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學者專家曾提及這次事件的源頭乃是源自於地

下工廠,郭烈成先生自己在地方上煉油,檢舉人去檢舉時根本就投訴無效,這個事件的過程相
信大家都很清楚。不知目前工業局對於地下食品工廠的安全衛生管理方面有什麼樣的做法?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副局長答復。

呂副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工業局所主管的是工廠管理輔導法,目前中辦的簡任技正也在現

場。對於地下工廠的部分,此次食用油事件發生之後,部長也要求我們趕快發函給地方政府,

所以現在是由各地方政府在積極追查有關地下食用油廠不法的情事,對此我們會從嚴從重來做
處理。

吳委員育仁:你們所稱的地下工廠是什麼?是指完全沒有登記,也沒有臨時執照的工廠嗎?你們如

何知道它是地下工廠?









呂副局長正華: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工廠必須登記,如果是合法的工廠,當然就會依工廠管理輔導

法來登記,有一陣子因為地下工廠很多,所以我們有進行補登,這部分也等於是有登記。還有

一些是位於田中央的工廠,這些工廠有些是違法的。關於檢舉方面,乃是由地方政府各部門在
執行,如果有人檢舉的話,我們就會加強查核。

吳委員育仁:換句話說,這分為兩類,一種叫做地下工廠,一種則是官方資料完全不存在的違法工

廠,請問是不是這樣?

呂副局長正華:有些是在家庭農忙之外,還在家裡做一些簡易加工,而他們沒有來登記,如果沒有

登記的話,可能我們就掌握不到。但是如果有查處到違反的……

吳委員育仁:郭烈成這一家工廠是什麼樣的登記?
呂副局長正華:我請中辦的張簡任技正來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張簡任技正答復。

張簡任技正慧德: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未登記工廠,我們大概也沒有任何資料,只能鼓勵民眾檢

舉,或是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有查核到的時候才能處理。另外,最近這幾年有所謂的臨時工廠登

記,這是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鼓勵未登記工廠來自首,請他們來辦理臨時登記,目前在我們掌
握中約有三千家左右,其中有 202 家是屬於食品廠,我們會在兩個月內進行查核。郭烈成的工

廠是屬於沒有來辦理登記的工廠,這次經過民眾檢舉之後,目前已經由司法單位在調查,基本
上,它是屬於未登記的工廠。

吳委員育仁:在雲林、彰化一帶的鄉下都有類似這樣的工廠,特別是用黃豆來做豆漿、做豆皮的工
廠,裡面的工作條件很差,員工非常辛苦,一個小時只能領 120 元,根本沒有勞健保,而他們
所做的東西就是給人家吃的。

昨天本席在質詢農委會王政騰副主委的時候,也有提到相關問題,大家都認為稽查工作是非

常重要的,蔡委員錦隆也有提到食安警察的問題,請問環保署裡面是不是有北、中、南區的稽
查隊?

主席: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李簡任技正答復。
李簡任技正金福: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有北、中、南區的環境督察大隊。

吳委員育仁:當發現有人違法傾倒工業廢棄物時,就可以向環保署提出檢舉,然後中央就會直接派

員進行檢查,請問有關食品的部分呢?你們的運作模式是不是也是這樣子?地方和中央稽查大
隊的權責如何分割?

李簡任技正金福:三個大隊各自有六、七個縣市的轄區,因為我們的人數比較少,所以原則上中央
負責的是具有專案性、跨轄區或比較重大需要支援的部分,地方則是負責轄區當中 routine 的工
作。

吳委員育仁:你們現在所有的人數大概是多少人?
李簡任技正金福:我們一個大隊大概是三、四十人。
吳委員育仁:所以北、中、南三個大隊加起來就是 90 人至 100 人左右嗎?
李簡任技正金福:對,這是稽查人員的部分。









吳委員育仁:接下來本席想請教食藥署葉署長,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的犯罪,當然也需要一些人力來
把它揪出來,目前環保署有這樣的人力,據本席所知,食藥署的流通稽查正式人力大概有 71 人
,中央和地方合計大概有 678 人。本席發現這些人員非常辛苦,而且流動率很高,請問他們的
流動率大概有多高?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答復。
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除了六都以外,大概都是任職不滿一年,就地方而言,全國只有 1

個人具有食品方面的證照,大部分都是由護理同仁來兼任。

吳委員育仁:不滿一年?
葉署長明功:對,大概……

吳委員育仁:這種情形真的很恐怖,這樣的流動率可說是百分之百,任職不滿一年就走人,可見這

個工作真的很辛苦。

葉署長明功:因為大部分都是女孩子,一方面交通並不是很方便,而且他們所要稽查的對象又是關

門、又是放狗之類的,所以……

吳委員育仁:我知道,而且有時必須在晚上或假日出勤。
葉署長明功:是的。

吳委員育仁:勞動檢查部門的檢查人員都有檢查人員專業加給,現在你們的流通稽查人員經驗不足

,而且流動率高達百分之百,這種情形真的令人擔憂。

本席還注意到另外一個議題,那就是有關檢舉獎金的部分,現在大家都主張要把罰金提高,
但問題是當企業或當事人沒有能力繳交罰金的時候,那麼罰金的 10%或 20%根本就拿不到,請
問這方面是不是有一些補救的方法?

葉署長明功:中央會提供 10 萬至 200 萬,如果內部員工或離職員工檢舉的話,有時可以領到

double 的獎金。

吳委員育仁:不過這方面還是有所欠缺,欠缺的部分就是稽查人員的獎勵金。

葉署長明功:委員的建議非常好,如果是因為其他人員檢舉而查獲的話,就算是公務人員,我們也

會想辦法把他們納入獎勵範圍。

吳委員育仁: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量點,為什麼當地的員警、環保人員、警察人員都不理

那位檢舉人?因為這並不列為重大績效嘛!現在警察把查獲槍枝或毒品列為重大績效,即使半
夜獲報也會出動,甚至還會 24 小時盯哨,因為獎金有 100 萬或 200 萬,比一年的薪水還要多,

檢舉人根本不用跨區檢舉,因為大家都會往前衝。包括檢調人員、警察、環保署或地方衛生局

人員在內,我覺得衛福部應該要設計一套制度,將破獲重大民生物品犯罪列為重大績效,不管
是警察查到或是衛生局人員查到都要頒獎,這樣才能提振士氣,大家就會去追。

葉署長明功:委員的建議非常好。
吳委員育仁:很多人都非常關心這方面的問題,在此提出以上建議供大家參考。
葉署長明功:我們會回去研擬,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