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知不知道這張照片是什麼樣的現場?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救完災以後非常累,躺在那邊休息。
陳委員怡潔:這是在新北市,對不對?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吉堂:主席、各位委員。對,這是在新北市。
陳委員怡潔:這堪稱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同時也和我想請教部長及署長的問題有關。針對為消防
弟兄爭取危險加給加成的部分,畢竟部長是警消的大家長,請問你願不願意在此承諾你會去努
力,盡力爭取消防弟兄的危險加給?
陳部長威仁:事實上,我們已經在 5 月 7 日提出兩種方式,我們也知道消防弟兄比較辛苦,但是危
險加給到底要怎麼給,我們已經提出兩種方式陳報給行政院,現在……
陳委員怡潔:哪兩個方式?我可以瞭解一下嗎?
陳部長威仁:第一個是增加危險津貼、危險勤務加給的金額,第二個是用增加超勤加班費的方式來
發給,這兩種方式各有其優缺點,我們將其陳報給行政院參採。
陳委員怡潔:身為警消的大家長,你願意在此承諾最後一定會給消防弟兄相對應得的危險加給嗎?
陳部長威仁:因為核定權並不在我,當然我們也瞭解到消防弟兄……
陳委員怡潔:可是你可以去努力啊!
陳部長威仁:我們都在努力,就像我剛才向委員報告的,我們已經將我們所研擬的兩個方案陳報給
行政院了。
陳委員怡潔:部長願意在此給一個承諾嗎?你到底願不願意?接下來我要提供幾項資料……
陳部長威仁:事實上,我們已經將兩個方案陳報上去了。
陳委員怡潔:本席手上有幾份資料,我想藉此來說服部長。第一個是柯市長上次提的時候,好像被
內政部一巴掌就否決掉了……
陳部長威仁:哪個案子?

陳委員怡潔:就是有關消防加給的部分。
陳部長威仁:沒有、沒有……
陳委員怡潔:有,當時內政部的說法是危險不等同於繁重,所以……
陳部長威仁:在我的印象中,台北市連報都沒有報。
陳委員怡潔:有,那時候他說內政部認為……
陳部長威仁:警察的部分才有報啦!
陳委員怡潔:沒有,他是指消防人員的部分。
陳部長威仁:我再來查查看。
陳委員怡潔:因為內政部認為危險不等同於繁重,無法訂定統一量化的標準,如果消防人員……
陳部長威仁:那是很早以前報來的時候……
陳委員怡潔:這是在今年 1 月的時候。
陳部長威仁:那時候我們有轉到行政院去,行政院要我們去瞭解各單位及各縣市政府有什麼不同的
意見,希望我們研擬方案再來陳報,後來……
陳委員怡潔:警消是一體的,打火弟兄的危險加給和警察勤務繁重的加給應該是相對的,包括台北
市和新北市現在都希望能夠有這樣的加給,本席認為這方面不應該分縣市,應該也要給其他縣
市相對的機會……
陳部長威仁:看勤務啦!
陳委員怡潔:本席認為應該要擴及全台灣、不分縣市……
陳部長威仁:對,所以是看勤務嘛!因為有的比較輕鬆,有的比較繁重……
陳委員怡潔:沒有錯,可能就是內勤人員要乘以多少倍數之類的,不同工不同酬,也就是制訂一個
合理的標準,我想這部分是部長可以去努力的,所以我才一直問你願不願意給承諾,畢竟你也
認同他們很辛苦。
陳部長威仁:我們會來努力。
陳委員怡潔:不能只說努力,否則就只是空話,所以何時可以提出來呢?像危險加給的部分如果能
有一定的進度,消防弟兄也看到你的努力,這樣對士氣來說是否能夠有所提升呢?
陳部長威仁:當然。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應該更努力來給予承諾,葉署長,你也認為這是一定要做的?
葉署長吉堂:對,沒有錯。
陳委員怡潔:在士氣上相對是有提振的,所以部長應該要給大家一個承諾才對。
陳部長威仁:我們來努力。
陳委員怡潔:署長應該先謝謝部長願意給弟兄一個承諾,先謝就會有未來,不然都是說一些空話,
那是沒有用的。
陳部長威仁:我們已經把兩項方案送上去了。
陳委員怡潔:部長不能只說有方案、有研擬,這些都是不切實際的東西;總之,署長要謝謝部長才
是。

