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主委,今天是討論預算的解凍案,本席發現退輔
會其實被凍結了不少預算,尤其是榮民安養和養護的項目總共凍結了五分之一,大約有 20 億元
。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請委員支持。
簡委員東明:被凍結這麼多預算,假如今天沒有辦法解凍的話,對貴會有沒有什麼影響?
董主任委員翔龍:影響很大。事實上 10 月份我們的就養金就發不出來了。
簡委員東明:10 月份就發不出來?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
簡委員東明:榮民的安養和就養相當重要,本席今天要拿一個個案和主委研究,本席為了這個個案
,在這兩個月當中召開三次會議,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是行不通,那就是有關田豐水的案子,不
曉得主委知不知道?
董主任委員翔龍:知道。
簡委員東明:既然你知道,不曉得主委對這個個案的看法如何?
董主任委員翔龍:關於本案我們也一直想辦法在計算,希望他能夠符合規定。您也曉得,公務員做
事情就是必須依法、依規定,但偏偏他就是差了那幾天。所以我們和國防部協調,從國防部來
調資料,希望能夠幫他把天數湊上,可是我們真的找不到資料。另外我們也和他本人面談過,
也做過說明,並希望請他儘量找資料,讓我們可以做這件事情,可是如果不符合規定的話,這
是沒有人敢做的,也不能做。
簡委員東明:主委,第三次協調會是在禮拜二召開的,當時有國防部還有陸軍司令部及後備指揮部
的人參加,當然也包括退輔會,當時這四個單位都到了。但是本席開不到 10 分鐘就宣布散會,
協調會結束的原因,是因為第一個發言的退輔會就說這沒有辦法、行不通,因為他真的是差三
天。他是民國 57 年 11 月 30 日擔任士官,離營的日期是 61 年 4 月 27 日,就差了三天,離營的
日期就差三天,所以他爭取了好幾年。
田豐水這個人也是弱勢族群,主委,雖然那一天退輔會參加協調會的代表,也就是就養養護
處的副處長,他直接就說了,除非這個人走司法途徑,或者以行政救濟的方式處理,但是這種
弱勢的人,能夠這樣做嗎?站在個案的立場,我們總覺得針對差三天這件事,退輔會可以先查
查看是什麼原因,為什麼會差三天?按照現在呈現出來的資料,其實這部分原因並不是很清楚
。
按照屏東縣後備指揮部的資料來看,因為他遺失了退伍證件,所以向後備指揮部申請補發,
而補發的退伍令存根註記寫得很清楚,實際在營服役日期為三年零個月。後備指揮部做了這樣
的註明,證明這個人在營的實際日期是三年零個月,但你們還是堅持差三天。
他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提早三天離營?假如針對這三天進行調查,是不是會發現當時是為了
讓他不能領到榮民證,所以部隊讓他提早離營三天?這是不是一個陷阱,而他誤入了這個陷阱
?主委,如果他提早三天離營,這樣他是不是逃兵呢?
董主任委員翔龍:向委員報告,我們實際……
簡委員東明:另外,提早讓他離營的人是不是失職?
董主任委員翔龍:關於失職的問題,自然該由國防部去辦,我們能夠做的事情就是拿到國防部陸軍
司令部給我們的函,請他們告訴我們他是哪一天入伍的。
簡委員東明:主委,公函內容沒有錯,本席也看過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我們只能按照公函辦事。
簡委員東明:但是後備指揮部這樣的註記不算數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但是他們要給我們正式的文書,因為我們也問過國防部他是否符合規定。這
沒有誰要害誰的問題,我們都希望能夠幫大家的忙,可是當國防部給我們的正式文件是這麼寫
的時候,我們也只能按照文件來做,我們……
簡委員東明:對,退輔會現在的做法就是依法去做。
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依我們的法,這是國家的規定。
簡委員東明:國家的規定就是依照你們退輔會的施行細則辦理,但是這種……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報告委員,關於時間點我們會再和國防部確認。
簡委員東明:本席非常希望退輔會不要把事情推給當事人,還要他去提訴訟或是走行政救濟的方式
,因為他沒有這個能力。本席認為屏東縣後備指揮部的離營證件遺失證明書,已經證明這個人
的役期是三年零個月,他們都敢這樣證明了,為什麼退輔會沒有辦法接受這件事情?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就是按照國防部的公函行事,不管是後備指揮部也好,或是其他單位,他們
都是報到國防部,我們……
簡委員東明:後備指揮部這樣報到國防部,國防部並沒有表示意見,所以只要國防部表示意見,你
們那邊就可以接受,是不是這樣?
董主任委員翔龍:請國防部告訴我們他是哪一天退伍的就行了。
簡委員東明:只要國防部告訴你們,他的確是三年零個月退伍,你們就可以接受,是不是這樣?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但要給我們公函。
簡委員東明:說良心話,這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但是我們也一直……
簡委員東明:竟然讓他等了十幾年,本席真的覺得很納悶。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這件事情如果好解決的話,他就不會等十幾年了。
簡委員東明:主委,那天本席也告訴退輔會的副處長,你們是依法行事,這樣做並沒有錯,這個部
分我們不能怪你們。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再去和國防部協調這件事情。
簡委員東明:但是這件事情我們應該要好好的探討,原因到底出在哪裡。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
簡委員東明:如果他提早三天離營的話,應該就是逃兵了,否則就是設陷阱給他跳,讓他領不到榮
民證,所以讓他提早離營。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我們會再和國防部聯繫,為什麼後備指揮部和陸軍司令部給的文件會
不一樣,請國防部給我們一個最終版,我們會這樣做。
簡委員東明:對啊!如果早就往這個方向做的話不就好了?本席覺得退輔會應該要這樣處理,不要
讓他拿不到榮民證,本席覺得相當不合理,好不好?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好的。
簡委員東明:請主委重視這個問題,謝謝。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