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立法院審議法案本來在詢答完畢以後就有大體討論

,然後再進入逐條討論。本席今天早上有來登記,但是輪到發言時,另有其他法案在審查。
針對公投法,我先請教內政部陳部長一個很基本的觀念問題。憲法第十七條是怎麼規定的,
你知道嗎?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請指教。
柯委員建銘: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這是憲法規定的。選舉、
罷免的部分現在有公職人員選罷法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來規範,這屬於人的部分;創制、複決則
屬於事情的部分。請問你認為創制、複決應該在哪裡來顯現?
陳部長威仁:公投也是一種創制、複決的方法。
柯委員建銘:最主要是在公投法上面。
陳部長威仁:對。
柯委員建銘:這是深化民主、直接民權的一個很重要的表徵。
我現在問你幾個簡單的問題。事實上今天的委員會審查已經是這一屆第 2 次審查公投法,請
問你記得公投法是什麼時候通過的嗎?
陳部長威仁:92 年。
柯委員建銘:確切的日期你知道嗎?2003 年 11 月 27 日公投法在立法院表決,那是民進黨執政的
時候,經過無數次表決以後,當時的行政院曾經提出覆議案,你知道嗎?
陳部長威仁:我不清楚。
柯委員建銘:你當過行政院秘書長,今天又是內政委員會主審這個法案,你應該瞭解整個公投法的
意涵,一路走來有多辛苦,以及這個法案是怎麼審查的。
2003 年 11 月 27 日公投法通過以後,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為什麼提出覆議案?因為表決通過
的條文有很多事實上違反公投法的精神,是一個「鳥籠公投」。今天要談的話,你要很清楚人民
公投一路走來事實上差不多有 70 年的歷史。1947 年 228 事件發生以後,有一個台南人叫邱永漢
,他提出台灣未來地位的決定應訴諸公民投票,並直接向聯合國遞案。這是公投最早的緣由,而
且是在 228 事件以後。國民黨來到台灣以後,在威權政治底下發生這麼大的衝突,當時台灣人邱
永漢就向聯合國提出,台灣的地位應該由台灣人民公投,這一路走來,已經將近 70 年了。
我之所以在這裡不厭其煩地談公投的歷史,是因為這二十幾年來,我在立法院歷經整個公投
法的立法和其中的轉折,瞭解民進黨如何在這裡面努力。事實上在 1990 年的時候,已故的蔡同
榮立委就提出以公民投票加入聯合國,那時他還沒有當立法委員,我們是第 2 屆,也就是是
1992 年以後才全部進來。1991 年的時候,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成立核四公投促進會,1997 年,
林前主席千里苦行,倡導核四公投。要透過這整個過程,才能瞭解台灣人民的悲傷,也才能瞭解
整個公投立法。我們今天重新談公投,包括 410 有「還權於民」的活動,這些都是你要瞭解的。
在整個時代轉變和台灣人的悲慘歷史當中,為了展現直接民主,到今天還在談!這實在是一個非
常大的諷刺。
我今天要在此告訴國民黨乃至行政院,因為公投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你們的思維一定要

