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到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組織有服務業競爭處,還
有製造業競爭處。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廖委員國棟:為什麼特別針對這兩個行業設處?
吳主任委員秀明:還有公平競爭處。服務業競爭處和製造業競爭處是處理限制競爭,然後再分產業
─服務業和製造業,公平競爭處就不分產業,就全部公平競爭,因為公平交易法就是由限制競
爭和不公平競爭兩部分組成。
廖委員國棟:你們所遭遇的可能會涉及公平競爭的事,基本上是以服務業為大宗,還是製造業為大
宗?
吳主任委員秀明:都有。
廖委員國棟:那為什麼特別針對這兩者設處?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所有產業不是製造業就是服務業,製造業就是有形的商品,服務業是無形的
產品。
廖委員國棟:你們是這樣子分類?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廖委員國棟:好。今天我要問你比較輕鬆的議題,但也是很嚴肅的,這幾天連鎖加盟大展春季展剛
剛才結束,你有沒有去看?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有派員到現場去看,而且有藉這個機會去宣導。
廖委員國棟:去看了,還做了很多宣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廖委員國棟:我看報導提到有大批民眾去參觀,據報載,參觀民眾說現場匯集了大概 200 家業者的
資料,對想去看的人是很方便,一下子就可以拿到 200 家業者的資料,而且預估 4 天簽約大概
可破萬件,創歷史新高,最後真的破萬件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我們就不太瞭解了,要去查查看。
廖委員國棟:重點是你們確實派了人去現場看有沒有相關的違規事項,這是你們要做的事。
我這裡要提出幾點,首先就是現場亂象,參展廠商破紀錄,但真正細問才發現有些廠商連基
礎店面都沒有,只有紙上公司就去參展,並邀約加盟,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反你們的相關規定
?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對加盟訂有加盟處理原則,主要分成兩大部分規範,就是加盟締約前和締約
後。締約前就是那些想創業的人要選擇店家加盟,而我們規範的重點就是資訊要公開,必須很
清楚要加盟的是什麼樣的產業或產品,加盟進去的權利義務又是什麼,這部分就是我們規範的
重點。
廖委員國棟:但根本就是紙上公司沒有店面,這樣也可以去參展並與人簽約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真的是詐欺……
廖委員國棟:那就是事後的事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那屬於刑事不法。
廖委員國棟:所以在事前無從防範?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最後真的有進行,我們就是規範資訊有沒有提供充分。至於簽約後,就是有
沒有公平對待加盟者。
廖委員國棟:現場亂象二:參展廠商收取的加盟金聽說高達 1、200 萬。有這樣的事實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有可能的。
廖委員國棟:而且加盟業者還搭配銀行在現場辦理貸款業務,就直接在現場辦理,強調條件很好,
也有管道可以取得資金等等,這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平法規或相關的金融法規?這部分我是不知
道,所以要請教主委。
吳主任委員秀明:在現場提供貸款的部分比較不屬於我們處理的範圍,我們處理的還是加盟的產品
或產業有沒有提供充分資訊,讓加盟者很瞭解加盟之後狀況是如何,也讓有意加盟者能夠維護
自己的權益。
廖委員國棟:我的意思是現場就派了銀行的人在那裡,這可能也是可以,但有沒有違反金融相關法
規?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分可能需要再去瞭解一下,金管會……
廖委員國棟:我現在問你,你也答不出來。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廖委員國棟:亂象三就是為了吸引人潮,現場充斥獎金、獎品和辣妹。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些促銷手段。
廖委員國棟:但有個很嚴肅的事情,簽約後如果後悔就要付違約金,而且沒有所謂的賞味期,這一
點有沒有違反你們目前充分保障想要加盟創業的年輕朋友的權利?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資訊揭露很充分的話,公平法主要要求的就是這個,至於違約金的部分恐怕
還是要回歸一般民法來處理。
廖委員國棟:過去你們有沒有碰過類此爭議的案例?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消保處可能比較清楚,因為消費者保護法中訂有猶豫期間的規定,但是否
適用還有幾個關鍵問題要釐清。
廖委員國棟:另外,根據公平交易法第十八條規定:「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予
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這是你
們的規範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沒錯。
廖委員國棟:那如果加盟主限制加盟者自行調整售價,是否就違反這條規定?
吳主任委員秀明:以新法來說,這是第十九條的規定,而且多了一個「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的規定,所以原則上,我們要看加盟者和加盟主之間有無控制的從主關係,如果他是獨立經營
,應該就有自己獨立的價格決定權。
廖委員國棟:現在的爭議是加盟主和加盟者之間的售價決定權……
吳主任委員秀明:所謂加盟有很多不同型態,諸如委託加盟、特許加盟等等。
廖委員國棟:過去有沒有碰過這樣的爭議?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我們處長說有處理過。
廖委員國棟:就是因為有過,所以人家才反映給我們。像這麼多人參與的龐大展覽,什麼狀況都會
發生……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有去蒐集一些資料回來研析有無違法的可能。
廖委員國棟:你派了誰去?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點請呂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答復。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承辦人和承辦科長有到現場,而且每年我們都會把每個攤位
所有的契約和加盟資料全部帶回,所以原則上,我們會在加盟展結束後一個月內把所有契約資
料看完再決定有無違法,然後針對有違法的部分主動立案。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現在還在整理中嗎?
呂處長玉琴:是的,因為展覽才剛結束,而我們要看的資料多達幾百份。
廖委員國棟:如果有嚴重違規情形,是否當場就會知道?
呂處長玉琴:是否違規,有時嘴巴講的和書面資料還是要核對一下,否則以後在訴訟上,如果真的
處分,就會產生瑕疵,所以我們還是要謹慎一點。
廖委員國棟:主委,這是才剛結束的展覽,我特別提出來,就是要你們注意,類似這種龐大的商展
,不論好的、壞的,種種狀況都會發生……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這個我們很重視,我們每年都有派人去。
廖委員國棟:你們好好整理一下案例,以備未來之需。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