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健保費依身分別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但是不同



的身分別不能代表其所得,有些被認定可能是經濟弱勢或低收入者,是用身分來認定,而不是用



實際所得來認定,所以其身分和所得往往沒有必然關係。前幾天有一個關於健保費收費的學術研



討會,會中一位會計學的學者指出,有近四成的投保民眾所得高於投保金額,所以主要問題是出



在健保是依身分來訂定不同的收費標準,他舉出幾個身分和實際所得有顯著落差的例子,譬如說

,在榮民的部分,有 20 萬人平均年領近 14 萬的利息所得,有一萬多人平均年領 14 萬元的兼職

所得,有 5 千人平均年領 12 萬元執行業務所得。除了榮民之外,還有其他包括農田水利會、漁



會、農會在內的例子,這些例子的共同點在於身分和所得並沒有必然關係,而現在健保費收費標



準完全是用身分別來認定,變成有些高所得者因為身分關係而以最低保費在繳費,這當然對社會

公平、社會正義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主委,你是否了解這件事情?而無職榮民的定義是什麼?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答復。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本會主任秘書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退輔會呂主任秘書答復。



呂主任秘書嘉凱:主席、各位委員。無職榮民就是沒有固定職業的榮民,在健保法上的分類就是六



類一目。



邱委員志偉:就是沒有職業,未加入勞保,也沒有參加職業工會或農漁會的人。

呂主任秘書嘉凱:對。

邱委員志偉: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每人每月有 1,249 元的全額補助,對不對?

呂主任秘書嘉凱:對。



邱委員志偉:無職榮民很多是高所得,甚至有利息收入,甚至有每個月十幾萬的月退俸,但是因為



身分的關係,所以他們是繳最低的保費,而且退輔會是全額補助。對於這種情形,我們應該看需



求強度及實際所得來認定,雖然國家對於經濟弱勢的榮民當然要照顧,但是有些人事實上所得很



高,卻因為身分關係而享有國家全額補助或可繳較低保費,主委,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在制度上再

思考做一些調整?



董主任委員翔龍:就像委員剛剛談到的身分別問題,委員如果想到這些人的身分,就會想到他們為

什麼能夠取得這個身分,這些人當年曾經貢獻人生最寶貴的時光,有 10 年以上,他們甚至曾經

為國作戰,甚至因公受傷,所以他們才叫做榮民。



邱委員志偉:我了解,我們固然肯定榮民對國家的貢獻……

董主任委員翔龍:從身分別來認定,最主要是崇功報勳的德政。



邱委員志偉:主委,針對這部分,我必須跟你討論,對於國家的貢獻,不是因為職業別,我當然認

為榮民對國家有特殊的貢獻,那其他各行各業,包括勞工、教師、社運工作者、公務人員,同樣

對國家也有貢獻。



董主任委員翔龍:這些榮民是願意把生命都貢獻給國家,絲毫不會猶豫……

邱委員志偉:如果是在政府播遷來臺之後沒有任何戰爭的作為,但是享有榮民的身分……



董主任委員翔龍:但是在任何時間他都會毫不猶豫貢獻生命給國家。此外,在補充保費的部分,請



張處長跟委員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宗泓: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委員提到一代健保用身分別為標準來徵收保費,現在實施二代



健保,就是針對以身分別為徵收標準會產生不公平,二代健保徵收保費來源還包含利息收入、股

息等等,有這類收入的人在實施二代健保時就會被開徵至少 2%的補充保費。



邱委員志偉:可是榮民還是比一般身分的人得到更多國家的補助,收費也更低,你不能否認這個事



實。我必須跟主委及處長強調,任何國民對國家都有貢獻,任何職業對國家的貢獻都不容抹煞。



我也同意有些年紀稍長的榮民過去參與作戰,對國家犧牲奉獻,在這方面我們當然給予肯定,但

是榮民有很多種,要做出區隔。



董主任委員翔龍:沒有錯,委員講的這些話我都認同。



邱委員志偉:你必須要有一定的標準,對於他們對國家的貢獻,你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比如說,

以年紀來劃分,60 歲以上和 60 歲以下各有不同的收費標準,而不是只以身分來看,沒有任何區

別,都可以享有同樣的補助。



董主任委員翔龍:委員講的我認同。



邱委員志偉:退輔會願不願意去考量未來以實質所得做為保費基礎,而不是單純全然以身分別為收



費標準?如果要以身分別來收費,也要有不同的標準。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將配合健保法施行和修正,在檢討時一併來討論這件事情。



邱委員志偉:既然研討會有學者就他的專業提出這個問題,建議改成以實質所得來收費,有些榮民



光是看利息收入加上月退俸就不是經濟弱勢。



董主任委員翔龍:委員剛才講有些榮民利息所得就高達 12 萬,我不知道什麼人有這種能力。

邱委員志偉:這是學者的統計資料,你可以去問一下。

董主任委員翔龍:你想想看,如果利率是 1.5%,月利息所得可以高達 12 萬,本金要多少?

