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 月5 日台電曾發布新聞稿,即核四關鍵十問,本
席認為你們的答復漏洞百出,而且沒有適時的揭露資訊。第一問:核四安檢大半年,挨得過強
震、海嘯?你們的回應:核四電廠廠址篩選階段,已就地質、地震、洪水、海嘯及颱風等項目
進行調查、評估,並以保守假設進行設計施工,也針對「超出設計基準」之複合式災害進行安
檢等等。本席認為你們沒有適時的揭露資訊,你們是以國科會2011 年8 月的模擬研究,說明「
核能電廠不會受到海嘯的侵襲」,但根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的報告,位於臺灣東北部外海
的琉球海溝,是臺灣附近海域可能產生規模超過8 地震的板塊隱沒帶之一,這是中央地質調查
所自己所做的報告;而原能會2012 年8 月出版的「國內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方
案總檢討方案」,要求臺灣依據美國核管會(NTTF)建議事項重新評估海嘯危害,其中包括:
地震型、山崩型、火山型等3 種海嘯的影響,進行「古海嘯證據」的調查。這是你們自己說的
,這是在8 月份出版的,你們也說要依據美國核管會之建議去做這3 項,但是你們只做了超出
設計的部分,本席認為還不夠精準,台電引用的國科會報告,僅以海溝、斷層引起的地震海嘯
為主,你們對於關鍵十問的第一問所做的回應,本席認為還不夠精確,你們回答的資訊還不夠
完備,引用的資料基礎也不對。
第二問:安檢完就能保證安全?請你們說清楚,安全檢查是確保什麼樣的安全?核電工業發
展至今已數十年,行政院原能會對於「核能安全」,採用的是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定義,就是「
能夠防止或減輕事故的後果,避免工作人員、民眾及環境受到輻射傷害的適當運轉狀況」。這
個定義反映了國際原子能總署也不敢保證在某種條件下,核災事故絕對不會發生,只能用事後
損害控制的概念來定義核能安全。雖然你們說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但這根本就是在玩文字遊
戲,因為你們根本不敢保證核四絕對不可能發生核災,核災怎能有萬一?
第三問:國外專家同行審查,就能保證核四安全?你們有對此回應,但本席認為你們答非所
問。所謂的同行審查是什麼?第一,世界核能發電協會(WANO)是核電營運互助協會而非安全
規範管制組織,其審查是為了「協助電力公司能更順利的運轉」,審查內容跟核安無關;第二
,世界核能發電協會(WANO)的審查結果屬於商業機密,只提供給台電,連原能會都拿不到;
第三,福島核電廠2009 年才通過WANO 的同業審查,還是發生核災。至於NRC 作為美國官方
的核能管制單位,依照不替他國認證核電廠安全的國際慣例,根本不可能為臺灣的核電廠提供
認證背書。你們有提及「核電廠運轉的事故風險比搭飛機還低」,然而國際上曾出現幾份核電
廠的風險評估報告,都無法獲得核電發展組織的背書。事實上核電廠的事故風險比想像高,而
且一旦發生事故,其傷害遠比飛機事故大幾十萬倍,這怎麼可以跟飛機失事做比較?飛機失事
就是發生事故的這一批人往生了,但核災的輻射則會遺害我們的土地萬年,後代子孫會不會因
此發生基因突變?這都是不可預期的。
第四問:核四續建,還要丟進多少錢?經過星期一大家的辯論之後可以更清楚的知道,你們

只從建廠的費用來看,但是以運轉、除役、核廢料處理到核災風險預防等各個環節來看,你們
都低估核能發電的成本,你們說核四計畫截至103 年3 月底止,累計約2,770 億元,均化後的發
電成本預估每度約2 元左右。其實星期一藍綠立委都提出來了,你們應該把不斷追加的鉅額興
建成本、被低估的營運及維修成本、缺口高達上千億的除役經費、支出期間長達數萬年的核廢
料處置帳單,以及會動搖國本的核災預防與清理賠償費用等計算進去,怎麼可能說用了核四之
後發電成本會低呢?其實建了核四之後成本更高、高得離譜!
關於興建成本,核一、核二、核三廠的實支預算對核定預算的倍數分別是:2.3、2.9、2.7 倍
。至於核四,就算讓你加上400 億,大約三千兩百多億,跟你們當初核定的1,697 億相比是幾倍
?才1.9 倍!若以核一廠實支預算是核定預算的2.3 倍來看,現在核四廠只估說再增加400 億後
就是三千兩百多億,也不過是1,697 億的1.9 倍而已,但是這絕對會加碼,所以你們掛保證是沒
有用的。
接下來看運轉及維護的成本。你們的營運及維護成本很高,臺灣的核能燃料、技術、設備、
材料都仰賴進口,營運維修也因此必須繳付高額費用請原廠施作,核二廠僅更換6 顆錨定螺栓
就必須花將近1 億元。
主席:1 億8 千萬。
林委員岱樺:我們的代理主席──陳明文委員講得更清楚,6 顆就要1 億8 千萬元,這是你的營運
成本。除役所需的時間和金錢比建造還高,美國的錫安核電廠與我們的核二廠相當,他們花5
年建造,運轉了25 年,停機12 年,準備10 年除役,除役所需經費是現在錫安核電廠建廠的2
倍;日本正在除役中的普賢核電廠,從動工到商轉花了7 年,從停止運轉到拆除,卻要26 年的
時間來完成,預估它的除役費用是建廠費用的1.1 倍,這只是初估,因為它們還在進行中。
臺灣兩座核電廠的除役費用,準備金是675 億,但是如果照這樣計算,我想核一的除役費用
需要上千億。總經理曾經承諾在6 月底的時候,會將除役成本包括相關的安檢、停工、復工及
封存需要的時間──10 年、20 年、30 年不等,這些費用都要在6 月底前估出來。還有賠償費用
,萬一有事情的時候,根據核子災害損害賠償法,台電只需負責42 億的賠償費用,剩下的巨額
賠償及復原的支出都是納稅人買單。而且國際間也沒有任何保險公司願意承作這種核災的風險

