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陳碧涵委員提到眷村文化節,謝謝文化部對我
們左營眷村非常眷顧,可是我們還有鳳山眷村。部長,高雄市有沒有辦眷村文化節?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說明。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
許委員智傑:下次我們高雄市辦眷村文化節的時候會邀請部長來,也讓部長知道我們高雄的眷村保
存得還不錯。當然,眷村還有很多需要加強的空間,請各位看這張照片,請問部長知道這是哪
裡嗎?

洪部長孟啟:這是黃埔新村。
許委員智傑:上次部長也有跟我一起去看過,這就是我們鳳山的眷村,你可以看到有些地方遭到破
壞,事實上,我們一直覺得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應該要更努力。請看下一張,上面的標題是「
文化資慘」,就是各地的文化資產已經變得很慘,這位網友很天才,他列出遭到破壞的文化資
產並 kuso 做成一本 2013 年的月曆,第一張就是水里車埕日式宿舍遭到破壞的情形;二月是台灣
大學公共宿舍日本海軍招待所被燒毀的情形,而且是在燒毀的 3 個禮拜前才被登錄為歷史建築
,在登錄為歷史建築 3 個禮拜之後就被燒毀了。還有台南孔廟、彰化民俗村等 15 張,像高雄的
大舞臺戲院遭到拆除,也是在被列為暫定古蹟之後,因為法律效力可以擋一年,後來擋不住了
,最後還是遭到被拆除的命運。網友稱之為「文化資慘月曆」,真的是很慘,文化部對於這些
文化資產到底應該要從什麼樣角度再去做努力呢?請大家看下一張,上面有蝙蝠俠,部長知道
什麼叫「燒番麥(換賣)」嗎?這裡面畫了兩個人的圖案,一個是「商」,一個是試圖破壞的
人,這個人拿著錢,另一個人拿著油,拿錢的人跟拿油的人說,如果你去燒掉這個地方,以後
就會減少很多的麻煩,因為這個地方可能會列為文化資產,燒掉以後就一了百了。請各位看下
一張,根據相關罰則的規定,燒掉可以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處 20 萬以上 100 萬以下的
罰金,部長覺得這樣夠嗎?
洪部長孟啟:所以現在我們在新的法裡面有做調整,在第一百零一條到第一百零四條的罰則裡面都
有規定,希望在討論條文的時候再由各位委員來斟酌。像委員剛剛所提放火燒掉的情形,我在
新北市就有處理過,就是秀才厝被放火燒掉,我那個時候才剛到新北市報到,我請警察一定要
在那個地方埋伏,果然在第二天晚上就抓到現行犯,可是對這個被抓到的現行犯,法院才判他 4
個月、罰鍰,所以這個法的量刑在對於刻意損毀的……
許委員智傑:你從損毀的角度來看會認為法律僅規定到這樣的程度,但是你知道他們損毀的背後是
什麼嗎?被抓到的人在第一時間就說是電線走火,坦白說,沒有被你抓到的,也有很多是以電
線走火的原因解釋過去了,其實這都是「騙肖」耶,斷水斷電還會電線走火!
洪部長孟啟:那件事情一發生我就趕過去,並且立刻請消防局進行現場鑑定,然後請刑事局埋伏,
後來抓到人了,所以……
許委員智傑:這要謝謝部長當時很謹慎的處理這個案子。
洪部長孟啟:未來我們要教地方怎麼去做。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要提醒部長,上次你表現的很好,所以有抓到人,他逃不掉就要被判刑,但是
很多沒有被抓到的就以電線走火或隨便一個理由唬弄過去了,為什麼有人會出錢找人去燒古蹟
?這背後可能都有龐大的利益,例如一個土地開發案可能可以賺上百億或幾十億,但是因為古
蹟導致他們無法去開發,只要一把火把古蹟燒掉,可能就有幾十億的利益!
洪部長孟啟:對,確實這樣。
許委員智傑:背後有這幾十億的利益,但是被抓到的人才被判 100 萬以下罰鍰,建商不可能自己去
燒,一定是拿錢找人去燒,隨便找個替死鬼去擔罪名是小事一樁,接下來他就能處理後面幾十
億的利益,所以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部長應該要有不一樣的眼光與角度,對於類似的情況要