邱委員志偉:也許是有優惠存款利率。

董主任委員翔龍:都很難。

邱委員志偉:榮民應該有優惠存款利率。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我講的就是優惠存款,假如以 200 萬來算,服務 40 年,優惠存款大約在



200 萬到 220 萬之間,200 萬的話,月利息也不過 3 萬元,怎麼會到 12 萬呢?



邱委員志偉:主委,我要強調的是,我們的觀念一定要不斷地與時俱進,任何制度不能一成不變,



完全不能改。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我們願意配合健保法的修改……

邱委員志偉:過去用身分別做為收費標準,有其時代背景,但是時至今日應該以所得基礎和經濟強



弱勢來區別,而不是單純用身分來區別。你們應該積極檢討。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不反對,我相信在討論三代健保時會考慮這些事情,我們也會配合健保法的研



議提供意見。



邱委員志偉:我希望未來能夠有比較合理的收費標準,而不是全然用身分別。



接下來我要請教就醫保健處張處長。張處長,核一、核二都在北部,臺北榮總有沒有針對核



災變可能造成民眾受傷一事準備任何緊急醫療設施或病床?



張處長宗泓:有,目前臺北榮總有核災應變病房。

邱委員志偉:有幾間?

張處長宗泓:有多少床位我不太記得,因為這部分完全配合原能會的規劃,而且每年都有演習……

邱委員志偉:核災一定是大規模的,絕對不是局部的,核災演習臺北榮總有沒有納入演習範圍?

張處長宗泓:有。每年都有演習。



邱委員志偉:萬一真正發生核災,人員和設施都必須迅速到位,我去臺大醫院看過,他們的核災應



變病房只有一間,只能說是聊備一格,真正發生核災時無法發揮緊急醫療的效果,請副院長將臺



北榮總因應核一、核二發生核災時接收病患所需緊急醫療設施、設備、病床之相關資料提供給本

席。



張處長宗泓:可以,會後我們就請北榮提供。



邱委員志偉:高榮離核三廠較遠,剛剛江啟臣委員說要加強醫院的安全管理,如果有民眾去裝設非



法的竊聽或錄像器材,將威脅病患或醫護人員的隱私及安全,針對這部分,應深自檢討為何會發



生這種狀況,也許這是冰山一角,也許除了高榮之外,中榮、北榮也有可能發生同樣的事,所以



醫護人員的紀律和敬業精神很重要。雖然醫護人員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但是身為公立醫院的執

業人員,應以保障病患權益為工作的核心意義。院內有違反紀律的行為,以後不應當再發生。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我們要檢討。

邱委員志偉:應該要強化 16 家分院所有醫護人員的職業倫理及敬業精神,榮總做為公立醫院,應



該要做表率。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我們檢討。



邱委員志偉: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安全管理,除了全面檢視之外,還應該加強危機意識,如果保全



人員人力不足,就要強化。



之前本院預算中心針對 16 家榮民醫院醫療照護品質進行評估,發現指標值常常會大於衛福部

所訂的標準值,代表部分照護品質有待改善,不管是門診手術後 2 日內急診或住院的比率,或是

出院後 3 日內同院再急診率,有部分分院這兩項指標值高於全衛福部的平均指標值。這些數據你



們應該可以拿得到,這些指標值都高於全衛福部的平均指標值,這種情形不應該發生在榮民醫院



,這讓我感到很意外,而且不只一家,有好幾家都是連續兩、三年都發生這種狀況。主委、張處



長,所有榮民醫院的醫護人員素質、品格、紀律、敬業精神、職場安全、醫護品質,應該還有檢

討的空間。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邱委員志偉:我提出這一點是希望大家能夠做得更好,畢竟大家領的都是國家的預算,如果我們不



能夠好好的使用國家的預算,或執行的效率讓人家覺得不滿意的話就要檢討。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我們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