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邱教授、顏教授、張教授
及魏教授在學術界有一定學術地位,被大家所肯定,因此被提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委員,我們
希望4 位加入公平交易委員會之後,能夠提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職權、專業性及權威性。請問4
位教授,是否瞭解目前公平會的預算分配情形?行政人事費用與用於一般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
行為的調查費用的比重是多少?
主席:請邱永和先生答復。
邱永和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因為我還沒有進入公平會,對其預算還不是很清楚。
丁委員守中:就你們來看,公平會的預算方面,用在人事行政費用與用在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行
為的調查或相關經費,應該要有多少比重?多少比多少?
邱永和先生:這個我並沒有真正去瞭解……
丁委員守中:你們被提名之後,應該看一下公平會的施政報告吧!這個裡面都有寫!我覺得4 位被
提名之後,對公平會整體應該先進行瞭解,各位雖然都是知名學者,但有時候學者的實務經驗不

一定足夠,做成的判斷也不一定都正確,你們應該馬上進入狀況,對實務狀況要有所瞭解。
以今年預算來說,公平會預算三億四千多萬,87%是用於人事與行政費用方面,用於限制競爭
、不公平競爭行為的調查只有1,100 萬,只占3%,嚴重不足,這就是為什麼公平會多半是接受
人民陳情與檢舉,主動調查的案件所占比例很少,我們也發現裁罰案件更少,對於預算結構的不
合理,本席曾經提出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的修法提案,認為應該成立反托拉斯基金,在裁
罰金額至少提撥30%,一方面用於加強公平會調查反托拉斯、聯合行為的經費,另一方面作為
檢舉人獎金,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是否同意?
邱永和先生:同意,我覺得這很好
丁委員守中:請四位被提名人都回答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請顏廷棟先生答復。
顏廷棟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同意。
主席:請張宏浩先生答復。
張宏浩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主席:請魏杏芳女士答復。
魏杏芳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同意,這是個很好的作法。
丁委員守中:今天早上很多委員提出質詢,有關民營電廠的裁罰案、中油、台塑聯合行為、車商涉
及壟斷零件方面等,很多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我想聽聽幾位的意見,公平會要如何改進裁罰的
權威性?剛才我聽到幾位提到,甚至主委也提過,要加強行政訴訟程序,但本席曾提一個案子有
關獨立機關的,什麼叫做獨立機關?公平會雖然在行政院底下,但卻是獨立機關,所以應該避開
訴願程序,不受上級的裁罰,應該直接進入訴訟程序,本席曾提出過這樣的修法,但是修法畢竟
比較慢,公平會站在獨立行使職權的立場,為何不能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釋憲呢?大法官會議
97 年12 月6 日第1333 次會議曾經做成決議,釋字第613 號解釋理由2 第2 段雖明確提到「承
認獨立機關之存在,其主要目的僅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排除上級機關在層級式行政體制下所為對
具體個案決定之指揮與監督」,如果你們不等修法,公平會主動提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提升你們
的職權,因為你們是獨立機關,你們為民營電廠及相關案件的裁罰案,何需一關、一關的受行政
院訴願程序的影響,還一關、一關的打行政訴訟呢?至少可以排除訴願的程序,請問你們支不支
持由公平會直接提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邱永和先生:我們會努力朝這個方向來思考。
顏廷棟先生:這個意見本人深表贊同。
張宏浩先生:支持。
魏杏芳女士:我支持確認公平會在法制上的地位,用這樣的方式確認公平會的獨立性。
丁委員守中:吳主委,你聽到了嗎?馬上要進入公平會的4 位委員都支持這種方式。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我手邊沒有資料,不過依我粗淺的印象,當時NCC 已經做過
很大的努力,但是最後好像還是認為要提起訴願。

