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陳水扁保外就醫的事情,你們一直說因為以前

沒有這樣的案例,所以,必須再找所謂要擴大鑑定的醫療團隊來做。但是,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五十八條,它只規定「受刑人現在罹患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

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顯然,這個規定並沒說你們的保外就醫必須要再

組成一個所謂的鑑定團隊。對於這樣一個鑑定團隊的組成,你們說因為以前沒有,所以必須要

另外組成一個鑑定團隊。那我們來看看以前,以前伍澤元曾經只是因為糖尿病合併高血壓,就

可以保外就醫。顏清金(顏清標之弟)罹患口腔癌四期,也是保外就醫。另外,顏清標因長年

有高血壓、心臟病及肝硬化病史,他也可以保外就醫。劉泰英只是以高血壓為由,就可以去住

院,而且還遲遲不肯入監執行。我們剛剛也看到,其他相關的案例,事實上,你會看到每個情

況都不同。剛剛講的這些高血壓、糖尿病收容人,你們有再去找所謂的醫療團隊做鑑定嗎?這

麼輕的高血壓、糖尿病患都可以保外就醫了,今天陳水扁前總統已嚴重漏尿到幾乎完全失控的

情況,卻不能保外就醫。你們還說要請醫療團隊再來鑑定,事實上,台北地院也曾經委託陳順

勝醫師針對陳水扁前總統的健康情形做鑑定,他的鑑定報告中寫得很清楚,表示陳前總統有腦

神經退化症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還有嚴重尿失禁、重度氣質性憂鬱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

、嚴重型憂鬱症。他這樣的健康情況,比起高血壓、糖尿病要嚴重得多了,高血壓、糖尿病都

可以保外就醫,看到陳前總統這麼嚴重的情況,你們卻說還要再找醫療團隊?原來的醫療團隊

所提健康鑑定報告不算數,還要再找醫療團隊來。請問次長,你們這樣的做法叫做重視監所的
健康人權嗎?

主席:請法務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陳鐶: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剛舉出來很多個案,事實上,個案的狀況都不一樣,每個人

的狀況……

尤委員美女:你的意思就是說高血壓、糖尿病可以保外就醫,而陳前總統這麼嚴重的情況,還需要

再找醫療團隊來鑑定,對不對?

吳次長陳鐶:委員所提到的,其實有些是在審判中具保的,他聲請具保,根本不是保外就醫。另外

,有些是在尚未入監執行以前,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七條要停止執行的狀況。第三種狀
況是,我們在入監執行以後,可能因為在監獄裡面不能為適當之治療,而要保外醫治。

尤委員美女:高血壓不能夠適當治療?那今天陳前總統的嚴重漏尿可以治療嗎?如果可以治療,你

們隨時都有醫療團隊在陳前總統身邊,事實上,已經這麼的嚴重,若真能治療,早就治癒了,









對不對?已經這麼久了,而且,情況愈來愈嚴重!在這樣的情形下,你們還要再找醫療團隊再
去鑑定?

吳次長陳鐶:跟委員報告。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必須他現在罹患的疾病是在監內不能為適

當之治療。

尤委員美女:對啊!如果可以為適當之治療,陳前總統的漏尿早就治癒了,不是嗎?就是因為一直

無法治療,情況愈來愈嚴重,這樣子還不能保外就醫?

吳次長陳鐶:委員是法律專家。在監獄內不能為適當之治療,這是比較的問題,在監外如果可以治

療,可能就符合保外就醫的狀況。

尤委員美女:好了,我不想跟你玩文字遊戲啦!我們今天再來看法務部長提出三個所謂的管道,讓

全民覺得好像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有望了,但是你們所提的三個管道已經有兩個被駁回了,這個

問題牽涉什麼呢?當然,我已看到貴部發的一篇新聞稿,裡面洋洋灑灑地寫著你們的法律見解

。所有的根源在哪裡?這牽涉到保外就醫的定性到底是什麼?它到底是行政處分,還是刑的執

行之一部分?我們看到地方法院說,如果這是屬於刑的執行部分,應由判他有罪而要執行的法

院來處理,也就是說,應該是屬於高院的事情,因此就把它駁回。等到了高院去,高院又說這

是屬於行政處分的部分,怎麼會歸我管呢?所以,又把它駁回。你們法務部說,這怎麼會是行

政處分呢?這是屬於刑的執行啊!然後,拿出所謂的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來,洋洋灑灑地寫了
一堆。

今天的陳前總統,他有最堅強的律師,遇到你們這樣的官僚體系,真的都傻了眼!沒料到全

都把這件事當球到處推,法務部說這不是行政處分,高院說是行政處分;地院說這是屬於高院

的事情,高院說這不關我們的事。完全沒有人要處理!今天如果是一個病情危急的受刑人需要

保外就醫,經過你們這樣的折騰,他勢必已經一命嗚呼了!所以,難怪監獄裡會有傳言說你今

天若要保外就醫,送出去就是到太平間了。所以,這裡是完全違反我們的兩公約。何況貴部又

是兩公約的執行秘書處,也是執行單位。我們也找國際的專家學者來,國際專家一再強調監所

的人權。監所人權包括陳水扁前總統的健康權利,這個部分你們竟然用一個管轄權就可以全部

的人都拍拍屁股說沒事。這是我們今天要正視的問題,大家一直在講說,是不是陳前總統有特

權?他不是有特權,由他的案件可以看到我們整個監所的人權以及監所醫療人權的不足。這又

牽涉到你們整個保外就醫的標準是什麼?根本沒有任何標準!完全憑你們自己高興,完全看誰

的權大,對不對?也看他是什麼顏色來定!有關保外就醫的要件、定性是什麼都不清楚,沒有

定性就不會有救濟管道,這部分又牽涉到你們的監獄行刑法,上次你們說要提出監獄行刑法的
修法,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提出來?
主席:請法務部矯正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憲璋: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陳次長正密集地與我們開會,我們大概每個禮拜開會一次。我

們也請……

尤委員美女:你們打算什麼時候提出來?
吳署長憲璋:現在會儘快處理。









尤委員美女:儘快?是什麼時候?這個會期會提出來嗎?
吳署長憲璋:召集人是本部陳次長,大概一個禮拜就召集開會一次。
尤委員美女:矯正署是獨立的部會。對不對?
吳署長憲璋:是,但這是由法務部來主……
尤委員美女:監獄行刑法你們沒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嗎?
吳署長憲璋:有。

尤委員美女:請問,在監獄行刑法裡所謂的保外就醫,你們認為它的定性到底是屬於什麼?是屬於

刑的執行嗎?

吳署長憲璋:這個問題,將來在修法的時候,我們也會……

尤委員美女:等你們修改好的時候,我想已經有一堆人送進太平間了啦!對於人民如此重大的一個

權益,這牽涉到受刑人整個的健康權,光以一個管轄權當作他救濟的管道,都可以像踢皮球一

樣地推來推去。我們的陳前總統都可以被你們像人球似地被踢,請問一般升斗小民的人權到底

在哪裡?希望你們能儘快地把保外就醫的定性定下來,標準也要公開及透明化,讓全民知道整
個的救濟管道,到底怎麼樣的標準可以保外就醫?

吳署長憲璋:好。
尤委員美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