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蔣部長,你知不知道我們國內的素食人口大概有多
少?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
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那個數據,我過去掌握的好像是兩、三百萬人,但是坦白說…
…
林委員鴻池:大概差不多兩、三百萬人,因為有的人是三餐都吃素,有的人是吃早齋,還有花齋等
等,這樣算起來大約有兩、三百萬人以上。吃素者最關心的,就是出外時會不會吃到葷食,以及
買東西時,這些食品裡面會不會摻到葷料,所以政府就有把關的責任。當然,素食的分類是最基
本的,但是我們幾十年來對素食都沒有分類,一直到上一屆本席在社環委員會推動,後來終於獲
得通過。現在我們把素食分為五類,部長,你知道是哪五類嗎?
蔣部長丙煌:一般是純素,有的是可以喝牛奶的叫做奶素,另外就是蛋、奶都吃的,就是蛋奶素。
林委員鴻池:沒有關係,你對這方面要多了解一下。本席問你這個問題是有原因的,本席記得在推
動素食分類的時候曾經碰到一個狀況,當時為了推動分類,我們除了舉辦公聽會,本席也利用各
種方式進行質詢。在某一次公聽會結束之後,那時衛福部還稱為衛生署,當時有官員告訴本席,
如果素食裡面吃到摻葷料也不會死人,所以本席就知道這個觀念差距太大了。其實有些和尚、尼
姑終年吃素,他吃到葷的等於是破了他的戒體,這比他的生命更重要,那時本席就這樣告訴他,
可是他卻似懂非懂。不過本席認為經過這幾年來不斷的推動,尤其是對素食分類之後,嘉惠了很
多素食人口,讓大家比較安心。
不過我們現在也發覺一個問題,因為我們把素食分類,所以就要去稽核、查驗這個東西到底
是不是素食。因為素食分五類,你們時常查驗到一些素食,它雖然聲稱為素食,結果你們查驗之
後卻對外發佈這裡面有動物性的成份,大家一聽,原來以前吃的素食裡面竟然有葷的。後來細查
之後,才知道原來它是蛋素或是奶素,但是因為它只標示素食,所以你們去查驗時就會發覺裡面
有動物性成分,這時候就發生了問題。當然業者有責任,如果是蛋素,就請你標示為蛋素,不要
只寫素食,因為素食是統稱,所以業者也有責任。
但是本席要請教一下部長,你們是不是也有責任?你們在檢驗的時候,到底有沒有辦法一檢
驗就知道它是加蛋?不要通稱這裡面有動物性成分,所以它就是非素食,因為外界一聽到是非素
食就產生質疑,消費者也會為之震驚。而且業者也說了,我們這個產品是蛋素,你們對外發佈這
裡面有動物性的成分,因為只單純做這樣的宣告,所以大家就怕了。本席想要請教一下,你們在
抽檢的時候,是不是有辦法直接檢驗這個產品是摻蛋或是摻奶?有沒有辦法直接檢驗?
蔣部長丙煌:技術面可行。
林委員鴻池: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應該想得周全一點,你們在檢驗的時候,如果產品裡面查驗到含有
蛋的成分,那我們當然就要要求廠商標示為蛋素,因為你只標示為素食,所以這就是標示不清楚
,應該是這樣子才對。不然的話,對消費者來說,一旦被你們檢驗出來食物摻有動物性成分,他
會以為自己吃到葷食了。對業者來說,這是因為標示不夠明確,如果你們要處罰,業者也沒有話
說,但是如果你們只說裡面含有動物性成分,這樣會讓消費者以為這是葷的,所以這個部分希望
未來能夠說得更明確。
蔣部長丙煌:是。
林委員鴻池:針對素食的部分,本席在這裡要請教一下,因為會被查到有問題的,有一種狀況是標
示不夠明確,它可能是蛋素、奶素或奶蛋素,但是它只寫素食,被查到之後,你們說它含有動物
性成分,因為有蛋、有奶,所以它是標示不夠明確。但是有一種是裡面有肉,一樣有動物性成分
,但是成分是肉。請問一下,現在如果查驗到裡面有動物性成分,不是蛋、不是奶,是含肉的,
我們怎麼處分業者?是標示不實呢?還是詐欺?
