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勞動部陳部長,你知道今天是幾月幾日嗎?
主席:請勞動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 3 月 18 日。
劉委員建國:臺灣歷史上的 3 月 18 日發生過什麼大事?
陳部長雄文:有太陽花學運。
劉委員建國:太陽花學運最主要的訴求是什麼?
陳部長雄文:當時是反服貿。
劉委員建國:根據你個人的認知,這群莘莘學子當時為什麼要站出來反服貿?
陳部長雄文:我的瞭解是他們擔心太過傾中吧!
劉委員建國:這是原因之一,再來呢?
陳部長雄文:第二,他們認為法律案的審查程序不夠嚴謹。
劉委員建國:就你的感覺來講,這和勞動部有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陳部長雄文:這引申出來的就是,他們擔心服貿會衝擊到國內部分行業勞工的工作機會。
劉委員建國:簡單來說,服貿將會造成服務業勞工低薪化,屆時勞工為了生活,必須多賺一點錢,
就要「多勞」,而「多勞」就會造成過勞,這是和勞動部直接相關的,也是他們當時的主要訴求
之一。我這樣講,部長應該可以接受才對。
我今天特別感謝召委召開這個會議,而且還引用「過勞之島」一書,請問部長看過這本書嗎
?
陳部長雄文:大概快看完了。
劉委員建國:你有什麼感受?你看了八、九成,什麼地方讓你印象最深刻?
陳部長雄文:這本書有非常具體的個案,而且從個案如何向外界求援─就是找立法委員幫忙,再去
深入瞭解個案過去整個工作歷程,這些都在書中娓娓道來,讀來相當感人。
劉委員建國:我想本委員會的委員都和我一樣,非常關心勞工過勞的問題。臺灣本來是福爾摩沙美
麗之島,現在卻變成過勞之島!這本書裡面還有我的名字,你有沒有看到?
陳部長雄文:有。
劉委員建國:我做了什麼?
陳部長雄文:推薦?
劉委員建國:不是啦,我是贊助者耶!
陳部長雄文:贊助者?
劉委員建國:我也是過勞者啦!
這本書裡面有 8 個過勞的故事,7 個是不到 40 歲的年輕世代,其中還有一個是不到 30 歲就因
過勞而不幸離世。我引用這本書裡面和過勞有關的幾句名言,第一是:現在臺灣有些人是「上班
一條蟲、下班一條龍」;第二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第三段比較長:難道我們想要多賺一點錢
,就只能用生命去換?……執政者態度消極,忽視不斷惡化的過勞工作環境,不僅嚴重危及勞工
健康,更將造成社會公共安全與財務的龐大損失。以上這些是書中比較經典的名言。
臺灣過勞的問題這麼嚴重,不只是民間,連公部門上個月都有 1,200 名火車駕駛在通過平交道
的時候以減速行駛的方式表示抗議,這件事部長應該很清楚。
陳部長雄文:是,我知道。
劉委員建國:部長自己也承認台灣的工時過長,所以過勞的問題真的要予以重視,除了重視之外,
還是要有一些具體的作為,否則就只是處於所謂討論的階段,而這也是方才我要先給盧委員發言
的原因,如果台灣媒體持續有這樣過勞的情況,不管他們的資方肚量有多大,他們都還是過勞。
事實上,勞動部去年確實有進行勞檢,而現在則是針對 LINE 的部分,雖然我不知道大家為何會
focus 在 LINE 的部分,但據勞動部的調查,雇主對媒體所謂的三大罪狀是,第一、未依規定給
付加班費,第二、加班超時,第三、未配置勞工出勤紀錄,而違反的業者包括了蘋果日報、中央
社、公論新聞報、聯維有線電視、台視、中視、東森電視等,以上就是你們從 2014 年 9 月一直
到 2015 年 2 月這半年以來所做的勞檢成果,而上述這些媒體違反了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
二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五項等規定,即台灣的媒體經過你們勞檢之後,發現資方違反了上述的
法條,坦白說,勞基法只是一個最低的標準,可是連媒體的部分都違反了這麼多條的勞基法規定
,則政府可以有什麼樣的積極作為呢?
陳部長雄文:方才委員所提的是前半年我們對媒體所做的一些勞檢,結果已經發布了,同時我們也
要求相關媒體予以改善,基本上,重點還是在於勞動條件檢查,而我們今年將會增加 300 多個名
額,然後派駐到各縣市去,由各縣市政府來指揮,針對其轄境內的所謂在外工作者,包括媒體記
者在內,加強其勞動條件檢查。
劉委員建國:除了勞動檢查,應該還有其他更積極的作為,因為今天台灣的資方、雇主若被你們勞
檢後發現違反勞基法,你們可以處理的手段頂多就是罰款。
陳部長雄文:沒錯。
劉委員建國:可以處罰多少?
