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認為 NCC 成立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電信
財團業者,而是為了保護廣大的消費者,今天本席要針對兩個議題就教於石主委:第一,有關
「辦門號換現金」「辦手機換現金」的新型詐騙及貸款方式;第二,關於 4G 將取消吃到飽的費
率,業者要賺到飽一事。過去辦理貸款的標的是車子或房子,現在有一種新的貸款方式是「辦
門號換現金」「辦手機換現金」,不曉得石主委是否注意此事?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是很瞭解。
李委員昆澤:無論是從報紙的小廣告或上網瀏覽網頁的過程中彈出的廣告,或者在搜尋欄打上「辦
門號換現金」的關鍵字,就會看到這種新型的詐騙方式。其特性是:第一,它是一種詐騙;第
二,它是一種新型的犯罪手法;第三,對於電信業者,它也會造成大量的電信呆帳,這種詐騙
方式就是「辦門號換現金」,尤其是知識程度不高的基層民眾或弱勢族群常常被不肖業者、通
訊行或因接觸報紙小廣告、瀏覽網頁彈出的廣告而受到吸引,以為有這麼好康的事情,可以「
辦門號換現金」「辦手機換現金」。這種詐騙方式的手法是:吸引民眾辦理新的手機門號,付
給民眾 1,000 元及手機,並承諾另替民眾繳納 3 個月或 6 個月的電信費用,然後不肖業者就把
SIM 卡留下,等到民眾收到電信帳單時才發現自己收到了電信炸彈,大量的帳單金額讓民眾驚
覺自己被騙了,這是一種新型的詐騙方式。同時,這也成為一種犯罪工具,不肖業者幫民眾辦
門號,付給民眾 4,000 元或 6,000 元,雖然給你手機,但是他把 SIM 卡拿去詐騙、犯罪,等到警
察找上門時,這個手機門號是你的,但是幫你辦門號的人早已逃之夭夭,「辦門號換現金」成

為一種新型的犯罪手法。現在五大業者都在衝 4G 的業務量,不肖業者也拚命氾濫地辦門號,造
成電信呆帳,這對於電信產業的發展會產生負面的影響。主委今天似乎是第一次聽到這種狀況
,其實這種現象在過去比較地下化,但現在我們不但在報紙的小廣告中看得到,網路上彈出的
廣告也看得到,對此現象,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請問主委有何具體的防範作法?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剛才已把整個生態分析的很透徹,我們要跟刑事警察局及電信業者共同研商
如何打擊這種犯罪型式,當然,委員剛才說得很清楚,這種犯罪樣態不僅是利用民眾貪小便宜
的心理,而且他們自己有一個犯罪的價值鏈,電信業者顯然也有應採取積極作為加以防範的義
務,我想可能要從這幾方面多管齊下。
李委員昆澤:主委,它不僅是一種詐騙方式,不僅是一種犯罪工具,不僅對電信事業的發展造成傷
害,而且它也是一種新型的貸款方式,這些通訊行變成了地下錢莊,不肖業者藉由替民眾辦手
機門號發展成一種新型的借貸方式。傳統的貸款要用房子、車子作為抵押,現在則是用辦手機
的方式來貸款,辦手機借現金的利息大致是月息五分至八分,為了保護金融產業的發展及消費
者的權益,NCC 應該站出來。因為根據我們目前的法規,每一個人辦一支手機,單獨一家電信
業者會有一個基本的限制,大概 3 至 6 個月就只能辦一支手機,不能在同一家業者辦 5 支。但
是現在有五大業者可以同時辦 5 支手機,有網友說一些不肖的通訊行只要辦 5 支就給 1 萬塊現
金,這樣不只是詐騙,不只是犯罪工具,也成為一種新興的地下錢莊,月息 5 至 8 分,所以主
委應該要具體的跟業者協調相關的防範措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昆澤:應該有義務要在契約裡面提醒消費者,像這樣辦手機換現金是一種詐騙的方式,是犯
罪的工具,也是一種地下錢莊,會讓人陷入還錢的泥淖裡面,所以 NCC 要站出來。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提到關於地下金融、涉及違反銀行法的部分,我會特別再跟曾主任委員進行
研商,共同防範這種不肖行為的擴散。
