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會議主題為「國道收費員轉置工作進度暨
ETC 資訊安全」,雖然委員質詢的對象是交通部,但事實上,大家還是針對遠通電收公司提出
諸多的疑問。坦白說,委員會做為你的「靠山」,而我是在扮黑臉,希望部長的肩膀能夠硬起
來。
交通部在報告中提及,國道收費人員已轉置錄取224 人,目前這224 人已轉置人員的工作情
形如何?這 224 名人員是否仍繼續在工作,還是遠通公司對他們有差別待遇或以較差的勞動條
件逼他們離職?舉例而言,這224 名員工的薪資是否比原來在國道收費工作還要低、工作地點
比原來遠、工作性質比原來更為粗重?遠通公司是否以上述的手段,造成這224 人中已有多人
離職?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詳細的數字,我將請遠通公司或高公局代局長向委員說明,不
過,我先向委員報告本部處理的原則:第一,現在他們的薪資絕對不可以比原來的工作還低;
第二,遠通公司必須尊重國道收費員願意工作的地點;第三,若國道收費員因工作不適應而離
職,遠通公司有責任繼續協助當事人找到適當的工作。
魏委員明谷:到底現在這224 名員工的工作情況如何?
葉部長匡時:此一問題,請交通部高公局陳兼代局長答復。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陳兼代局長答復。
陳兼代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這224 名員工向相關單位報到的人數約有125 人
,後來因為某些因素而陸續有人離職,目前仍有87 人持續在職。
魏委員明谷:這87 名員工將繼續接受遠通公司的轉置嗎?
陳兼代局長彥伯:這87 人已經在工作中。
魏委員明谷:事實上,交通委員會已作成決議,要求遠通公司於今年6 月底前將國道收費員全面完
成轉置,若遠通公司未能達到目標,請問部長敢不敢向遠通公司要求按日處罰?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定會依照合約處理,按日開罰50 萬元……
魏委員明谷:部長允諾交通部一定會按日處罰,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對,我們將依約執行……
魏委員明谷:如果遠通公司仍未達成既定規劃,交通部會予以解約嗎?
葉部長匡時:當然,這一切都要依照合約執行。就合約的精神而言,說不定遠通公司也會提出訴願
,所以雙方必須依照合約的程序執行。
我在此誠摯呼籲,遠通公司及遠東集團─徐董事長應顧及企業形象,重點不在於國道收費員
轉置成功與否或遠通公司是否罰錢的問題,問題在於,若遠通公司未兌現承諾,對遠東集團的
企業形象將有重大影響。就現今的社會氛圍而言,說不定有些民眾會前往遠通公司抗議,將不
利於遠通集團的未來發展,所以我認為遠通公司在6 月底前一定會完成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工作
。
魏委員明谷:事實上,遠通公司不顧形象,只顧著賺錢,導致公司的形象不佳,若遠通公司在6 月
底前未完成國道收費員轉置作業,請部長依照本委員會所作成的決議執行,交通部必須按日對
遠通公司罰款50 萬元,亦請部長不要再對遠通公司有所期待。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這樣做。
魏委員明谷:請問張總經理,通常民眾與遠通電收公司聯繫,往往一通電話得花費很久的時間,需
另支付通話費三、四元,為何遠通電收公司未提供免付費服務專線?
主席:請遠通電收公司張永昌總經理發言。
張永昌總經理:主席、各位委員。就上線初期而言……
魏委員明谷:遠通電收公司也是國內五大電信業者之一,你們竟是如此的「苛刻」?
張永昌總經理:不是「苛刻」。在上線初期,民眾打電話詢問的時間確實較久,但目前客服人員平
均零點幾秒就可以接通來電,所以目前本公司人員接聽民眾來電的作業執行十分順暢。
其次,遠通電收公司對全民服務對象有六百多萬人,目前科技日新月異,民眾善用通訊軟體
「LINE」和「Whats App」及e-mail 等等,我們必須根據民眾不同的需要……
魏委員明谷:雖然現在有許多的新科技,但是,有些民眾仍然慣用電話聯繫,為何其他機關都有設
置免付費專線,而遠通公司卻不行?
張永昌總經理:並非所有機關都有設置免付費專線,也有一些機關未設置「0800」免付費專線。
魏委員明谷:譬如,我們可撥打「0800」免付費專線電話,向自來水公司或台電公司詢問問題。
張永昌總經理:雖然遠通電收公司與政府的規範契約有提供電話諮詢服務,但合約上並沒有註明是
提供免費電話諮詢服務,所以我們必須找出財務缺口。
魏委員明谷:事實上,站在企業經營的角度,這些車主也是遠通電收公司的客戶,所以總經理不應
強調合約未有相關的規範。
張永昌總經理:我站在企業經理人的立場,也希望提供無限制或更好的服務,這本來就是我們應該
做的事情,但是……
魏委員明谷:對啊!你們本來就應該提供相關服務,事實上,民眾對eTag 有任何的問題,也都是
與遠通電收公司接洽,而非向高公局……
張永昌總經理:現今困難之處在於,民間企業只能負擔契約已載明之規範,以及提供民眾未來科技
創新所需,而不是一直……
魏委員明谷:本席建議遠通電收公司應概括承受民眾電話諮詢的服務費用,好不好?
