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柯文哲醫師的太太陳佩琪醫師的相關助選作為
,銓敘部答應要做一些從寬認定,這個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儘快,2 個禮拜到 3 個禮拜,我們修施行細則。
邱委員志偉:修了之後就馬上可以上路?
張部長哲琛:對,就可以適用。
邱委員志偉:像這種狀況不是現在才發生的,每幾年就會舉辦大型的選舉,有很多候選人,不管配
偶或是他個人都有公職人員的身分,其實有的也有外國人身分,外國人也一定要受到限制,對
不對?
張部長哲琛:看他是不是公務人員,基本上規範的是公務人員。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現在規範的是公務人員,我覺得銓敘部應該有一套全國一致的標準。
張部長哲琛:是的。
邱委員志偉:舉個例子,你們為什麼對陳佩琪醫師的輔選作為有那麼多意見?當然你們後來從善如
流,也受到社會上很多的壓力,但是我們必須回溯去看一下,馬總統在國民黨候選人謝立功的
造勢大會,或在他的開會場合中就指示要交通部長葉匡時把謝立功的政見全部吞下去,馬總統
可以要求交通部長把政黨候選人的政見全部吞下去嗎?這樣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張部長哲琛:現在行政中立法欠缺的,就是對於政務官的行政中立所應該有的規範,所以對於政務
人員法,我們現在急急忙忙地必須要及早訂定。
邱委員志偉:廣義而言他也是公務人員啊!
張部長哲琛:不是,他不是公務人員,他是政務官,所以不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範範圍之內
。
邱委員志偉:葉匡時如果按照馬總統的話把謝立功的政見全部吞下去,全部都去實踐,這樣有沒有
違反公務人員的行政中立法呢?
張部長哲琛:要看當時內容是什麼,他有沒有動用到公用資源。
邱委員志偉:把它吞下去,就是要照單全收,只要是謝立功講的,他都全部買單,這當然是動用國
家的資源!他是交通部長,他不是國民黨黨營事業的執行長耶!你不覺得總統這樣做是嚴重違
反行政中立?總統是國家文官的表率,他的所作所為應該做為全國文官的模範才對,結果他帶
頭做最壞的示範。你做為銓敘部長,難道不應該對馬總統提供一些建言嗎?
張部長哲琛:我們一定會去瞭解,當時總統做這個指示的時候,是為了國家整體的建設或基隆市區
的建設,還是為了政治目的。
邱委員志偉:他用黨主席的身份指揮交通部長!我也覺得非常奇怪喔!真的非常奇怪!為什麼葉匡
時可以參加特定候選人的造勢的場合呢?他可以參加嗎?
張部長哲琛:政務官不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範之內。
邱委員志偉:他做為交通部長,交通部又怎能幫謝立功的政見背書呢?關於這部分無論如何是沒有
辦法自圓其說的,所以違反行政中立最大咖的就是馬總統,犯行最嚴重的也是馬總統,共犯是
葉匡時。部長,你做為一個主管機關,你應該說一些話!我再舉一個例子,邱淑媞算不算是公
務人員?
張部長哲琛:是。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她可以動用國家資源,去做她個人的那麼多廣告?在這個時間點,她又做為一
個候選人,又拿了國家資源,以國民健康署署長的身份,有很多置入性的廣告,請問這樣有沒
有違反行政中立?
張部長哲琛:跟邱委員報告,我覺得大家對銓敘部的期許是太高了,銓敘部只是行政中立法的法規
訂定機關,實際上真正的執行,有沒有違反規定是要各機關自己去做判定,因為各機關的各種
活動、內容,我們都不很瞭解,要各機關根據……
邱委員志偉:你不能把責任推給各機關。
張部長哲琛:如果各機關對於行政中立法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向我們請示。
邱委員志偉:這樣的話你的責任就很輕了,工作也很輕鬆,你只要發個公文叫大家遵守就好了!
張部長哲琛:我們確實已經發文了!
邱委員志偉:對,你們在 9 月 29 日有發文給公務機關。
張部長哲琛:我們現在面臨選舉的這種情況,我寧可支持同仁,我就再三叮嚀同仁……
邱委員志偉:就是臉書、社區網站不能按「讚」;所有的公務人員不能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
方法,支持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候選人。
張部長哲琛: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能做的只是發個公文,做道德勸說、道德約束而已,難道有沒有更有效的約束方
式,部長?
張部長哲琛:因為行政中立法裡面沒有罰則,這是第一個,我們比較欠缺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要去制訂罰則啊!
張部長哲琛:對,這個法我們才修正通過,等將來實施一段時間以後,必須做整個通盤的檢討,實
際上大院也在檢討了。第二個實際上這個法最主要的權責機關就是監察院,如果真的有違法的
事實,可以向監察院提請文官調查。
邱委員志偉:最重要的就是罰則,沒有罰則他就肆無忌憚!你把責任推給監察院,又說沒有罰則不
能罰,你能做的事情就只是發個文做道德勸說,如此而已!那要銓敘幹嘛?工作那麼輕鬆,真
的是功能不彰嘛!
