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非常感謝各位學者花那麼多時間來參與公聽會,身
為修憲委員會成員之一,本席真的非常感激。大家當然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我每一場都用很多
時間來聆聽,也學到不少。
方才蘇研究員有提到,比總統還要強權勢的超級大總理柴契爾,有好幾位都是做超過10 年,
他的強勢沒有比總統弱。我個人認為,內閣制像英國有幾百年的傳統,除了制度,所謂徒法不足
以自行,它有憲政的慣例、文化、人性、包括選舉的清明,就是剛才陳教授所講的不會買票。但
是在早期,說不定每個國家都有經過那樣的階段,最後才形成算是相對穩定的英國內閣制,變成
很大、很多的模範。這兩個制度,包括美國的總統制也是我們熟悉的,他們也都是經過很多修正
調整,漸漸形成權責相符,互相制衡,政治分工,彼此有對應且還不錯的制度。
我最近聽郝培芝教授等說,根據他們的研究,過去幾十年來,世界上採用半總統制(由總統
直接任命總理)的國家最多。以前我一直認為只有法國、芬蘭、烏克蘭和幾個東歐國家採用,好
不好是另外一回事,至少目前我是傾向總統制。因為儘管總統制和內閣制各有優缺點、各有歷史
傳統證明這兩種制度可以運作得不錯,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不可能改變的,就是在臺灣的憲政改革
中,總統直選已經成為一個人民覺得很直接的權力了,而且我們正面對中國大陸的威脅。東德都
這樣了,何況是我們?現在各方民意代表、各界人士交流頻繁,所以我認為應該採總統制,由總
統直接主持國務會議。以前是由各黨的中常會來決定大政策,第二天再交由行政院會處理。但是
在法國,是由禮拜三總統主持的國務會議來決定大政方針。大政方針比較容易形成共識;等到要
執行的時候,各黨派對於資源的分配比較容易產生爭議,那部分再由禮拜四內閣總理主持的內閣
會議來處理。各種制度均有其優缺點,是否要採用這種方法,我覺得是可以探討的。我在內閣待
過,也在國會待過,20 年前就進入國會,也在地方和中央待過,人民選出來的總統如果能任命
部會首長,那權力就是直接握在他手上。剛才陳教授有講到,這是人類組織團體中的pecking
order,連動植物都有pecking order,何況是人類社會?所以不可能,天無二日,你剛才講到那個
肝膽相照或其他國家的事情,那不是人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天無二日,就如同不可能每次
都有一個超強的省長、不可能每次都發生超強的葉爾欽效應一樣,從古至今都是如此,因為夠強
的那個傢伙一定被殺掉,就是這樣。我們在建構制度的過程中,要考量到文化慣例和其他因素,
但是無論如何,要對這個社會、國家追求更良善的制度有信心,一定要抱持著「雖然不能經常變
動,但要完全不動也不可能」的態度。當遇到瓶頸,整個社會覺得應該往前躍進一步的時候,我
們要一起努力。再度感謝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