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我本來是要問別的問題,但剛才蔡委員提出的問題
,我覺得應該要多給你們一點時間來說明,有關18%的問題,請問在座的各位大概可以領幾年
?還是全額?我們知道18%有一個年限,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先請周萬來先生答復好了。
主席:請周萬來先生答復。
周萬來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外界對於18%有一點誤會,現在的公務員並沒有這個部分,
是民國84 年之前的人才能領取18%,就看他的年資……
江委員惠貞:是啊,在民國84 年以前進入公務機關的人才可以享有。
周萬來先生:對,84 年以前的人就可以領18%,但是外界……
江委員惠貞:所以李委員桐豪就完全沒有,雖然他也是在公立大學任教,但他就是沒有,因為他是
84 年以後才進入這個體系當中。
周萬來先生:對,所以議場裡面有很多同事是沒有18%的,另外,所得替代率……
江委員惠貞:我請問一下,如果因為18%的問題而讓你們被質疑,或導致社會觀瞻不好,老實講
,這對於所有適用18%的人並不公平,因為這是當時公務機關,也就是政府的銓敘問題、考試
院的銓敘問題,怎麼會變成個人要被打擊的問題,我個人覺得這部分對所有公教人員其實是不
盡公平的。
周萬來先生:因為我們在院裡面也理解到,針對這個部分,很多退休公務員認為自己被污名,心裡
面很不舒服,這本來就是可以改革的,所以現在考試院送到院裡面的案子也都有在做改革,但
改革時必須注意衡平……
江委員惠貞:請問謝秀能先生,如果18%的問題被大家再度拿出來討論,然後考試委員當中有資
格可以領的人,因為這樣而表示要放棄的話,全國的公教人員真的會更被污名化,你們會不會
擔心啊!尤其你在警界工作這麼久。
主席:請謝秀能先生答復。
謝秀能先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關於18 趴的問題,年金改革草案目前已送
到大院,這是可以檢討的。我們很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剛剛周被提名人也提到,那是84 年以
前的事,84 年以前的事……
江委員惠貞:是啊!可是民眾顯然都已經不清楚了,認為所有具公務人員資格者都有,其實真的被
強烈的……
謝秀能先生:我覺得此事不能污名化,而且要維護公務員的尊榮、尊嚴。
江委員惠貞:昨天審查的都是現任的考試委員,今天審查的幾乎都是新提名的考試委員,我們擔心
的各位在考試這部分,大概都能很迅速地表示要如何改革、要怎麼做,其實都不是很難,公務
體系當中最令人擔心的就是任職後的銓敘問題。我看過各位的資歷,過去你們都是被銓敘的,
你們現在可能要去銓敘別人,這個部分我其實滿擔心的,因為我聽了一下各位的答復,好像都
不是很懂耶!那怎麼辦呢?你要曉得每個公務體系出身的人都是萬中選一,大家又能寫、又能
說,尤其我們還有保訓機構。我們在基層擔任民選的地方首長,有時真的吃了很多的悶虧,公
務人員就是請不走,簡單地講就是退場機制,常常發生三種現象:一種現象是他進入公務體系
後,你拿他沒辦法,他非常會保護自己;再加上公務人員常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包括
人事這一塊。我要講的是,人事單位在處理銓敘業務時寬鬆之間差異極大,尤其是在包括縣市
政府、鄉鎮市公所等地方層級的人事機關那種怕事的念頭,即使考試委員再有心想處理銓敘這
一塊,我覺得都很難。我曾經就遇到幾個同仁,你要處理他,人事單位就是不去監管,連基本
的SOP 的動作都不敢做;有的又過於嚴苛,嚴苛到令你覺得公務人員的尊嚴何在?簡單地講,
你們可能職司政策這部分,可是你們對於基層地方政府或者是更基層的鄉鎮市公所,而且地方
政府可能還有都會型、鄉村型的不同,有的地方還有所謂民選、非民選或者有派系跟沒派系的
差異,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研究過?各位都是學者,有沒有針對這一塊研究過?請蕭被提名人
答復。
主席:請蕭全政先生答復。
蕭全政先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江委員。剛剛江委員特別提到的,社會很多人對公務員有一些
批評,就我個人的感覺,對於過去三十幾年來台灣政經情勢的動盪變遷,我們還可以維持這樣
的貢獻,基本上我非常同情公務員。我來自農村,也跟公務員完全沒有關係,但是我覺得基本
上應該肯定公務員的貢獻。
江委員惠貞:我先跟你講一下,其實很多公務員真的讓人非常尊敬,可是在一個大團體當中,就是
有那麼一到三位,每個團體皆然,包括學校裡面不適任的老師多不多?大概一到三位你就頭痛
不已了,可是我們連這一到三位都沒有辦法有標準的流程去處理的時候,整個公務人員的顏面
跟尊嚴就是被這些人踩在腳底下,而且這些人又特別會保護自己的權利,你們怎麼辦呢?
蕭全政先生:是,這個問題當然一定要處理,而且以目前的法規來講,當然包括考績法,事實上還
在……
江委員惠貞:處理不來啊!請問你,你當過主管沒有?你有沒有當過主管、打過部屬的考績?
蕭全政先生:當然有。
江委員惠貞:打過嘛!我請問你,如果他的考績是乙等,你會打幾分?
蕭全政先生:所以這個部分是……
江委員惠貞:我的問題很簡單,你對他的考績打乙等的時候,你會給他幾分?
