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列席的司法院秘書長與法務部次長過去本席都
質詢過了,問的觀念都一樣,都只會說些好聽的話,沒有效果!
誰說臺灣司法已經很進步?誰說臺灣司法不用大幅改革?請問劉副理事長,你的答案呢?
主席:請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劉副理事長說明。
劉副理事長承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所看到的司法院,到目前為止還是引用公政的國際人權公
約,但事實上,他們忘了公政的國際人權公約背後其實有個更重要的哲理,那就是經濟社會文
化人權公約,其前言就明白表示每一個人的人格尊嚴不是只有國家的義務,更是每個個人的義
務,……
許委員添財:沒有錯啊!
劉副理事長承武:更何況從第二條到第十四條,每一個被害人的幸福權、健康權、身體權、社會權
,哪一個權利跟被害人要還其精神心理層面的公道沒有關係,所以我們不能放棄我們的被害人
……
許委員添財:我們的司法給我的感覺是連有沒有被害、有沒有資格被認為是被害人都要受到法律的
限制,我遇到的情況就是這樣,我當市長被冤枉起訴,我花的律師費沒地方討,我要自訴去告
檢察官,卻被告知被害人是國家而不是我個人,這只能公訴,逼得我只能去找檢察官告檢察官
,但檢察一體啊,這不需要修正嗎?臺灣人太溫和了,早就應該革命了!如果制度不改,誰掌
握制度、控制制度的制定權,誰就要被革命!
劉副理事長承武:應該這樣說,到目前為止,我也可以領取月退俸了,但是仍然堅守在這裡,理由
只有一個,我們希望每一位檢察官真的不放棄每一個人民,所以要透過參與來監督法院。
許委員添財:我一直認為不要搞什麼大陸體系這一套,什麼是對的?歸零重新開始才是正確的,現
在全球化,如果還要說我國是怎麼樣、我們的文化是怎麼樣,這樣就輸了,小國要比大國就輸
了,離群而索居就輸了,就像專利權一樣,如果我們不承認其他國家的專利,美國與日本有條
專利高速公路,他們互相承認對方的專利權,臺灣基於國格,如果不來申請就不給專利,結果
呢?我們的市場這麼小,誰要來申請?外資不來了、擁有專利的不來了,所以我們的投資市場
就差了,……
劉副理事長承武:現在司法……
許委員添財:這些都是制度問題!對於要修法我是認同的,但是沒有陪審團制度是沒有用的,現在
很多犯罪型態有兩個極端的盲點很難處理,第一,資訊發達但是資訊不正確,只有被害個人才
知道什麼是真相,我太太幫我寫的那本「水落石未出」,歷史上宋朝也有一本「水落石未出」
,你有沒有我的那本書?
劉副理事長承武:以我們看到現在司法院的大腦裡面所形成的文化仍然認為被告的權利才能與檢察
官的權利對等,這是錯的,舉個例子,行憲以來,從民國 36 年到現在,我們沒有聽到一位被害
人行賄檢察官與法官,都是被告,被告先僥倖無罪,最後拿到犯罪所得趕快逃跑,這就是目前
我……
許委員添財:所以這就是我說的,什麼叫被害人都要用法律來限制持被害的資格……