張部長哲琛:行政中立法民國 98 年才訂定的,它的條文內容憑良心講,我個人認為並不是很周延
,我們會修訂的。
邱委員志偉:既然你認為不周延,就要用最快的速度趕快修改,把它補好,把缺失填補起來,就好
像你之前宣示要年金改革,結果年金改革是越改越後退,今年 18%的預算還是逐年增加,改革
了沒?是不是改革跳票了?
張部長哲琛:沒有。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預算還是逐年增加?
張部長哲琛:因為這個法案還沒有通過,我們以後會朝著民進黨改革方案……
邱委員志偉:阻力在哪裡?
張部長哲琛:立法院沒有審議通過。
邱委員志偉:立法院是誰在阻撓?
張部長哲琛:我想兩黨都有關係!
邱委員志偉:到底是哪一個政黨在阻撓,年金改革是民進黨大聲疾呼的政策,因為這才符合社會公
平正義!為什麼在立法院會阻撓?為什麼會沒有辦法通過?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這個退休,不僅包括……
邱委員志偉:你們應該要站在全民、公益的角度思考,而不是站在政黨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
張部長哲琛:我也是站在全民的角度,去看這件事情。
邱委員志偉:年金改革只有口號,沒有實際動作。
張部長哲琛:跟委員報告,因為我也是學財務的,對財務多少有點理解,現在的年金問題,並不是
軍公教的問題,甚至包括勞工的問題,所以要改的話,軍公教勞都必須要通盤加以檢討。
邱委員志偉:還有學校,我都知道!但是你們只是說說而已,然後鋒頭一過你們又恢復原狀,而且
是故態復萌、變本加厲!
張部長哲琛:我跟邱委員不會只是說說而已。
邱委員志偉:到目前也是說說而已呀!
董部長,您知道近幾年來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的平均年齡是多少?
主席:請掌握時間好嗎?
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一個統計數據,以近 3 年來看,21 歲到 25 歲考上的錄取率
是 53.66%。
邱委員志偉:21 歲至 25 歲佔了一半。
董部長保城:對,將近佔了一半,是 53.66%。
邱委員志偉:近 3 年的平均年齡是多少?你們有沒有做過統計?
董部長保城:另外一個是 26 歲到 30 歲,大概平均是二十五點多。
邱委員志偉:所以有將近百分之七成五到八成是 30 歲以下的。
董部長保城:是的。
邱委員志偉:有超過五成三是 21 歲到 25 歲,大學剛畢業,沒有任何社會經驗就考上司法官的。
董部長保城:是。
邱委員志偉:你對這個狀況有沒有什麼評論?
董部長保城:不是評論,因為年齡輕不是罪過,我們都曾年齡輕過,我們覺得這種狀況就是沒有工
作經驗。
邱委員志偉:沒有工作經驗,社會經驗。
董部長保城:是。
邱委員志偉:因為司法官的工作非常特殊,我們是希望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跟社會經驗,而不是他
通過這個 qualify 之後,他取得執照,所以你要怎麼去改革?
董部長保城:跟委員報告,我們最近有一個提案,是跟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公會討論過,像律師
要律師證照,要有 5 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其中 3 年是跟法律有關。
董部長保城:這個部分只要修考試規則,考試院考試委員會也邀請我們要到各地方去做公聽會,但
是如果我們要做的話,一定要兼顧「雙軌」,因為現在已經進到大學的法律系學生,一定要兼
顧到他們的關鍵性。
邱委員志偉:你知道這個問題,所以你要做改革,我希望這個改革越快越好。
董部長保城:謝謝委員支持。
邱委員志偉:但是一定要注意到公平性,要能夠雙軌。
董部長保城:現在已經在大學讀書的學生……
邱委員志偉:幾時可以上路。
董部長保城:如果受到考試委員的支持,應該在明年就可以上路。
邱委員志偉:明年就可以上路?
董部長保城:是。
邱委員志偉:好。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育昇、江委員惠貞、吳委員育仁、許委員添財、盧委員秀燕、林委
員德福、盧委員嘉辰、黃委員昭順、周委員倪安、邱委員文彥、黃委員偉哲、楊委員應雄、蔣
委員乃辛、廖委員國棟、葉委員津鈴、蘇委員清泉、王委員進士、何委員欣純、陳委員怡潔、
簡委員東明、王委員惠美、高委員金素梅、陳委員碧涵、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楊委員麗
環、呂委員玉玲、陳委員歐珀、賴委員士葆、陳委員亭妃、王委員廷生及羅委員淑蕾均不在場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質詢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