另外,年初時本席有向你們調過資料,就是目前全國各縣市共有 946 件消防衣、873 頂消防帽
、993 雙消防鞋,其實這些都已經超過使用的年限,主要是分布在台南、桃園、苗栗、花蓮、宜
蘭、台東等縣市,所以當這六個縣市一旦發生意外災害,這些消防人員就有可能碰到未完成救
難但卻犧牲生命的危險。
陳部長威仁:大家大概有一個誤解,就是把所謂會計單位要求的使用年限當成食品如果超過安全賞
味期就會壞掉來看待,事實上,如果衣服沒有壞掉,即使使用的時間比較久,仍然不會影響防
火的功能。
陳委員怡潔:那你們有沒有定期檢查這些未使用過的設備?
葉署長吉堂:有,有關個人的防護裝備或是共同裝備,我們都有一套平時保養、維護以及專業保養
、維護的做法。
陳委員怡潔:多久防護一次?多久清查一次?
葉署長吉堂:平時保養的部分,在個人每次使用過後,自己就要去做一些必要的檢查。
陳委員怡潔:可是你們都沒有一套規定,要求在一定時間內要去清查這些設備是否有因為過期而不
堪使用或是長期未使用而造成應該有的保護失效了,換言之,有沒有這樣一套機制呢?多久會
去清查一次呢?
葉署長吉堂:平常就是依照部長的指示,採用三級保養的制度,第一,個人使用後就要做檢查,第
二,主管要針對設備做一個清查,第三,年度業務考核的時候,我們也會抽出來看看有沒有…

陳委員怡潔:所以是「抽出來」,並不是逐一去檢查?
葉署長吉堂:是。
陳委員怡潔:可見你也沒有真的將他們的安全放在第一……
陳部長威仁:消防局是各地方縣市政府的建置單位,並不是我們一條鞭的單位,我們在業務督導上
,就是要求他們訂定一些作業規範,包括個人的保養、上級的檢查以及年度評鑑時的抽查等,
就是以這樣的方式希望大家能夠重視消防設備的安全性。
陳委員怡潔:方才部長說消防設備不像食品過期就不堪使用,然後又說你們有 3 種查核的方式,但
是這三種方式看起來是粗糙且只是應付的,並未實質、認真的去清查這些設備的妥善率是否 OK
,據了解,全台共有 10,294 位消防員,但是只有 6,945 具配備可以使用,以台北市為例,有
1,286 位打火弟兄,可是配備只有 506 具,當然不可能同一時間出動所有的弟兄……
陳部長威仁:還有一些是內勤的,並不需要穿著這些設備。
陳委員怡潔:沒錯,但配置的比例還是過低啊!現在全台有一萬多名消防人員,可是只有 6,945 具
配備可以使用,看起來他們幾乎等於是沒有工具可以使用,而且也沒有一些可以保護他們的措
施,這樣不是等於在災難現場,把警消人員推到地獄一樣嗎?
葉署長吉堂:基本上,我們消防人員總共有一萬三千多人,可是在第一線……
陳委員怡潔:他們可以拿來保護自己的措施有什麼呢?
葉署長吉堂:在第一線從事救災的有 10,268 人。