丁委員守中:沒有喔!第1333 次會議議決不受理案件第12 案決議「有關不服通傳會行政處罰之訴
願管轄問題」,這個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但是NCC 到目前為止都還要提到行政院訴願會……
丁委員守中:對啊!這就是你們要力爭的,什麼叫獨立機關?釋字第613 號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承認獨立機關之存在,其主要目的僅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你們就是在法律範圍內行使職權啊!
而且「排除上級機關在層級式行政體制下所為對具體個案決定之指揮與監督」,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那是指我們在處分的時候,包括行政院上級機關都不能告訴我們一個案件要
怎麼處分、要罰多少,這是委員會獨立職權,但是就救濟而言,有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丁委員守中:為什麼不能直接進入行政訴訟呢?我們看到很多國家……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就是我們這次修法要做的努力,現在已經進入二、三讀,這二個禮拜通過的話
,其實就已經實現了。
丁委員守中:修法緩不濟急,我們可以看到……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會啊!如果這二個禮拜排入議程,一個半小時讀完了就通過了。
丁委員守中:那也是本席提出來的,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非常感謝丁委員,我們會再努力。
丁委員守中:很多修法都是本席提出來的,但是我們總覺得在這段過程中,就沒有看到公平會對這
個機制有所著墨,何況有釋字第613 號解釋,釋字第613 號解釋本來就對具體個案排其除指揮與
監督,如果還要進行訴願程序,就沒有排除指揮與監督了嘛!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也覺得這樣跟精神不符,所以在修法的時候才支持這樣的案子。
丁委員守中:我覺得應該要雙管齊下,身為公平會但權威性卻不夠,當然預算資源分配嚴重地失衡
,許多移辦的案件都是靠民眾的檢舉,但是對於民眾的檢舉卻沒有相關的獎勵機制,這些都是要
檢討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非常感謝丁委員對第四十七條之一的提案,我們也高度地贊成。
丁委員守中:本席曾經提過「搜索權」與「扣押權」,這也是本席最早提案的,目的在加強公平會
的職掌……
吳主任委員秀明:委員的案子還在院裡。
丁委員守中:對,但是我聽說你後來就讓步了,你們的讓步讓我覺得十分匪夷所思。明明是在立法
院就通過的決議,而且你與本席詢答的時候也認為先進國家都這樣在做,可是你卻在朝野協商的
時候,一面對民進黨的反對你就讓步了,我覺得這是很糟糕的事情。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部分如果有機會,我會再跟委員充分說明。
丁委員守中:像這種讓步,好歹也要通知本席過去吧!結果你也不通知我就輕易地讓步了,竟然是
如此對待本席的提案權以及立法院做成的決議。更何況行政院後來所提出的案子也有搜索權與扣
押權不是嗎?經過行政院院會同意的案子,你在讓步的時候也有報請行政院院長同意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這次的修法是整體地修,我們為了顧全大局,讓整個法案能盡快過關……
丁委員守中:你要顧全大局卻把最重要的牙齒給拔掉了,這樣怎麼行呢?我們今天所為之檢討,包

括監察院、我們立法院自己的法制局以及其他相關的檢討,都認為搜索權與扣押權對你們當前所
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一環。在穩定物價小組中,你們也有重要的功能與角色,因此你們該如何
著墨民生物資的市場狀況……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也一直很希望自己能擁有這些工具的。
丁委員守中:這是很重要的牙齒,結果你們居然把牙齒給拔掉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很希望有這種工具。
丁委員守中:希望4 位被提名的委員,在這方面能夠有所堅持,而且還要主動積極地查察好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丁委員的指導。
丁委員守中:我隨便舉一個奶粉的例子好了,之前有很多委員都有提到,我們跟紐西蘭簽訂了經濟
合作協定,關稅都已經降到免稅了,國際奶粉的價格也大跌,結果國內的奶粉售價卻不降反漲,
哪有這種情形?
另外,當油電雙張的時候,很多店家都以此當作漲價的理由,可是當現在油電開始大幅下跌
的時候,店家又說這部分只在成本中占了很小的比例,像這樣的狀況,我覺得公平會就應該要去
查察。
再加上本席上週有召開記者會,因為我們看到市面上的大賣場中有這麼多一公升裝的58 度高
粱酒,只賣一百多元。從菸酒稅的角度來看,一度要抽2.5 元的稅,如果賣到58 度的話,就要
抽四十多元的酒稅,請問這樣的酒怎麼可能只賣一百多元呢?再加上這些酒還要有裝瓶的包裝費
等支出,把這些費用加起來,就算不計入內容物的成本,都還要178 元的本錢,結果賣場卻只賣
140 元、150 元、160 元。這樣的酒會不會嚴重地戕害民眾的身體健康?是否真有達到公平競爭
的目的?對於那些好好繳稅、使用高品質而非低價混攙勾兌的商家,公平會就要去查。請問本席
上週召開記者會後,扮演重要角色的公平會,你們有任何動作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您是指哪一項產品?
丁委員守中:酒。我剛剛就講了,你可以看到尊爵的威士忌,750 公升才賣145 元,這擺明就是賣
假貨嘛!
吳主任委員秀明:通常攙偽的部分,是由衛福部在負責的。
丁委員守中:我們的每個部會,現在都不要推來推去……
吳主任委員秀明:但是如果涉及不實廣告……
丁委員守中:在你們的功能與職掌裡也有涉及是否有違公平競爭的部分,包括對方有沒有繳稅、對
方用的材料是什麼、是否有標示不實使用高粱等,這些都是公平會要主動查察的。所以,我覺得
在這個時候,凡是大家需要政府去做的事,只要看到問題了,主委就要本於職責地站出來,協助
查核加強查察……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會通力合作的。
丁委員守中:你們不能推說這是哪個部會的責任,結果大家都在推托,大家都不管。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會、不會,必要的時候,我們一定會跨部會的協商與開會,而行政院也有穩定
物價小組。

丁委員守中:謝謝,我們也希望4 位委員將來就任之後,也能加強公平會的功能與職掌,把它搞清
楚,並主動積極地查察好嗎?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丁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