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我們主要是審查「教師待遇條例草案」
,在大學教書也分成公、私立兩種,私立大學教師的權益及相關保障遠不及於公立大學,而且
,今天有媒體報導,有人當了 31 年的副教授,退休後只能領月退俸 1 萬 3,000 元。他終身奉獻

給教育,同樣是作育英才,為什麼都沒有辦法在他們退休之後予其連一個最基本的保障,使其
能安心的生活?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主要的關鍵還是在於過去私校的退撫基金運作方式,不過,這幾年
經過修正以後,大概已經比較能夠符合老師們的期待與要求了。
邱委員志偉:私立學校也有很多是接受教育部的補助,既然有補助,教育部應該要有一定的作法來
做相關的規範、約束。
吳部長思華:是。
邱委員志偉:此次委員提案的版本中,有些要求針對私立學校教師之前年資的採計應比照公立學校
辦理,我覺得很有道理,但是,教育部的說明似乎很保守,這對私校教師權益的保障是更為周
延,為什麼教育部還要反對呢?
吳部長思華:此因涉及私校退撫基金的操作,我們對於年資的增計或採認會使得退撫基金的運作遇
到議題,這個可能不適合在現在的條例裡面來處理。
邱委員志偉:未來是否應該使私立學校教師和公立學校的權益一致化,至少不要差異太大,否則相
對剝奪感就重。私立學校和公立學校教師的權益保障、福利差別太大的話並不適合,所以,未
來應當朝使兩者一致化的方向去努力,才能讓教師安心的教學、做研究,否則在三餐都無法確
保的情況下,他怎麼做好教育英才的工作呢?
吳部長思華:現在有相當多的私校非常認真的辦學,他們也有其他的衍生收入或產學合作收入,對
於老師的退休其實有給予較多的保障。
邱委員志偉:對於私校的管理,教育部應該要加把勁,很多私校沒有依照法令走,例如教師要晉級
、晉薪,學校若未依規定辦理的話,目前也是沒有任何罰則。
吳部長思華:新的法裡面已經有罰則了。
邱委員志偉:過去因為沒有罰則,資方都有恃無恐。
吳部長思華:對,所以我們在此次的修正案中已經把罰則納進來,未來只要這些私立學校不符合…

邱委員志偉:這些老師敢怒不敢言,因為他總是要保住飯碗,如果自己動作太多,他可能會遭到秋
後算帳之類的對付,因此如何在制度或法令上取保障私校教師的權益,教育部應該視之為一件
大事、一個重大議題來處理。另外,再談到高師大,該校目前的代理校長是哪一位?
吳部長思華:吳連賞。
邱委員志偉:吳連賞在課綱委員會擔任什麼職務、扮演什麼角色?部長連該校的代理校長是誰都不
知道,代表高師大並未在你心目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吳部長思華:他現在是代理校長。
邱委員志偉:代理多久了?
吳部長思華:目前在遴選中。
邱委員志偉:遴選委員會的主席是誰?

吳部長思華:我也不知道。
邱委員志偉:他自己是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又是參加遴選的人選之一。
吳部長思華:不可能這樣子吧?
邱委員志偉:何時辭掉的?他在辭掉之前以球員兼裁判的方式所主持的那些會議效果如何?他是在
本席質詢這件事之後才放棄的,他本來還是遴選委員會的主席,相關的組織章程都是他訂定的
,然後,他又是遴選人選之一,哪有這種球員兼裁判?本席質詢之後,他才心不甘、情不願地
辭掉。高教司對他完全沒輒嗎?還是他後台很硬?他在課綱委員會內扮演什麼角色?
吳部長思華:他是我們社會科學領域的委員之一。
邱委員志偉:委員是怎麼產生的?
吳部長思華:委員是由國教院遴聘的。
邱委員志偉:其專長為何?
吳部長思華:地理。
邱委員志偉:他還要接行政職,是非他不可嗎?還是在遴選時有特定的傾向,然後教育部或相關單
位才比較好控制他,是這樣子嗎?
吳部長思華:沒有,就我所瞭解,過去在九年一貫的課程中,他也參加過課綱的審議。
邱委員志偉:此次很多的爭議都是因他所引起,你有沒有看過相關的媒體報導與討論?高師大這位
吳校長代理至今已超過半年。
吳部長思華:代理校長的部分也辭掉了。
邱委員志偉:那現在是誰代理?
吳部長思華:王惠亮教授代理。
邱委員志偉:他是什麼時候辭掉代理校長一職?
吳部長思華:確切的日期可能需要再查。
邱委員志偉:他現在是否還是遴選委員會的委員?
吳部長思華:應該不是。如果他是候選人就一定不可能是遴選委員會委員。
邱委員志偉:之前他就表示要參加校長遴選,而前幾次的遴選委員會都還是由他召開,相關的規定
及遴選委員的比例及產生都是由他在主導,之前他以球員兼裁判身分所召開的幾次會議所做結
論有沒有效?
吳部長思華:委員會所做的決議是經過大家共同討論的結論……
邱委員志偉:他球員兼裁判的行為就是不對嘛!他不懂得利益迴避嗎?他應該迴避的,卻還堂而皇
之,很多該校的老師看不慣來跟我說,我就說哪有這種事,教育部怎麼無法掌握這種狀況呢?
它是國立大學耶!本席認為國教院在遴選課綱委員會成員時要更公開,也不能有特定立場,部
長完全不知道這部分嗎?最後人選是由國教院院長決定的嗎?
吳部長思華:是,課程研發委員是由國教院來進行。
邱委員志偉:你完全不知道?
吳部長思華:是。

邱委員志偉:部長,你的授權也不要太過,對於高教這部分,公立大學這幾年有些經營得好,有些
則不然,針對比較不好的部分,我認為該整併就要整併,也要檢討相關人員有沒有把校務治理
好,對於國立大學的績效、成果,你也要去做些管控,辦的好的學校,我們要給予獎勵;不好
的,也要給予一些警示。我認為國立大學因為有恃無恐,有些學校的行政人員並沒有積極任事
。對校長的部分,我認為應該要用比較高的標準來要求,校長可以兼課,除了行政職之外,他
在學術研究上也可以有一定的貢獻,而非完全免去教學研究的工作。校長的責任、工作一定是
全校教職員之中最多者,而不是一天到晚作公關或結交各方人士,重點還是要擺在校務的管理
。因此針對現在的各大學校長,你只要有聽到什麼風聲就該請政風單位或高教司去調查或做相
關的防弊。
吳部長思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