第五問:你們說核四不能如期商轉,台灣將缺電。本席等你的報告出來,再算給你看。原能
會自從101 年之後就不再公告有關備載容量的報告,你們po 上之後,本席正式下載,再算給你
看,到底缺電的缺口有多大、我們要如何彌補。
第六問:沒有核電,電價要漲多少?你們不要一直這樣恐嚇大家,你應該把核四建了之後,
日後的整個除役成本算出來給大家看。核後端的數字不過675 億,我不曉得核一除役,你們初
估需要多少錢?如果要繼續興建核四的話,當然也包括核一、核二、核三在內,請將本席剛剛
提到的營運成本、維修成本、除役成本都算進去給民眾看。
第七問:不要核四,還有什麼可以選擇?馬政府都說建核四是替臺灣的再生能源發展爭取空
間,我想大家自有公斷。事實上,馬政府是用核能發電在扼殺臺灣綠能發電的空間。臺灣原本

就因為高度超額供電量及備載容量的膨脹,浪費了很多電,讓高耗能部門失去提高能源效率及
結構轉型的誘因。你說不要核四,還有什麼可以選擇?可是我們以德國為例,他們在日本核災
發生之後,馬上關掉8 座核電廠,宣布2022 年完全廢核。再看看臺灣,經濟部規劃20 年後的
2030 年,德國在廢核之後到2011 年,它的再生能源比已經達到20%,臺灣的風場比德國好,日
照也比德國好,沒有理由在20 年後,他們的再生能源比可以達到20%,我們卻只達一半而已,
你們根本就是用核電在扼殺綠能。對於你們的回答,本席不能接受。
第八問:包括台電核廢料最終的處理,本席星期一即已提過,境內319 個鄉鎮絕對不可能。
你們說因為在評估中,不能公布,但到最後,還是得公布。這319 個鄉鎮中,有哪個鄉鎮會支
持,讓你們做境內最終掩埋場?到境外更是不負責任。你們說瑞典、芬蘭也在規劃興建核能發
電廠,據本席了解,他們也還沒開始運轉;而且臺灣的地質能夠跟瑞典、芬蘭相比嗎?我們是
地震帶的地質,是斷層地質。
第九問:你知道你們對核災的應變有多麼草率嗎?你們說未來核四運轉之後,大家可以往哪
裡逃。本席要提供三種說法,一、核災的應變計畫忽略了複合型災難的應變複雜度。對於民眾
要如何疏離,你們說可以透過電視、廣播、警報巡迴車通知民眾,讓民眾到集合地點,再到收
容所,用這種傳統的方式。可是你們有沒有想到,如果核災伴隨著停電、道路中斷,無法通訊
的時候,民眾要如何知道核災狀況?八八水災在本席的家鄉──高雄市,就曾發生這種狀況,
地勢整個崩塌下來,沒有電訊,沒有道路,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種複雜度?二、你們的演習根
本也不到位。臺灣核電廠的緊急應變是8 公里,有數萬人要疏離,而你們只是在核電廠周邊幾
個村里,找數百個人參加,包括小規模的演習和大規模的疏散,針對物資的調度、人員的訓練
,連應變程序都不一樣。本席只問原能會幾個簡單的問題,接送巴士的調度需要多久的時間?
巴士的運量有多少?老弱婦孺如何疏散?疏散道路會不會人車擁擠導致交通阻塞,動彈不得?
是否有足夠的輻射防護衣提供給司機和救災人員?移動式的除污設備有多少?可供多少人除污
?受污染者要排隊等候多久,才可以完成除污?這些都是基本問題。你們的災演根本無法應付
多變的真實核災狀況。原能會自己也說美國是如何的災演,他們參演的人員完全依核能管制委
員會當場所下的題目做臨時應變,而我們是將劇本事先公開,大家按表操課,範圍也小。本席
對你們的新聞稿,實在不能認同。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