改變;可是你們不僅思維不變,還在這裡對抗。這個法案在這一屆 2012 年 5 月 23 日陳其邁當主
席的時候出了委員會,之後總共協商過 5 次,協商時,國民黨委員不是不來,就是簽完到就離開
,讓這個法案一直卡住。去年「318」以後,整個台灣政治翻轉,這次九合一選舉以後,大家開
始面對明年的總統選舉,你們一定要有一個觀念,就是時代轉變了!國民黨之所以潰敗至此,其
實就是心中沒有台灣,根本就還在威權體制!尤其是馬英九上台以後,整個兩岸政策傾斜,這是
國家的莫大危機啊!
在立法院裡面,真正動用表決,大家爭執、打架的有好幾個案子,核四是其中之一;公投法
也是一個很大的案子,當初表決了好幾次、表決個不停;地制法也引起很多衝突,最後大家直接
在主席台上幹起來;另外還有集會遊行法。整個立法院就是一個縮影,即台灣整個社會、整個轉
型正義、整個價值的展現,其實今天已有很多委員提出質詢,但簡秘書長的答復總是支支吾吾,
本席認為,國民黨應該要誠懇面對台灣今天面臨的問題,然後大家想辦法共同解決,所有的轉型
正義,包括很基本的公民投票等問題,都應該誠懇的面對。像在第 5 屆修憲的時候,雖然修憲結
果對民進黨很不利,但那時我和國安會邱義仁秘書長曾有一段對話,他說無論修憲結果如何,就
算對民進黨不利,但是公投入憲就代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今我們又要修憲了,從禮
拜四開始就要召開一連串的修憲公聽會,而立法院今天又有兩場很重要的會議,一個是教育委員
會審查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另外一個就是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投法修正草案。
方才本席提到 1947 年邱永漢向聯合國提出我們應訴諸公民投票的請願書,然後到 1990 年林
主席的公投促進會,那時圍繞著兩項主題,一個是核四,另一個是台灣主權的問題,這些問題我
們終究是要處理的,像這些轉型正義的問題若國民黨不面對的話,我不相信下次總統選舉你們會
選得多好,所以我才建議你們要從整個歷史發展來看待這些問題,從 1990 年林主席成立核四公
投促進會,1991 年公投法草案在立法院提出,那是在國會改選以前提出的,到了第 2 屆國會全
面改選,也就是 1993 年的時候,那時我們進來立法院了,包括蔡同榮委員、黃爾璇委員、林濁
水委員等,我們都是同一批進來的,然後民進黨就正式提出公投法草案,但這一路走來何其坎坷
,像 2003 年的時候,我們打算正式的推動公投法,這時國民黨才願意面對這件事情,然卻在
2003 年用召開臨時會的方式來審查公投法,我今天之所以不厭其煩的來談這些事情,就是希望
大家能夠鑑往知來,包括公投法這一路走來代表的意涵是什麼、公投法未來要面對什麼問題等等
,但如果無法鑑往知來,這些問題就會繼續膠著,然後就送院會朝野協商,其實連朱立倫都有談
到降低門檻的問題,況今天你們是一個弱勢行政院,其實再堅持什麼也沒有用,就算如此,我仍
不相信這部法出了委員會後,可以在這屆立委任期結束前、可以在立委選舉結束前來進行表決,
屆時我看國民黨如何舉得了手。本席認為,這是一個修法的契機,機會之窗已經出現了,就看國
民黨立委如何表現,畢竟他們後面還是會有選舉壓力。
我記得很清楚在 2003 年 12 月 12 日的時候,行政院提出覆議案,針對鳥籠公投的不合理、公
投審議會的不合理,還有針對雙門檻的部分提出覆議案,但後來我們輸了,因為朝小野大,之後
照道理立法院通過的法案,阿扁總統一定要公布,但他壓著不公布,所以後來又再次提出覆議案
,最後阿扁沒有辦法了,只好於 12 月 31 日在總統府簽署並公布公投法,然後 3 天後生效,當時

蔡同榮及本席等好幾位委員都在場,而且阿扁在簽署之後,還把簽署的筆送給蔡同榮委員,這是
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
之後 2008 年我們再次聲請釋憲,即大法官第六五五號釋憲案,而大法官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
採用政黨比例一事是違憲的,就是關於公投法第三十五條的部分,所以後來就只有修正這個違憲
的規定,所以直到今天為止,我們還是一直卡在這裡。尤其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上台後,本以為可
以以子之矛來攻子之盾,就是核四公投的部分,但他們卻採用反向命題的方式,所以那時我們才
說他是詐騙內閣,假如真的用反向命題而且公投成功的話,那就是國民黨要倒台的時候,哪有一
個政府可以這樣搞呢?所以江宜樺很快就下台了。
本席認為,今天所有的行政系統,包括毛院長在內,應該要誠懇的跟國民黨談談,雖然現在
國民黨群黨無首,但你們的聲音要出來啊!我不相信朱立倫會想要對抗民意,至於馬英九的部分
,那就別提了,今天姚文智委員這麼辛苦,再排一次審查,原因就是希望朝野能夠共同思考這些
問題,尤其在九合一選舉之後,我想重新思考公投修法的機會之窗應該是要出現了,因此,行政
院包括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應該要有一些思維的思考,不要只是在這裡支支吾吾,隨便問什麼問
題你們都沒有辦法做決定,屆時這一定會引起另一波的民意大反彈。
今天本席把這些問題點出來,包括門檻、公投審議委員會及命題方式等,其實你們可以做民
調看看,我想沒有一個台灣人是不反對的,我知道這次有增加一些版本要併案審查,同時也要進
入逐條審查,而關鍵的東西就是這些。今天國民黨有 3 位委員列席,除了張委員,盧嘉辰委員也
算是開明派的,希望你們能支持修法,不要再對抗了,這樣你們的政治生命才能延續,還有新進
來的徐委員,雖然他不競選連任,但說真的,不選才是明智的選擇。
總之,針對再次的審查公投法,因為姚委員很認真,也費盡心思的想要給國民黨再一次機會
,所以就看你們如何表現了,不然屆時民意是會反撲的,我也不希望國民黨的立法委員永遠只能
做馬英九的兵馬俑。以上是本席語重心長的建議。謝謝。
主席:謝謝總召的語重心長,這也是我們歷史關鍵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