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我們青少年吸毒的問題,
事實上教育部的校安通報曾提及學生濫用毒品以 K 他命最多,而且地點多半不是在校內,而是
在校外,部長是否清楚他們在校外哪些地點吸食 K 他命?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可能有很多地方,夜店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聚集處。
王委員育敏:就是朋友聚在一起,一群人一起拉 K?
吳部長思華:是。
王委員育敏:就這些在學校外的吸食地點,本席有一個想法,就是我們是否應該要求這些營業場所
克盡相對的通報責任,譬如說,年輕人很喜歡去 KTV,他們可能就找包廂全都窩在裡面,如果
KTV 的服務員前往包廂遞毛巾、茶水,一旦發現這樣的情況,就應該進行通報?因為若能在第
一時間及時發現通報校方,讓校方能即刻展開輔導,我覺得這可能才是一個最有效的策略,其
實之前本席也曾經提過,這些娛樂場所,特別是學生會聚集去拉 K 的高風險場所,我們可否立
法要求這些場所有通報之責?甚至另外有些縣市已推行政策,亦即這些業者主動表明他們是無
毒場所,也就是他們不希望在他們的場所裡有人吸食毒品,他們自己先把場所淨化變成一個乾
淨的空間,部長以為這樣的做法是否可行?
吳部長思華:我個人是贊成的,在一般的營業場所,如果有發現這樣的行為應該要通報,不過這不
屬於教育部的權責,這可能要警政署或其他部會共同配合,才有可能做到。
王委員育敏:剛才本席提及賦予這些特定的營業場所,特別是這些青少年喜歡去的,且容易聚集吸
食 K 他命的娛樂場所等通報的責任,你覺得此舉是否可行?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俊章: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非常可行,而且他如果知道,卻不舉報,也應該要重罰。
王委員育敏:對,如果業者知情不報,就必須重罰,我覺得這才能建立起一道防堵的機制。如果學
生隨便去到哪裡,取得、吸食 K 他命都非常方便,當然就會氾濫,但今天如果我們把它交易的
平台、場所予以監控,或是賦予業者一定的責任,讓他們沒有交易的場所,可能也能打消他們
一時興起想要吸食的念頭,所以您是否也支持這樣的立法方向?
蔡副署長俊章:支持。
王委員育敏:那法務部有何看法?
主席:請法務部吳次長答復。
吳次長陳鐶:主席、各位委員。當要課予民眾一定的義務時,必須要有法律依據,所以若賦予民眾
通報的義務,就必須在相關的法律上增加規定。
王委員育敏:本席希望能透過修法,你認為這對防止青少年在特定場所吸食 K 他命,是否會有一
定的幫助?
吳次長陳鐶:本部基本上也是贊成可以研究修法來增列相關通報義務。
王委員育敏:好,這個本席其實已經提出來了。
另外,目前對於販賣毒品給未成年人者,好像沒有加重其刑責,是嗎?
吳次長陳鐶:有,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王委員育敏:實務上有嗎?如果販賣毒品給未成年人,有加重其刑嗎?
吳次長陳鐶:有,要加重。
王委員育敏:有加重嗎?本席關切的是實務上法官判案時有沒有加重。
吳次長陳鐶:這是法定加重事由,一定要加重。
王委員育敏:所以現行實務上已經做到了?
吳次長陳鐶:是。
王委員育敏: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裡什麼都規定了,包括轉讓給兒少也要加重其刑責,但是販賣
的部分卻是沒有規定的。
吳次長陳鐶:轉讓是今年新增列的規定,因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沒有規定轉讓……
王委員育敏:所以轉讓的部分是遺漏了,你們才又特別將其納入規範?
吳次長陳鐶:是,所以我們再加進去。對於兒童犯此罪者,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王委員育敏:你們一定會加重二分之一嗎?
吳次長陳鐶:已經有加重規定了,所以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王委員育敏:本席認為把毒品販賣給未成年人真的是罪大惡極,一定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因為這
傷害了青少年的健康與未來,這樣的行為一定要被嚴懲。
另外,有關加強查緝的部分,法務部今天提出的報告中提到法務部做了非常多的宣導工作,
但是本席並沒有看到法務部針對未成年人的查緝部分有什麼特別的專案在進行,依照你們所提
供的報告看來,都是一般的資料。對於未成年人與校園結合這部分也很需要法務部的力量,但
是我看到的卻是你們都在進行宣導,教育部在做宣導、警政署也在做宣導,怎麼大家都搶著在
做宣導,這是不是有點疊床架屋?