蔣部長丙煌:通常我們會以標示不實來做處分。
林委員鴻池:對,本席就是要問這個問題,本席幾年前就在問這個問題了。你說這是標示不實,因
為裡面摻肉,但是外面標示為素食,其實裡面有肉的成分,所以你們說他標示不實,這樣說好像
也沒有錯。但是你想想看,業者明明知道標示的是素食,但裡面竟然摻肉,你認為業者心中想的
是什麼?他是標示不實還是詐欺?就是因為行政機關每次都認定是標示不實,摻肉的行為卻以標
示不實予以處分,這樣受到的刑罰較輕,所以業者就有恃無恐,就算是被處罰了,反正賺的還更
多,他們當然就不怕,只是受害的就是消費者了!幾年前本席質詢時就曾提過,類似這種惡意的
行為,假設是第一次也就罷了,還可以警告一下、輔導一下。但是,同一家廠商又被抓到第二次
時,其實就應該要移送,這是詐欺的行為,怎麼會是標示不實呢?雖然這是廣義的標示不實,但
是業者的心中卻是存在著欺騙,因此,本席希望部長與食藥署能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好好思考這個
問題,好嗎?以上是針對素食摻葷或標示不明確的部分,希望未來能夠再做加強,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本席要針對基改食品的標示問題提出質詢,目前基改食品真的是無所不在,無論是
肉鬆、米粉、泡麵、甚至是嬰兒奶粉等等,只能說基改食品真的是無所不在。究竟基改食品對人
體是否有害,目前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看法,雖然無法證明它一定有害,但是,它是否有利也很難
說,所以只能處於一種模糊的狀態。不過,對於消費者而言,他們應該要有知的權利、有選擇的
自由,而我們也應該要維護消費者這方面的權利,讓他們自己選擇、自己做決定。目前法律對於
基改食品的標示是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有超過 5%的基改成份就必須要加以標示,但是,我們後
來認為這樣是不夠的,所以好像是從今年 6 月 1 日開始改為超過 3%的基改成分就必須標示?
蔣部長丙煌:對。
林委員鴻池:有些必須標示、有些不須標示,部長,在含基改的食品中,你知道有哪些大項要標示
、又有哪些大項不須標示?
蔣部長丙煌:有含基改的必須要標示,但是,有一些散裝的、沒有公司登記的,這些會在比較後面
再提出要求。我們規劃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 6 月 1 日、另一個階段是
10 月 1 日、最後一個階段則是 105 年 1 月 1 日,基本上,基改食品都是需要標示,只是標示的
狀況不太一樣。
林委員鴻池:既然針對基改食品的標示管理分為幾個階段,我們也希望這個部分能夠逐步的落實,
藉由標示讓消費者擁有選擇的權利。關於散裝的部分,以時下國人最愛喝的手搖飲料為例,根據
經濟部的統計,台灣不過 2,300 萬人口,一年卻喝掉了大約 10 億 2,300 多萬杯的手搖飲料,平
均一人一年大約喝了 44 杯,這真的是非常可怕!然而,我們也知道手搖飲料摻了玉米糖漿,而
玉米糖漿幾乎都是以基改玉米加工製成,是否也應該要標示?部長,你的看法呢?
蔣部長丙煌:玉米糖漿並不是直接用玉米製成,而是用玉米的澱粉製成的糖漿,因此,按照目前的
規定……
林委員鴻池:它是基改的啊!
蔣部長丙煌:但是,按照我們目前的規定,它暫時還不需要標示。
林委員鴻池:也就是沒有列入第一階段必須標示的項目中,事實上,國人吃了非常多這類的食品,
像是麵包店或自助餐店等等都用了許多的基改食品,尤其是國中小學的營養午餐,一星期平均計
算下來,幾乎天天都會吃到玉米或黃豆所製成的食品。根據專家學者的研究,這些基改食品對於
人體的免疫力會產生衝擊,然而,孩子的免疫力在生長過程中會逐漸發展,如果吃了過多的基改
食品,對他們的身體是不利的,但是,我們的營養午餐卻沒有標示?在營養午餐的菜單開出來的
同時,是否也該讓學校知道營養午餐中使用的玉米或黃豆等等是否為基改食品,好讓學校自己來
做選擇呢?問題是現在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因此,針對學校營養午餐的部分,是否也應該要強化
,才能保護我們的下一代?
蔣部長丙煌:據我所知,這是屬於教育部的業務,他們應該是有一項計畫,全面推動營養午餐不再
使用基改的相關原料。
林委員鴻池:在這個目標尚未達成之前,我們就應該要做好標示的工作,最起碼也要讓學校知道。
蔣部長丙煌:是。
林委員鴻池:這是衛福部的事情,並不是教育部的事情,教育部可以通令基改食品一律不准進入校
園,但是,在這一步尚未達到之前,衛福部這邊最起碼要讓業者盡到告知的義務,將標示工作做
好,讓學校知道營養午餐的食品成份。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希望部長及食藥署能提前做好這個部
分,不要拖到最後的第三個階段,畢竟下一代的身體健康應該要列為優先,好嗎?
蔣部長丙煌:是,我們會和教育部一起合作。
林委員鴻池:謝謝。
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