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個選民服務案件,我很少有看不懂的案件,今
天就教於曾主委,台灣有一家上市公司F 股,名為中租迪和,聽過吧?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費委員鴻泰:可否說明它是做何業務?也可由證券交易所李董事長回答。
曾主任委員銘宗:向委員報告,它本是中信集團的公司,後來切割出去,主要業務是租賃,在中國
大陸做得不錯。
費委員鴻泰:可否舉個例子?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做資本租賃。
費委員鴻泰:可否舉幾個態樣?它怎麼做生意?
曾主任委員銘宗:例如飛機的資本租賃,或是機器設備,機器設備賣給廠商的利率非常高,經過一
段時間之後,如3、5 年或7、8 年後,因為利率非常高,承租的廠商取得所有權。
費委員鴻泰:這就類似租車,先談好條件,一個月要付多少錢,幾年下來,很多公司就用成本化、
費用化的方式來租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是有個早餐店。租賃的利率大概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它的風險高,所以基本上都是10%到15%,在大陸更高。
費委員鴻泰:請問這個業務在金管會是由哪個單位管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業務主管機關不是金管會。

費委員鴻泰:那歸誰?
曾主任委員銘宗:應該是經濟部。
費委員鴻泰:是根據何種法令管理?我就搞不懂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特別的法令規範。
費委員鴻泰:對於租賃公司,經濟部也管不住。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費委員鴻泰:我舉個例子,這家公司在台灣很囂張,它是上市公司,沒有法令可以管住它!它是個
怪獸!因為我開過協調會,發現沒有部會可以管得住它!但它如果出了問題,你們都會倒楣。
有個普通的早餐店,中租迪和的人告訴他可以提供貸款,但不是先與中租迪和講好後,他自
己去買機器設備,而是中租迪和現成就有,提供了咖啡機、漩茶機、定量機、封口機、工作台
、保溫台、前煎台、過濾器、組合器及排油煙機,再加上根本不存在的250 盒牛肉,由這家早
餐店開立一張假發票給中租迪和,表示他賣給中租迪和,好像是由公司買了之後,再交給他營
業。早餐店就有了工作機器,那些機器不值什麼錢,又開了一張250 萬元的假發票,牛肉根本
不存在。如果都不歸你們管,我會請財政部去查查看,這張假發票到底是怎麼回事?然後雙方
實際簽約,是3,353,000 元分為18 期償還,實際拿到的是2,250,850 元,換算成利息,這18 個
月所付利率是32%至35%,而合約中所訂的利率是20%,但實際上是超過20%,中租迪和不是
信用卡公司,我找該公司來開協調會,業務代表很囂張,說不關金管會的事,他們全部合法。
我要問的是,這在中華民國到底是哪一個單位在管?利率超過20%,這是重利罪!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它有可能違反兩個刑事,一是重利罪,另一是違反商業會計法,做假帳。
費委員鴻泰:好吧!商業會計法是歸經濟部商業司管,跟你們又無關了。我看李董事長與吳壽山董
事長風風光光地在推動公司治理,請問這個案子是好或壞的樣本呢?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長答復。
李董事長述德: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當然是非常不好的樣本。
費委員鴻泰:那你怎麼辦呢?推動了半天,報紙上新聞刊登得那麼大,似乎是對社會貢獻很大,你
們很了不起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認為這可以從兩方面進行了解,第一個是中租迪和這間公司本身的財務狀況,
基於公司治理或上市審查的機制,我們可以去做一些必要的了解。
費委員鴻泰:問題是它的獲利都很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但是本席用一句很不客氣的話來形容它,它是個作假帳的公司、是個像吸血鬼的公司
,利率竟然可以算得那麼高!本席也會去找經濟部及財政部,但是你們的交易所及證期局也有
必要去管,因為它是一間上市公司。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錯。
費委員鴻泰:第一,開立假發票就是違法;第二,利率超過20%就是重利罪,本席對你們提出指
謫也沒什麼意思,因為這個法令確實是不足,明明是一間上市公司,被本席費鴻泰在這邊講出

那麼嚴重的事情,但是金管會、交易所及證期局竟都無法可管!這家公司獲利很高,股價也相
當不錯,其實它根本是在做假帳、開假發票,搞了半天,還牽涉到重利罪,利率超過20%,這
是它自己在契約上寫的20%,還要求對方開本票,甚至引用票據法第八十九條之通知義務,按
年率20%的利息計付,扣下來的結果就超過20%了。主委,該如何將這家公司的資訊揭露,讓
社會大眾知道?
曾主任委員銘宗:剛剛董事長提到了,我們透過內稽內供需去做了解,假設這是一個個案或是通案
……
費委員鴻泰:本席並不知道,只是有人向本席提出管情,本席才赫然發現有這樣的情況,而且那間
公司的人又非常囂張,自稱自己的公司統統都合法,因為它是一間上市公司,本席剛開始以為
是租賃或保險等問題相關,後來才發現都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請它提出一個合理的說明。
費委員鴻泰:針對本席剛才所提的問題,也請證期局及交易所給本席一個說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