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李委員俊俋):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就教的是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計

畫,這個計畫部長清楚嗎?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我有聽過一點大致的情況。
陳委員其邁:清楚就清楚、不清楚就不清楚。
陳部長威仁:不是很清楚。
陳委員其邁:署長清楚嗎?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說的是璞玉計畫嗎?
陳委員其邁:就是原來竹北璞玉計畫的擴大計畫,署長清楚嗎?
曾署長大仁:我有了解。
陳委員其邁:但不是很清楚?那待會我提問,你就要回答喔!
曾署長大仁:若我答不出來,可以請業務同仁來幫忙,因為他們可能比較熟悉一些。
陳委員其邁:原來新竹縣的璞玉計畫是在 2004 年被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計畫,其計畫內容包括
產業專區 82 公頃、交大研究校區 40 公頃、國際示範村 20 公頃,當時核定的面積上限是 142 公
頃,2008 年馬總統上任之後,新竹縣政府按照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提了一個計畫,包括把原來
的產業專區再加上大學城,把原來的國際示範村擴大為優質生活區,且面積從 142 公頃擴大到
447 公頃,當時這個計畫一經核定,新竹縣政府從 2008 年就把新竹縣政府所報出的所謂開發型

計畫按照現行都市計畫法及土徵條例送來內政部審議,而內政部內的都委會及地政司土徵小組就

開始進行審議,審議內容包括土徵條例第三條的是否有公益性、必要性、合理性、不可替代性、

總量管制等因素去做評估,然後有要求縣政府補送資料,這時問題就來了,就是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是誰的問題,按照土徵法的規定,必須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後,循重新的程序報請
行政院核准,這時問題就來了,就是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誰,是經濟部還是內政部呢?

陳部長威仁:行政院好像是核定給經濟部。
陳委員其邁:這個案子幾乎就是放大型的大埔案翻版,方才提到該計畫的面積從 142 公頃擴大到
447 公頃,而且擴大出來的面積幾乎都是住商用地比較多,原來璞玉園區本來是國家核定的重大
建設計畫,後來則是又加了幾乎占了 40%住商用地的優質生活區,即增加出來的面積幾乎都是

住商混合區,而新竹縣政府送來的計畫,是按照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都市計畫特定區,理

論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是內政部,你們怎麼會自我繳械,在行政院召開協議會時,把主導權

拱手讓給經濟部,原因是什麼?誰去開會的?基本上,擴大計畫中增加的面積幾乎都是所謂的優
質生活區,包含國際村、完全中學等。

陳部長威仁:這應該是看整個計畫來決定。
陳委員其邁:方才我就說了,璞玉計畫當時行政院早就核定了,2008 年新竹縣政府將其擴大,增

加出來的面積幾乎都是住商混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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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03 卷 第 66 期 委員會紀錄



陳部長威仁:我們說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這整個計畫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陳委員其邁:擴大計畫增加出來的面積幾乎都是住商混合區,理論上這個應該是內政部要審議的,

因為內政部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什麼?因為它是按照都市計畫法送來我們內政部的,這個開
發計畫是不是按照促產條例送來的?是不是?不是啊!它是不是按照產業升級條例送來的?

陳部長威仁:都不是。
陳委員其邁:都不是,經濟部當時在施顏祥擔任部長的時候,在民國 99 年回函給璞玉自救會的邱

會長時,就講得很清楚:「這個不是我們經濟部的職責。」部長,我唸給你聽,你浪費我很多時
間,我看你們好像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你們把農民的這些農地、權利白白的出賣掉了。

陳部長威仁:這個還沒有完成審查。

陳委員其邁:你知道當時施顏祥是怎麼回覆新竹縣政府的嗎?他說:「該計畫係新竹縣政府依都市

計畫法劃定之特定區,並非依據促產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設置之產業園區,該計畫之審查及核定

均非屬本部職責。」這是他回覆的內容,經濟部認為這個擴大三百多公頃的計畫都是住商混合區
,並不是它的職責範圍,但是你們行政院江宜樺院長為什麼在民國 103 年 1 月 2 日的時候,要指

定經濟部擔任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什麼這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是內政部?內政部為什麼
要自我繳械?部長,我現在是在跟你上課,竹北地區的都市計畫人口是 40 萬,而它現有的人口
是 29 萬,缺口還有 11 萬。稍後我們會提附帶決議請主席處理。我們的附帶決議裡面有要求你們
要就都市計畫人口數的落差,做個案的通盤檢討,但是為什麼你們在民國 103 年的時候要自我繳

械?為什麼你們要自我繳械不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把它交給經濟部?你說明理由,你告訴我
,經濟部本來不要,為什麼後來行政院還要把它核給經濟部?