張永昌總經理:報告委員,我們必須依照原本的合約範圍來執行,且必須在董事長會授權範圍之下
,依照合約行事。
魏委員明谷:本席只是在反映民意,請總經理回去向董事會報告此事。
張永昌總經理:現今eTag 已建置自動儲值作業,車主根本不需要致電本公司查詢,只要上網接收
e-mail,即可一目了然。
魏委員明谷:但是,有些民眾並不會上網使用LINE 或接收e-mail,他們必須打電話詢問eTag 的
問題。
張永昌總經理:當車主的儲值金額不足時,我們才會主動發送簡訊或寄信給車主,請他們儘快補繳
通行費。事實上,我們正不斷努力思考,要採取何種不擾民的方式通知車主繳費,但設置「
0800」免付費專線只是選項之一。
魏委員明谷:事實上,民眾撥打「0800」免付費專線的人數不多,不會因為遠通電收公司提供「
0800」免付費專線,民眾就一直撥打電話給遠通公司人員聊天,因此,本席建議總經理向董事
會轉達設置「0800」免付費專線。好不好?
張永昌總經理:我們會選擇提供各種免費服務的方式,但是,設置「0800」免付費專線只是其中的
選項之一。過年前我們曾經討論設置免付費專線,事實上,這不只是遠傳公司的問題,事涉中
華電信等多家電信業者,他們處理「0800」免付費專線過程,仍然存在諸多技術上的問題。
魏委員明谷:事實上,自來水公司、臺灣電力公司、天然氣公司都有設置免付費專線,連民眾都可
以撥打縣(市)政府所提供的免費專線,為何只有遠通電收公司未設置免付費專線?
張永昌總經理:是。所以我才向委員報告,委員對民眾的需求不斷地增加……
魏委員明谷:我不要再跟張總經理爭執,請你要尊重民意。
張永昌總經理:我們會尊重民意,但需找出財務的缺口。
魏委員明谷:部長,全臺灣總共有七百多台車輛,目前已有五百多萬輛車主已裝設eTag,其餘兩
百多台未安裝eTag 的車輛,可能大多行駛花東地區,所以全臺未安裝eTag 的車輛數目並不多。
即使有些民眾不願意安裝eTag,我們也要尊重車主的選擇。
請問部長,若車主忘記儲值eTag,直接將車輛駛入高速公路,遠通電收公司實施計程收費通
常是半個月通知一次,既然自來水公司、台電公司不怕有呆帳問題,為什麼交通部高公局卻擔
憂收不到車主的通行費而產生呆帳問題?因此,本席建議遠通電收公司可以比照自來水公司、
台電公司的作法,無論遠通電收公司是一個月或半個月通知車主繳通行費,願意按時繳納通行
費的車主,一定會按時繳納;但不願意繳款的車主,即使相隔半個月就通知車主一次,他們還
是不會去繳錢。站在便民的角度來看,本席建議遠通公司應該一個月通知車主繳款即可。事實
上,車主年齡都在18 歲以上,有些18 歲以下的人使用手機,也沒有因未繳通話費而造成呆帳
……
葉部長匡時:報告委員,這其中有幾個問題必須有全面性的考量:第一,若車輛裝設eTag 儲值,
只要車輛經過感應門架便會自動扣款,因此,車主使用eTag 可以當天結算通行費;未裝設eTag
的車主,等於半個月後才補繳一次通行費。若我們將收費時間延長為一個月,車主又何需裝設
eTag?事實上,車輛未安裝eTag 常常需要經由人工辨讀,導致行政稽徵成本大幅增加。第二,
一般民眾若未繳交水電費,自來水公司及台電公司可逕行採取斷水、斷電等措施,就算遠通電
收公司每個月都通知車主繳通行費,若車主未繳交eTag 通行費,相關罰款金額很少,因此我們
要如何推動全面計程收費……
魏委員明谷:部長,民眾未繳納水電費也不用被高額罰款,但是,eTag 通行費每筆帳單欠費還會
處罰300 元。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自來水公司及台電公司對於不繳費的用戶,可採取斷水、斷電等措施。若大
院作成決議,凡是車主不繳eTag 通行費,就不准車輛行駛高速公路,否則若交通部不讓未繳納
通行費的車主行駛高速公路,我們在執行上會有困難,還有可能衍生其他問題。
魏委員明谷:這麼做實在沒有道理,為了降低交通部行政成本的考量,而造成全民困擾。
葉部長匡時:其實我們並沒有造成全民困擾。因為政府實施電子計程收費本來就是國家政策,民眾
應該儘可能安裝eTag。
魏委員明谷:即便推動電子計程收費是國家政策,也不能要求民眾一定配合。
葉部長匡時:委員說的沒有錯,我們希望如此,我們也會儘可能維持未安裝eTag 車主的權利;但
我們不能演變成車主未安裝eTag 可享有更多的權利,如此好像在懲罰已安裝eTag 的車主,造成
他們的權益受損,形成是非顛倒的現象。
魏委員明谷:我不是要求讓不安裝eTag 的車主反而享有較佳的權利,本席只是要求遠通電收公司
應比照自來水公司、台電公司及電信公司收費一樣,每個月通知車主繳費……
葉部長匡時:因為已安裝eTag 的車主等於按日繳納通行費,反而未安裝eTag 的車主卻是隔半個月
才要繳費,如此對已安裝eTag 的車主實在有失公允。若依照委員的建議,未安裝eTag 的車主繳
費期限延長為一個月,這麼做對已安裝eTag 的車主確實不公平,如此將導致eTag 制度的崩盤,
所以我認為這麼做並不合理。
魏委員明谷:事實上,原本未安裝eTag 的車主每半個月要去繳一次通行費,若能改成一個月繳納
一次通行費,他們還是要花費時間去……
葉部長匡時:如果依照eTag 制度,我們應該每天通知車主繳通行費,而不是每半個月通知一次。
魏委員明谷:你們就是要造成車主的困擾,等於在逼人家非裝eTag 不可,將會產生很大的民怨。
葉部長匡時:我們還是鼓勵民眾儘可能裝設eTag,也會要求遠通公司加強eTag 服務,我們不能容
許遠通公司再發生任何的錯誤。
魏委員明谷:本席質詢的時間已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