劉副理事長承武:武器沒有平等嘛,所以我們現在要的東西是德國的立法……
許委員添財:我剛才說的很清楚了,檢察官濫行起訴、偽造文書,但他們認為因此受害的是國家而
非個人,但是如果最後被冤枉而被關是我個人還是國家?光說這一點就好了!所以真正的被害
人的權利要靠別人的施捨,不是自己能夠自救的,現在到處都有自救協會,只有司法的被害人
沒有辦法採取自救的行為!
劉副理事長承武:德國的法哲學家,目前王澤鑑老師一直在引用的耶林教授就說得很清楚……
許委員添財:無論立法委員也好,無論官員也好,都要用良心,該修憲就修憲,如果這套憲法妨害
臺灣人民的自由發展,妨害這個國家的進步發展,那這部憲法就要修正!我與我太太聊天時曾
提過,回顧我這一生,反而要回頭感謝國民黨當時把我搞成黑名單,看看現在的年輕人多可憐
,接受教育後多可憐,我兒子學電腦科學(computer science),他說臺灣沒有一所學校有真正的
電腦科學系,都沒有達到水準,電腦弄了一大堆,但在電腦科學方面,沒有一所學校有達到該
有的水準。人家國小三年討論什麼叫憲法(What is constitution?),就是人民的公約,如果不
符合人民需要就改,人家國小三年級是這樣教育的,如果老師說錯了,不是老師兇學生,而是
問他為什麼這樣想、證據在哪裡,根據在哪裡?對於國小的學生,老師都能如此的尊重,所以
他們教育出來的學生不怕變化。中國起來是用人民戰術、低廉勞力、破壞資源與你們割喉競爭
,空污、文化被破壞到這種地步,但是他們製造的產品不管真的假的反正就是賺錢,而美國怎
麼辦,要與他們一同墮落、沈淪嗎?不是,它還是有辦法,一套再工業化,還是救起來了。
劉副理事長承武:被害人人權會的看法是認為,這時候我們支持日本本身的訴訟參加制度之外,也
支持日本的裁判員制度,這二個版本我們也寫了 100 多頁的內容,日本真的把德國法哲學家所
說的,如能維護被害人的權利情感,那麼治安會越來越好。像日本治安是世界第一,而臺灣固
然是個安全國家,治安排名也在前面,但就是不如日本。因為日本被害人願意付出對治安的義
務與責任,他們相信只有自己的權利情感被維護了,亦即人權地位被維護了……
許委員添財:我們都同情被害人,但被害人也有兩種,一種有能力請好的律師來打官司打到底,這
種被害人不管被不被同情,他終究能保住自己的權益;但大部分的被害人都是無辜的,是莫名
其妙就被害了,新聞還照三餐播,嚇得連出庭都不敢,只想著別再來害我、騷擾我就好了。此
時,如果制度不認同他,而檢察官、法官案件多,忙得要死,壓了一大堆公文待辦,請問要怎
麼辦?其實別說觀審,只要法院做現場轉播,讓民眾自由上網觀看就足以嚇死人了!只要可以
自由選擇,點進公開審判,就可以知道法官是怎麼審案的,就會發現法官選擇性聽話,即使被
害人要講話,法官也罵回去,不聽他講。即使有為維護被害人的人出庭作證,對方一講話,法
官馬上說,你不用講,我知道了。真的知道嗎?實務上有太多這種不公平、不合理對待,以致
搞成今天這樣!因為他是弱勢,死了也是活該,是這樣嗎?
劉副理事長承武:我們之所以支持本案的目的就是希望被害人有機會,能在法官面前陳述其如何無
辜被害,這也是為何台灣不可能廢除死刑的原因所在!因為純屬無辜的被害人都敢殺,生命被
剝奪,這是最嚴重的犯罪!我們認為這樣做兩者方能平衡,否則憑什麼厚此薄彼?這也是王清
峰部長會下台的原因。

許委員添財:但我們有足夠的資源與能量保護被害人,並使其得到申冤的管道嗎?有人真的是被害
得莫名其妙,以致認為,反正都被害了,至少心理上能討回公道,讓大家知道我被害了。
劉副理事長承武:我們認為被害人自己就是最好的力量。
許委員添財:以我為例,我被害啊!但是到現在我還是沒聽到任何一個檢察官向我道歉,律師費都
被賺走了也沒人說我是被冤枉,少算些錢。我感謝為我辯護的人,他竟然說我替你辯護有沒有
風險?檢察官要你死,現在我替你辯護,得罪檢察官了,以後遇到不知道會怎樣!你看,連律
師都怕檢察官,怕以後受到不公平待遇!
劉副理事長承武:是的!
許委員添財:臺灣竟然變成這樣,竟道消魔長至此!
劉副理事長承武:我們不希望司法院做一個限制……
許委員添財:反國民黨的時代過去了!現在該反的是法條、制度與個人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不是
這樣子嗎?
劉副理事長承武:是的。
許委員添財:這一點我充分支持。我是學財經的,無心再去研究法律專有名詞。這就好像我對你講
一堆財經專有名詞,你會連連搖頭是一樣道理,但普通道理如果不做就會引起民怨,民怨的結
果會怎麼樣?國家競爭力輸人家,有辦法的就走,沒辦法的只好留下受苦,以致最後亡國滅種

劉副理事長承武:臺灣最優於對岸的地方就是三十年來臺灣的文明與法治,所以我相信三十年後對
岸也追不上來,這也是台灣不會亡國的原因!
許委員添財:以後不管誰當總統,一定要指定一個學有專精,具有良德、良能、良知,又有勇氣,
敢於透明,敢於向社會及人民交代,全力拼下去,該改的就改的人,這樣臺灣才有救,不是嗎

劉副理事長承武:謝謝委員。
許委員添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