蕭全政先生:這個就很難處理了,有時候相對地……
江委員惠貞:怎麼處理?所以打乙等的全部都是79 分,就不分高低了,這樣對嗎?作為掌握分數
的主管,你給他打乙等,結果你連分數高低之間還是沒有一個range 的差異,這對公務人員是最
大的扼殺,而且有的考績基本上還是用輪流的。
蕭全政先生:沒錯。
江委員惠貞:新進的、最近在讀書的、準備考試的公務人員就比較衰,不管你多辛苦、不管你多配
合、不管你做得多好,你就是要乙等。而且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考績被打乙等的人分數全部都
是79 分,這個你覺得OK 嗎?所以你們現在考績法修正草案送進來之後,你覺得做得到嗎?對
不對?
接著請教張素瓊女士、王亞男女士及黃婷婷女士。我非常贊成剛剛有委員提到,考試委員基
本上過去跟社會的互動並不那麼強,不過剛剛我聽了各位的答復後,我在台下捏了一把冷汗,
因為多數被提名人都回答以後在上下班的時候多利用網路跟社會溝通。基本上公務人員在網路
使用這一塊是被管制的,你們知道嗎?請問三位了解嗎?你們大概都在學術界,先請黃婷婷女
士說明。
主席:請黃婷婷女士答復。
黃婷婷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我所說的使用網路,不是指在上班時間常常去查e-mail 之類
的,而是指一個平台,就像公司跟客戶之間會有一個平台,要溝通訊息時就PO 上平台,會有專
人在處理……
江委員惠貞:你的意思是你以一個考試委員的身分自己上去嗎?還是怎麼樣?
黃婷婷女士:不是,應該是機構內設有一個平台,一個很容易讓人上去的機制……
江委員惠貞:你說的是一個機制,你知道現在考試院有這樣的機制嗎?
黃婷婷女士:不是很清楚,它也許有,可是不是很user friendly,我覺得因為現在的……
江委員惠貞:實在很麻煩,我看到你的介紹中,所有的資料都是用英文寫的,老實講我覺得滿頭大
的,我們用中文好不好?
黃婷婷女士:現在是網際網路的時代,所以有很多……
江委員惠貞:所以你也認為如果要溝通的話,我只是做個提醒,是不是未來在考試院要加強跟社會
的互動關係?你們現在是教授或其他的身分,其實再自由不過了,可是當你成為考試委員的時
候,你就不是普通人了。你的每一句話可能都會影響到很多人的權益,你下的每個決定都要很
小心,那不是率性、任性就可以做的,不是嘴巴說說而已!這也就是為什麼剛剛有委員在挑戰
你們,你們回答問卷表示考試委員的人數可以減少,但是一旦深究,你們每一位說出來的人數
還是在15 到21 位之間,那有講等於跟沒講一樣,所以基本上你們就是掉入那個陷阱、弔詭之
中,叫你們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老實講這就是你們整體的一個考驗。
因為陳鎮湘委員無法登記到發言,所以我要代替他請教一個問題。請問你們,我們現在改採
募兵制,士兵招募進來後的待遇、未來的出路跟工作上的尊嚴當然要很注意,否則如何募得兵
源,誰願意進來當兵?如果進入軍中後,不但工作期間能夠獲得保障,以後的出路也能有所保
障,其實公務人員也是一樣,希望工作有保障,希望未來有出路。今天很麻煩的一件事是,現
在考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國軍上校以上的軍官可以轉任公職,可是對於上校以下的這
些軍人,可能就要強迫他們在年紀輕輕的時候就必須領退休金。其實擔任軍職之人,不要說未
來的募兵制,在過去的徵兵時代也都有這樣的現象,明明還很年輕卻無法擔任公職。所謂的任
公職並非直接轉任喔,不是像過去早期直接轉任喔,而是再去參加考試,對於此事,你們的意
見如何?先請王亞男女士答復。
主席:請王亞男女士答復。
王亞男女士: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很贊成,因為有個機制,人才的培育其實很難,應該
要重視。
江委員惠貞:所以不管他們過去是什麼身分,憲法都保障他們的工作權和應考權,對不對?
主席:請張素瓊女士答復。
張素瓊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據我了解,考試院是有關於上校以下轉任文官的考試,但是好像只
有舉辦上校轉任文官的考試。
江委員惠貞:現在是徵兵制,如果以後實施募兵制,就會不一樣了,所以你們必須要考慮到,在政
策改變之後,其實有很多權益會相對的被剝奪,因此本席才提出這些問題就教於各位。
張素瓊女士:是,現在是有相關辦法,但是據我了解還未曾舉辦過上校以下轉任文官的考試,我認
為今後應該要落實去舉辦。
江委員惠貞:基本上,你們認為對於每個人的應考權和工作權都要予以尊重並推動,是不是?
張素瓊女士:是的。
江委員惠貞:你們知道現在大家認為公務界最夢幻的工作是什麼嗎?其實本席在昨天就問過這個問
題,今天你們來這裡接受審查,居然沒有任何一個人去蒐集這方面的資料,這是一個很簡單的
問題,你們竟然都不知道。
剛剛有委員提到派遣人員、臨時人員和約聘人員的問題,參加國家考試及格並經任用,當然
就有一定的銓敘,其實有些人的能力很強,但是隨時可能丟掉工作,像萬年臨時人員、萬年約
聘人員這種問題,未來考試院是不是也應該好好去研究要如何解決?因為未來院版的派遣法可
能會規定,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一年以上且表現良好就可以轉為正職。本席知道這可能會引發風
暴,可是已經有人提出這樣的想法,對於在公教體系的約聘人員和臨時人員是不是也要以相同
的精神來考慮?各位在成為考試委員以後可能會面臨這個問題,所以請你們去思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