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提出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來請教吳部長,
三年前南部一所特教學校兩年內發生 128 起學生被性侵或性騷擾的案子,這些小孩子都有先天性
的失聰,他們聽不到,也不會講,這個消息被披露之後,對整個社會所造成的傷害絕對不下於目
前發生的食安問題,畢竟台灣也是一個有感覺、有感情的社會。這些孩子因為先天關係,聽不到
也講不出來,但這並不表示在受到這種遭遇的時候他們不會痛。曾有學生半夜傳簡訊給他媽媽說
他很害怕,想要回家。如果這些是我們自己的子女,我們作何感想?
本席今天要跟部長談事件的後續處理,該事件在引起社會一片譁然之後,38 位受害者中,有
5 位聲請國賠也成立了,政府賠償的金額其實也不大,問題是,國賠發生以後,對於行為人、應
作為而不作為或作為錯誤的公務員,政府有代位求償權,兩年過去了,代位求償的追溯期限到今
年的 10 月 16 日和 17 日,再過 3 天就要過期,過完這個禮拜,對這些公務員就沒有求償權,這
些錢又要由全民買單。受害者是這些小朋友,買單的卻是全民,部長,你覺得這樣符合公平、正
義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我們一直在積極處理,事實上學校已經在 10 月 6 日向法
院提起求償訴訟。
賴委員振昌:其實我是在前兩個禮拜就拿到相關資料,我自己也是從事教育工作出身的,我事先請
助理打電話向教育部反映,提醒教育部時效快到了。前天本會請教育部來做專案報告,教育部的
回應也是說 10 月 6 日就已經提出訴訟,我在想,為什麼經過 2 年時間還拖到只剩下 10 天時間才
提訴訟?在這 2 年時間,教育部和相關單位都在做什麼?如果因為疏失而讓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
了,這樣對嗎?
吳部長思華:其實部裡一直都有在處理,在 7 月 10 日和 8 月 27 日,我們曾經開過 2 次法律諮詢會
議,就國賠求償的部分進行法律的專業探討。我們在 9 月 16 日就函請學校來辦,學校接到公文
以後還需要經過一個……
賴委員振昌:週一來的副署長有報告學校總共開了 11 次會議,這件事是經過監察院彈劾的案子,
這麼明確的事情,還需要開 11 次討論?即使要慎重討論,為什麼一定要拖兩年,到這麼晚才處
理?到底這些教育行政或學校有沒有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小孩?有沒有把這件事當成很重要的一件
事?我覺得這種心態才是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不是這樣?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提醒,諮詢會的重點還在於如何做學生的輔導和協助,至於法律訴訟的部
分……
賴委員振昌:如果重點是對學生的輔導,那又和行使代位求償權分開,我認為學生的輔導絕對有必
要,我也很贊成,但是我現在感到疑惑的是,代位求償權這樣明確的法律行為,為什麼需要拖這
麼久?
吳部長思華:委員,我 8 月份才到部裡來,我來了以後,這個案子一直按照進度,非常積極地在進
行。
賴委員振昌:部長 8 月份才來,那署長呢?署長知不知道這件事?為什麼需要拖這麼久?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這涉及幾個部分,一個是學生的輔導,另外一個部分是代位求償,
學生的輔導我們有持續進行……
賴委員振昌:不對,學生輔導和代位求償是兩件事情。
吳署長清山:代位求償我們也持續進行,剛剛我們有跟賴委員報告過,我們有經過 11 次會議,到
了……
賴委員振昌:署長,程序拖到這麼晚,我今天會再度提出這個問題,學生遇到這種事,不要說是主
管機關,就算只以大人的身分看這件事,心裡是什麼感想?我本來很生氣,本來想不要提醒教育
部,等到時效過了以後就請吳部長來賠,後來還是決定不要意氣用事,一拿到資料就請助理打電
話提醒教育部。10 月 16 日到期,教育部 10 月 6 日才提出訴訟,需要拖這麼久嗎?
吳署長清山:因為中間涉及一些和國家賠償申請案相關的審議,需要多次開會。
賴委員振昌:這一點我不認同,第一,這是監察院也彈劾確定的案子,是很明確的事件,第二,追
溯時效有 2 年,當初立法定出 2 年追溯期,一定有考慮到不需要花 2 年來審議。
吳署長清山:舉例來說,在 101 年學校有 5 件申請國家賠償的案子進行審議,到了 103 年,判決結
果是有 2 案不成立,但是也有結果是判國家賠償 140 萬,因為有很多案子,須分案處理。
賴委員振昌:吳部長,你當過校長,你一定也覺得教育工作是最需要用感覺的,以前我的學生騎摩
托車出車禍,就算是半夜我都會跑去探視,身為主管教育的人,一定要把學生當作自己的學生,
雖然有一些事情可能因為行政作業而有所耽擱,但是對於跟學生有關的事情,我們一定要有感覺
,台灣對太多事情都無感,但是如果我們教育人員對學生都無感,那真的很麻煩。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定會把每個學生都放在自己的心上,這件事情我們會認真來做。
賴委員振昌:我一開始聽到這件事情,覺得很不可思議,一件這麼明確、這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
拖這麼久?我問過很多人,他們都覺得這些小孩雖然先天殘障、比較不會保護自己,但是並不代
表他們遭遇到這種事不會痛、不會有感覺。我對教育部很不滿,那天有教育部官員表示那是學校
的事,難道教育部沒有督導的責任嗎?我覺得這是說不過去的。今天部長來,我要再次讓部長知
道這件事。
吳部長思華:是,這部分我們會再來檢討。
賴委員振昌:今天自由時報社論提到「中生是寶,台生是草」,這是一種聲音,部長也要注意,當
我們考慮要給中生健保時,也要考慮一年還有 80 萬人次的台灣學生在辦助學貸款,這些都需要
我們注意,而且有很多學生畢業即失業,或月薪只有 22K,還有很多問題,不要讓中生的未來不
是夢,台生的未來卻是夢醒時分。部長如果有時間,還是把今天的自由時報看一下。
吳部長思華:是。積極創造學生的未來是我們努力的方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