主席:請內政部地政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靚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跟你報告,這個部分之所以會……
陳委員其邁:這是誰核定的?主持會議的人是誰?
王司長靚琇:是行政院的政務委員。
陳委員其邁:這個政務委員是誰?是誰主持會議的?
陳部長威仁:陳希舜。
陳委員其邁:陳希舜?
王司長靚琇:是。
陳委員其邁:當時內政部表達的立場是要把它推給經濟部嗎?

王司長靚琇:不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擴大建設的方案未來是要用區段徵收的方式來辦理,在

辦理區段徵收的時候,如果這裡面有要徵收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那這部分就屬於行政院的重

大建設。行政院的重大建設需要有一個新辦事業的主體出來,而因為它是所謂的產業園區,所以
這個產業園區就是以經濟部為主體。

陳委員其邁:這個怎麼會是產業園區,這個我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原有的 142 公頃早就已經核

定了,對不對?增加的部分全部都是住商混合區,就是要讓財團來炒作土地,就是縣長帶頭炒地

皮,這個我都不好意思講,開什麼玩笑,產業園區早就已經核定了,但是因為這個擴大計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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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才要把徵收的土地面積從 142 公頃擴大到四百多公頃,所有擴大的面積,按照新竹縣政府自己

的講法,這個計畫是新竹縣政府按照都市計畫送來的,所以它應該要走都市計畫法,而都市計畫

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是我們卻自我繳械,把這個職權交給經濟部,但經濟部本來是不要的

,所以我現在要追究責任,到底是誰決定把這個職權交給經濟部的,這個不是行政院核定的嗎?
是誰說的?是江院長指示的嗎?

陳部長威仁:不是。
陳委員其邁:不是江院長指示的,那會議上是誰表達意見的,你告訴我?
陳部長威仁:這是行政院的陳政務委員召開會議協商的結論。
陳委員其邁:所以是依照長官的命令來辦事。
陳部長威仁:這是協調的結果。
陳委員其邁:部長,我覺得你失職了,這個你要重新研議,你現在聽懂我的意思了沒?
陳部長威仁:我知道,我聽得懂你的意思。

陳委員其邁:這整個都是住商混合區,這跟原來的計畫已經完全不一樣了,是多出來的計畫,結果

你卻把這個計畫的主導權讓給經濟部。

陳部長威仁:你剛才講的這些,我們審查的時候會要求指定的機關來說明。

陳委員其邁:部長,我要講得很不客氣,假如江宜樺在大埔案裡是黑心政府,那來看看這個範圍有
多大,原本只有 60 公頃,結果現在卻把它擴大到 300 公頃,是 5 倍的大埔案。竹北地區 67%都

是山坡地的農業地,只有這個臺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那裡是平地,都是優質的農地,但是你現在

卻要把它全部區段徵收,要把它變成跟大埔案一樣,你們從來都沒有從大埔案中學到教訓,你們

真的要逼苗栗縣的農民、新竹縣的農民走上街頭嗎?那麼重大的一個開發案,那些都是最好的農

田。馬總統還說什麼「糧食安全計畫」,要增加多少農地、要保護優良農地,結果這些話全部都
說到背後去了。

陳部長威仁:各方的意見……
陳委員其邁:部長,我現在要提醒你,捍衛農地、捍衛農民權利是你的責任,但你卻拱手讓人。
陳部長威仁:審議的時候,各方的意見我們都會審慎地考量。

陳委員其邁:你要審慎地考量什麼?你要審慎地考量,那你現在先把主導權拿回來,至少我對內政

部比對經濟部有信心。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現在這個業務就是由我們在辦理。
陳委員其邁:你到底有沒有聽懂我的意思?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陳部長威仁:反正現在這個都市計畫又送到我們這裡來審查了。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要求,你們要去要求行政院重新指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陳部長威仁:審查的時候還是會由我們部裡面來審查。
陳委員其邁:我當然知道都市計畫的程序還是要照走,但是主辦機關的這個職權你要拿回來。
陳部長威仁:那只是核定的機關,就是核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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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其邁:那怎麼會只是核定,由經濟部核定就是由經濟部主導了,這些相關的合理性、必要性
、評估就會全部由經濟部主導了。我再提醒部長,這個住商的面積是大埔案的 5 倍,你們要用區
段徵收的方式把它全部弄回來,我剛才講得很清楚,竹北市的都市計畫人口是 40 萬,現有的人
口是 29 萬,所以人數是夠的,但你現在卻硬要擴大徵收的面積去炒作土地,把農地變為建地,