如何防範?要如何增加罰則?
洪部長孟啟:在刑責上加重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許委員智傑:不論是與地方政府的配合度、結合度或是刑罰上的重罰,文資法的修正還有加強的空
間。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現在雖然將刑責加重到 1,000 萬,但是我個人覺得在逐條討論時,對於刑責
部分……
許委員智傑:對,刑責要加重,以這 1,000 萬的罰鍰去相比那幾十億的利益,根本就不差這 1,000
萬了,就算放火的人被抓到而要被關個三年、五年,也只需要再給他一些安家費,但是他們就
把事情處理好了!
洪部長孟啟:新北市的那個例子讓我非常痛心,最後只判了 4 個月、罰鍰。
許委員智傑:不要再讓建商「文化資產燒番麥」,也就是「燒換賣」,燒了之後再來賣!
部長,螢幕上這一張圖指的是哪裡,你知道嗎?
洪部長孟啟:鳳山。
許委員智傑:其實鳳山真的有很多古蹟,……
洪部長孟啟:龍山寺、北門都在……
許委員智傑:對於文資的保存,本席希望文化部可以有新的概念,以前對於文資保存的角度都是以
「點」出發,但如果從文創角度來看,就可以變成一個區域或園區。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在這次的分類中,特別加上「群」的概念,例如聚落建築群,以「群」的概
念來做,將來要活化或作為文創園區,或讓年輕朋友有個空間……
許委員智傑:目前全國有個地方是因為文化部這個「群」的概念而讓文化部覺得很有成就感?有沒
有實例?
洪部長孟啟:目前以「群」的概念來做,我不敢說有成就感,稍微有點成績的應該是鹿港這一塊,
「群」的概念出來了!
許委員智傑:那一塊可能是縣市政府著力、文化部配合,所以文化部不敢有這麼大的成就感說是自
己著手去進行的。
洪部長孟啟:對啊,不敢居功啦。
許委員智傑:部長,本席給文化部一個居功的機會,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
許委員智傑:鳳山黃埔衛武營,鳳山文化一定贏!
洪部長孟啟:在鳳山這個地方,龍山寺、北門……
許委員智傑:我說給部長參考,鳳山的曹公有很多古蹟與廟宇,龍山寺建於 1719 年,已經被訂定
為古蹟,更早的雙慈亭建廟於 1683 年,但是因為翻修過所以沒有被列為古蹟,但是這些都算是
古文化區塊;而黃埔則有眷村博物館,我希望文化部能協助國防部,這部分屬於中段文化;最
後再加上衛武營,這是文化部最自豪、全國規模最大、花最多錢的文化建設,所以如果能把「
曹公黃埔衛武營、鳳山文化一定贏」的概念串聯起來,文化部就有個大展身手的機會,本席希

望文化部從今年開始趕快努力規劃,以後文化部就可以大聲說出「群」的概念有個地方落實的
很好,那就是鳳山,這樣 OK 嗎?
洪部長孟啟:好。
許委員智傑:現在開始著手進行這個計畫,讓我們保持進度。
洪部長孟啟:把社區營造概念融合在一起。
許委員智傑:對,就是「曹公黃埔衛武營」,這就是你剛才提到的「群」的概念,而不是「點」的
概念,新的建設是文化部做的,而古老的建築與古蹟也是文化部要去保存的,是不是可以把這
些串聯在一起,作為文化部嶄新的一頁?
洪部長孟啟:應該要有串聯的概念。
許委員智傑:這件事情就交給文化部,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
許委員智傑:那我們一起來努力!謝謝。
洪部長孟啟:好,一起努力。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