陳部長雄文:大概幾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
劉委員建國:這就是一個陷阱了,依據勞基法,未配置勞工出勤紀錄者要處罰多少錢?
陳部長雄文:2 至 30 萬。
劉委員建國:方才盧委員說資方有肚量,所以站在這麼大的肚量之下,我想他們寧願被你們罰,畢
竟金額不多,但是,處罰一次之後可以再罰嗎?老實說,給付加班費等相關費用跟被罰 2 至 30
萬相較,兩者是不成比例的,所以他們才有這個「肚量」讓你們來處罰,對此,你們要如何處理
?
陳部長雄文:我們希望採漸進的方式,若有些資方開始改善了,我們就會把那些不改善的資方訴諸
媒體,就是予以公告。
劉委員建國:沒有改善的才訴諸媒體?
陳部長雄文:對。我們在檢查之外,密度的部分也要加強,就是針對違反者,會公告其企業名稱。
劉委員建國:另外,還有一份這 4 年來對於這部分所做的一些統計,即每 5 天就有一位因過勞發病
、每 10 天就有一位過勞死,連媒體現在也遇到這樣的狀況,對此,目前政府的積極作為就是勞
檢,違反勞基法者就處罰、告發,然後再連續處罰或是公告。據了解,台北市 103 年度針對這部
分有做了一些調查,相關的報告竟有厚厚的一疊,裡面可以發現這些相關企業幾乎都是延長工時
、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律規定、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等,看起來幾乎都是
過勞或是未給加班費。不只如此,在 103 年度醫療院所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違反比例表當中,總共
就有 145 件違反,包括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
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等,在在都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二條之
二、第三十條之五等規定,換言之,從媒體、台北市的調查、103 年度開始談的血汗醫院及爆肝
醫護人員問題,還有這 4 年的統計數據,我們並沒有看到具體的下降數字,請問媒體是弱勢的嗎
?
陳部長雄文:在社會輿論的領導上,它可能是強勢的,但是媒體工作者在勞動市場上可能算是滿弱
勢的。
劉委員建國:所以他們還算是弱勢的?
陳部長雄文:對。
劉委員建國:連媒體都算是弱勢了,都沒有一個更好、更積極的作為,然後資方又不怕你們開單告
發,請問該怎麼辦?盧委員是有提到蘋果日報若自己內部做不好,都可以在自己的報紙報出來,
其他媒體有可能這麼做嗎?老實說,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該怎麼辦?
陳部長雄文:根本的解決方法除了週休二日的部分要修法並儘速通過之外,方才委員所提的很多問
題都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即雖然有法律,但是企業主若不遵守的話,勞工還是會有過勞的現象,
基本上,政府部門最可能做的,還是去做勞動檢查,而勞動檢查的結果,我們希望能對雇主有一
些勸導的作用在。
劉委員建國:我很肯定勞動部積極的在做勞動檢查,但這些勞檢的第一線人員,其實檢查到最後也
可能是手軟腳軟,比方說遇到那些不怕罰錢的或是比較大型的財團時,就算把違反勞基法相關規
定的廠商公告出來,政府能做的就只是持續的開單、告發,對他們來說也是不痛不癢,而我們就
讓這件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換言之,他們查了這間之後,就算第二次、第三次再查,查到
最後也會手軟腳軟,然後就算媒體有報導,好像也沒有什麼效果,反正他們擺明的就是被罰款沒
關係,基本上,本席對部長肯定、鼓勵的成份比較多,所以我才希望在你任內,對此能有一些作
為,台灣是一個美麗的福爾摩莎之島,為何現在變成一個恐怖的過勞之島?政府要如何處理這個
問題呢?
陳部長雄文:請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針對委員所提的,的確,若單單靠勞檢及處罰仍沒有辦法改
善的話,則有無其他的方法,關於這部分讓我們再去想想。
劉委員建國:其實不只是媒體,還有很多受薪階級的勞工,他們應該都會想說這些話,就是「人生
自古誰無死,拒絕過勞爆肝死」,台灣怎會變成一個過勞之島呢?這不是召委說的「趣味」而已
,這是很嚴肅的,這是很悲情的;符合第八十四條之一者,後面還有很多,還有總統、副總統、
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院長辦公室工友、外交部協助接待外賓、考選部闈內工作的技工、工友、
中央銀行首長隨扈等等。這本書把台灣所有遇到的過勞問題,統統挑出來,如果政府公部門再不
積極作為,沒有智慧去做這樣的判斷,不只是媒體,連公立、部立醫院都嚴重到這麼離譜的狀況
,我們只是開單告發,告發公立醫院,他們繳的錢是誰的?希望部長能夠展現智慧,讓我們在這
個會期內可以看到積極、具體的改善作為。
陳部長雄文: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