我坦白講,我對江院長真的是澈底的失望,我一講到江院長,你就替他說話,你是他的打手,你
被他擦脂抹粉。

陳部長威仁:不是,這個跟江院長沒有關係,這個計畫是縣政府擬定的,這跟江院長有什麼關係,

我覺得不要什麼事情都講江院長不好。

陳委員其邁:這個面積比大埔案大 5 倍,我今天要告訴臺灣所有的人民,這個住商的面積比大埔案

大 5 倍。

陳部長威仁:那也是新竹縣政府擬定的。
陳委員其邁:內政部有自私的立場,你跟江院長是共犯結構。
陳部長威仁:這個我們都還沒有審查。
陳委員其邁:你是江院長的打手、財團的打手。
陳部長威仁:這個我們都還沒有審查,你怎麼說我們有自私的立場。
陳委員其邁:你有自私的立場,所以才會自我繳械。
陳部長威仁:都市計畫的合理性會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去做審查。

陳委員其邁:經濟部本來不願意當主管機關,且按照都市計畫法,內政部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

是在表達意見時,你們卻連個屁都不敢放。你們把你們應該要負的責任全部都拋棄了,法律上這
是你們的責任,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做呢?

陳部長威仁:在審議都市計畫的過程裡,包括委員所提的、各方的意見,我們都會在這裡面……
陳委員其邁:部長,這是大埔案的翻版,也許你對大埔的農民一點感情都沒有。
陳部長威仁:我們會慎重地審議。
陳委員其邁:你會慎重?那你先把主導權拿回來。
陳部長威仁:不是,我們現在就在審查啊!
陳委員其邁:你就跟黑心的江院長報告,說我在指責他。
陳部長威仁:我們正在審查,這會由內政部的都委會來審查。

陳委員其邁:黑心油的事情我就不跟你提了,但是這個徵收的面積這麼大,結果你內政部的立場卻

是如此,這個擴大計畫全部都是在炒作土地,這個政府真是王八蛋。

陳部長威仁:這個計畫我們都還沒有審查。
陳委員其邁:主席,我建議第 4 案、第 11 案跟第 19 案這 3 個有關土地徵收和都市審議相關的預算

全部都要繼續凍結,開什麼玩笑,圖利財團到這種程度。

陳部長威仁:這個計畫我們都還沒有開始審查。
陳委員其邁:這是在炒作土地,我說什麼你都聽得懂,你自己回去想一下我是在說什麼。
陳部長威仁:你也了解這個案子還沒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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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 第 103 卷 第 66 期 委員會紀錄

陳委員其邁:部長,如果你真的不懂,你來問我,我私底下再告訴你,真是亂來,從頭到尾,這個

案子你不知道,營建署長也不知道,只有地政司長一個人去,一個司長去那邊能做什麼。

陳部長威仁:這個不是我們擬定的。
陳委員其邁:那內政部是混吃等死嗎?
陳部長威仁:不是,我們現在正在……
陳委員其邁:我問到現在,這個案子沒有一個人知道。
陳部長威仁:不是,這個案子正在審查。

陳委員其邁:你第一次聽到?我已經跟你說了,這個計畫經濟部本來不要,經濟部都已經說他們不

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了,但為什麼行政院後來還要指定給經濟部?開什麼玩笑,這本來是內政部
的事,即他們是按照都市計畫法來向內政部申請的計畫。

陳部長威仁:擬定計畫的還是縣政府。

陳委員其邁:部長,這是什麼國家重大計畫?那個住商混合的土地開發計畫是哪一門的國家重大計

畫?應該是原來那個核心、那個早就被核定的產業園區計畫才是國家重大計畫,這個不是,這是

假國家重大計畫之名,行強徵農地之實,這個跟你們說也沒有用,我說真的,我坦白講,我在這

裡跟你講是對牛彈琴,講也沒有用。你們完全搞不清楚事情的嚴重性,不知道人民的忿怒是在哪
裡。

陳部長威仁:我們會審慎地審查。
陳委員其邁:這不是審查的問題,你們要把主導權拿回來。
陳部長威仁:不是,主導權還是在縣政府,縣政府是擬定計畫的機關。

陳委員其邁:你們讓我對內政部最後的一絲信任都沒有了,叫你們把計畫拿回來自己審查,你們都

不敢。

陳部長威仁:不是,這個計畫我們現在正在審查,現在這個計畫正由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在審

查。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你都沒有搞清楚狀況,這個計畫是地方政府按照都市計畫法提出來、由

地方主導的地方發展計畫,這個內政部本來就是主管機關,所以要去做審核,關鍵是在這裡,你
不應該把你的主導權讓給經濟部,經濟部的那個產業核心計畫、那個 87 公頃的部分已經結束了

,那個早就核定了,現在增加出來的這部分,完全都是我們內政部主管的,所以內政部應該要主
導,你們要去主導這個計畫的整個審查才對,這樣聽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