吳次長陳鐶:事實上,我們是會同相關機關一起來宣導,每個部會的宣導重點不見得完全一樣,但
是我們會一同來辦理宣導活動。
另外,對於青少年適用毒品部分要不要加以取締?我們當然要加以取締,不過這要分為二個
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單純施用或持有三、四級毒品,未達二級……
王委員育敏:其實本席希望你們加強的不是去抓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因為都是別人販賣給他或引誘
他去吸食的,現在還有一種先使用後付款的釣魚策略,先免費提供給青少年吸食,等到他們成
癮之後,他們就會自動乖乖的聽話,這可能某種程度還結合了黑幫力量,本席認為法務部該做
的應該是在犯罪偵查這一塊,也就是說,如果背後有這種犯罪勢力的勾結來引誘這些未成年人
,這部分就應該是你們要去做的,至於教育工作就留給教育部,因為孩子都在學校裡,每天的
上課就可以透過各式各樣宣導教育讓孩子獲得最大的知識及警戒作用,而法務部則是要多花一
點人力來協助教育單位去找出犯罪背後的集團。根據資料顯示,去年透過校安通報紀錄的藥物
濫用學生人數有 1,700 人,至於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的通報成效,103 年有 695 件、755 人,
事實上,我覺得檢警的力量及法務部的資源應該放在這個地方。
吳次長陳鐶:事實上我們納入了很多資源來從事緝毒工作,我們結合警察機關……
王委員育敏:我是說特別針對校園的這一塊。
吳次長陳鐶:對於校園的查緝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一定要會同教育部、教育單位才能進入校園
查緝,至於在校外的部分,剛剛委員提到的,我們就是要追本溯源,這是很重要的工作,以往
我們會分析他們的通聯,然後往上去追溯源頭,這樣才能根本的解決問題,把源頭斷絕,青少
年買不到就不會吸食,所以……
王委員育敏:這個工作就是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去加強的部分,我覺得現在很多犯罪組織已經開始在
培養年輕人,讓年輕人進入他們的網絡中,一開始是免費提供他們吸食,將來就吸收他們變成
犯罪集團的一員,我覺得這是很可怕的事情,這些孩子是不自覺的進入了犯罪集團的圈套,這
個部分特別需要檢警的力量來加強偵辦,一有這樣的情況,透過與學校的合作,你們就有辦法
去抓住源頭,斬斷這樣的連結才能把孩子救出來,不然孩子一畢業之後,馬上就被吸收了,將
來還有可能成為更大的犯罪者,這對檢警來說也不是一件好事。
吳次長陳鐶:是,我們當然要追本溯源,從源頭斷絕根源,才能根本解決毒品氾濫的問題。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次長。
部長今天的報告中提到通報案件數增加,這是個可喜的現象,表示越來越多教育人員勇於面
對這樣的案件,但是以這樣的案件數來看,我相信還有很多黑數沒有被舉報出來,關於這一塊
,教育單位有沒有需要其他檢警多幫忙的地方?我相信第一線的老師舉發這樣的案件,說不定
心裡也很害怕,因為學生的背後可能是黑幫勢力,老師舉發這樣的案件後可能會擔心自己的人
身安全,到目前為止,你們給老師的保護足夠嗎?對他們的保密足夠嗎?一旦老師通報後,接
下來接手的是不是學校?應該不是由這位個別的老師再去面對後續的動作吧?
吳部長思華:是,任何一個通報後接手的都是學校的校安中心,校安單位也會平行的與當地警察局
或其他相關單位作水平聯繫,大部分的源頭都是在校外,我們要抓到藥頭才是關鍵,所以這個
部分我們都有積極加強水平聯繫的部分。
王委員育敏:你們現在與檢警合作有沒有什麼問題?
吳部長思華:目前中央有個聯繫平台,每 3 個月開會一次,也有一個單一通報窗口,目前都很順暢
的在進行。
王委員育敏:3 個月才開一次會,這樣的即時性夠嗎?如果單一學校出現了困擾……
吳部長思華:學校的部分是在縣市,縣市有案例都會隨時通報、隨時聯繫。
王委員育敏:你覺得這個功能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問題嗎?
吳部長思華:目前基本上的機制是順暢的,至於要如何去做得更落實,我們會繼續努力。
王委員育敏:本席認為你們從學校去做初級快篩是有必要的,因為這是發現問題的最前頭,這個工
作要繼續下去,後續與檢警的合作也非常必要,畢竟背後涉及到的是打擊犯罪,我相信光靠教
育部是撐不起這樣的工作,所以本席希望將來教育部與法務部、警政署密切合作,把毒品拒絕
在校園之外,不要讓毒品繼續危害我們的下一代,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
王委員育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