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是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6 場公聽會,我們進入
更實質的議題來討論整個國會制度的改革,當然這就牽涉到選制的問題,我想不管是總統制或
是內閣制,創造一個進步的國會是必備的條件,怎麼樣能夠創造一個進步的國會?就是要落實
以民主為初衷這個基本原則,因此本席在這裡要來探討選制的改革。剛才很多專家學者都提到
以目前單一選區兩票制的規定來看,現在的立委席次太少了,所以很多學者也提到是否應該增
加席次,那到底應該要增加多少席次呢?剛才李教授是說283 席,政治學者Rein Taagepera 則認
為這個席次應該要以活躍人口乘以2 再開立方根。活躍人口的定義就是成年識字人口,根據內
政部的統計,我國102 年底戶籍登記年滿15 歲以上的人口一共有2,003 萬人,識字率是98.39%
,用這個數據來計算大概是1,971 萬人,開立方根就是270 人,到底是283 席或是270 席,我想
這個都是可以再討論的。對於選制的部分,當然我們也知道目前有票票不等值的情況,怎麼樣
來劃分選區,讓席次和得票率能夠成比例,我想這個是要去改革的。
另外一個就是牽涉到政黨,不管是內閣制或是總統制,對於政黨之間的公平競爭,有一個健
全的政黨政治是非常重要的,談到政黨的公平競爭會牽涉到兩個問題,一個是黨產和黨營事業
,另一個就是公費選舉。黨產或是公費選舉到底要不要訂在憲法中,我想這個部分大概用法律
來規定就可以。這一次既然說要修憲,其實政黨政治和政黨法與修憲有關,今天我們看到整個
歷史的根源,國民黨的不當黨產應該要去處理,可是非常遺憾,我們民進黨所提出的政黨不當
取得財產處理條例13 年來在立法院被杯葛了兩百多次,一直沒辦法進入程序委員會。今天如果
大家真的有意要修改憲法,要好好的去建構政黨政治,我想政黨法和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例應該是一個先決條件,應該要先處理。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