陳委員怡潔:跟我調查的人數才差了四百多人,而可堪使用的配備到底有多少?
葉署長吉堂:我們現在可用的消防衣有 2 萬 5,761 件。
陳委員怡潔:這跟我們調查的資料有些出入,所以請你們再詳細調查一次,因為 2 月份我們跟你們
調的資料顯示,只有 6,945 具是可以使用的。
陳部長威仁:這裡的資料是顯示 1,678 具配備。
陳委員怡潔:配置的比例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比方說台北市有 1,286 名消防人員,可是配備只有
506 具,這樣的比例是否合理、是否足夠呢?
陳部長威仁:這部分資料可能有點……
陳委員怡潔:這個資料是你們送來本席辦公室的。
陳部長威仁:我們會來 check 一下。
陳委員怡潔:就比例來看是很低的。
陳部長威仁:就我拿到的資料顯示,104 年 4 月 14 日台北市的外勤人員是 1,243 人,現有的消防
衣是 1,678 具。
陳委員怡潔:我指的不單是消防衣的部分,他們在出勤、在第一線本來就需要消防衣,所以我指的
是當他們去救援時可以配備的器具,就是這些器具是可堪使用的,總不能有一千多名消防員,
然後消防衣還不足,照理應該要更多,以備不時之需。
陳部長威仁:沒有錯。
陳委員怡潔:所以部長說的一千多具消防衣並不是我講的重點,這一千多件是必備的,所以方才你
說的答案怎麼會是對的呢?就我們調出的資料顯示,只有 506 個配備、救援設施是他們可以使
用的,這樣的配比是過低的,而且等於是在消防員出勤時,將他們推入墳場一樣。
葉署長吉堂:補充一下,台北市是勤一休一,所以 1,243 人中大概在隊的有六百多人,可能委員那
邊的資料要做一些更新,按照我們最新的統計,像可以用的空氣呼吸器已經達到 823 組……
陳委員怡潔:我的意思是說,關於人員跟設備的比例,也就是這樣的配比是否合理?是否應該再提
高呢?就像一開始我有提到,有的設備已經超過使用年限了,雖然這跟食品的賞味期有點不一
樣,但是不是仍然可堪使用呢?未來針對這部分你們是不是應該做個清查,以確定這些設備是
可堪使用的?
根據我調的另一份資料顯示,92 年消防署配置於特種搜救隊的消防車有 42 輛,但是 10 年來
有 18 輛沒有實質的出勤紀錄,這部分讓本席感到很疑惑;還有,其中 36 輛超過使用年限,加
上已到達報廢使用年限的比例高達八成五。
葉署長吉堂:基本上,雖然這種車輛已經使用超過 10 年了,但是因為這種車輛有一定的檢驗制度
,在持續檢驗下,這些車輛仍然是堪用,則……
陳委員怡潔:在復興航空發生空難的時候,你們的車不也是沒燈、沒什麼的嗎?也是不堪使用啊!
而且是去了現場才發現這台車是不能用的,所以就回到方才的問題,你們是多久一次去確認這
些配備、車輛是可堪使用的?
陳部長威仁:的確,如果使用的年限比較長,我們還是要特別注意其是否堪用……

陳委員怡潔:而且你有的是 18 輛……
陳部長威仁:事實上我們應該來加強。
陳委員怡潔:這個就是我指的,我相信一輛消防車或配備也不便宜,可是 10 年裡面有 18 輛沒有實
際出勤紀錄,配置上到底有沒有問題,你們要去考量。既然你願意花這麼多錢買一些沒有用的
配備,為什麼不考慮把這些錢放在危險加給裡實質給打火弟兄身上?你們應該多加思考,怎麼
去設定與調配。你有 36 輛車子已經超過使用年限,到達報廢的程度高達八成五,到底五大搜救
隊有沒有建立橫向支援的平臺?不能白白浪費人民的納稅錢,把消防人員的命不當成命一樣。
像我剛剛所舉的這些數據或問題,就是打火英雄的裝備老舊、妥善率欠佳,你們如何澈底解決
?否則未來在消防裝備不夠的情況下,保護他們生命的東西都沒有,不是等於直接把他們送上
墳場一樣?這個人為疏失就要責怪內政部或消防署了,因為你們等於是公署殺手。
葉署長吉堂:剛剛委員提到有關裝備器材的部分,除了我剛剛講的所謂三級品管制度之外,平時對
這些設備我們有日保養、週保養……
陳委員怡潔:署長,你講的這個我都知道,都是制式的。像我跟你調出來的資料,第一,的確你們
的裝備妥善率很低;第二,消防人員與可以使用配備的比率有一段差距。裝備老舊或妥善率欠
佳的問題,我都希望你們去處理,否則到最後你跟殺手有什麼兩樣?
葉署長吉堂:我們這些裝備雖然已經過了 10 年的報廢期限,但是其實這些設備到目前為止都是堪
用的。
陳委員怡潔:可是我調出來的資料顯示不堪用的比率很高,到達報廢的程度高達八成五。署長,我
希望你還是把正確的數據送到本席辦公室,因為我調出來的是 1 月份的資料,跟現在的差距不
會很多,剛剛我們核對過的數據,頂多差兩三百而已。所以這個部分的正確數據還是請你送到
本席辦公室,好不好?
葉署長吉堂:好,我們把數據給委員。
陳委員怡潔:部長,我也希望你剛剛給的承諾一定要做到,而且署長已經向你謝過了。
陳部長威仁:沒有啦!我們盡力。
陳委員怡潔:我們也在這裡謝謝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