李委員昆澤:另外,業者要取消吃到飽方案,對於業者要賺到飽而用這種傷害消費者的方式,本席
在此要特別提出質詢。NCC 鼓勵社會大眾要用 4G 飆網,因為 4G 的速度當然比 3G 還要快,所
以 NCC 也鼓勵民眾提升上網的速度,在現代國家不管是經濟發展、生活、工作、求學,講求速
度當然對於整體國家的發展有正面的提升,但是我要提醒石主任委員一點,中國、南韓、日本
、新加坡、香港和臺灣相比,哪一個國家 4G 上網的速度最慢?你不必笑得那麼尷尬,答案就是
臺灣,沒錯吧!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要看所謂的平均用量和實際資訊的流量,不瞞你說,我在 3 月初有到中移動的
攤位去了解他們所提供服務的型態,他們說中國大陸民眾平均使用的數據傳輸量遠比臺灣低,
在這種數據量很低的情況之下,和我們相比當然就不會這麼塞,臺灣的用量很高,在委員所提
到的幾個國家裡面……
李委員昆澤:你講了那麼多,但是在亞洲的主要國家裡面,我們的速度是最慢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要看資訊傳輸量而定,臺灣的資訊傳輸量非常大。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的速度在世界上的評比之前還有 26 名,現在倒退了 1 名,變成 27 名。主

委,我今天不是要跟你爭辯這個,最主要是我們 4G 上網速度其實也是慢的,而且又貴,根據業
者的統計,一般 4G 上網大家平均的使用量大概是 8GB 至 10GB,在 3G 時代,月租費大概 1,000
元左右就可以吃到飽。但是現在這種 8GB 普通的使用量,在 4G 的月租費大概要 1,500 元,還貴
了 500 元。本席認為這樣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 4G 的速度在亞洲地區是排在後面的,
所以這樣對消費者並不公平。
另外,我們也要要求這些業者提升速度,因為對於未來電子商務的發展,不管是網上購物或
金融服務,對國家的發展都非常重要,可是現在卻又慢又貴。主委,業者號稱在今年下半年度
要取消吃到飽方案,這你應該知道吧!如果是辦手機換現金的詐騙方式,你可能沒有聽過,但
是業者要取消吃到飽、想要賺到飽的想法,你應該有聽到吧!業者應該會在下半年度取消吃到
飽方案,只是不知道誰要開第一槍而已,本席已經跟你討論過很多次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於行動通訊,因為目前網路流量的管控比 3G 要更好,所以其實應該是要精準
消費,我們講 4G 其實是所謂的 TeleMate,應該是視個人需求去選擇他們自己的消費型態。據我
們了解,一般民眾其實都沒有用到吃到飽的上限量,而是把他們的量貢獻給大量使用的少數人
,這種消費模式長期來說很難支撐下去,因為行動網路的每個元件都需要花錢去建設,如果少
數人用得很多、多數人用得很少,其實並不是很平衡的一種消費模式。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們已經多次討論過了,本席一再向你提出超量限速,既可以保障大多數未達
標準的使用者,又可以防止少部分人占用頻寬的狀況,那就是超量限速,只要超過一定的量就
降低速度,而不應該取消吃到飽,如果取消吃到飽,就是要讓業者賺到飽,資費又比 3G 的時候
貴了 500 元以上,請問 NCC 有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所建議的超量限速是一個不錯的措施此外,業者也提出用量可以遞延使用,
其實也是可以……
李委員昆澤:主委,本席還是認為要維持吃到飽,如果超量就降速,這樣可以保障消費者,而且目
前的月租費偏高,過去只要 1,000 元,現在要 1,500 元,速度和亞洲國家相比還有在世界的排名
也都落後,你是 NCC 的主委,你要多擔待一點,應該要去督促。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找業者來協商比較好的解決方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