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范次長,你會不會覺得在神聖崇高的國會殿堂討論



車站置物箱問題,會貽笑大方?你們縱容廠商隨便規定,違反人民利益,影響公平交易,而且



處處有被詐騙的陷阱,你們不應該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嗎?依法論法,人民怎麼永遠都是凱子呢

?難怪公民社會會對政治社會反撲,造反有理!不服從有權利!



置物箱是東西放進去後,自動計時,領出來時,只要投入足夠的錢就會打開,這才合理嘛!



哪有什麼時間問題?我現在放進去,兩天後才領回,我錢投的快慢不是問題,只要投足額,就



應該打開,這樣不就解決一切問題嘛!不是嗎?如果機器不夠精密,沒有零錢,那麼旁邊就要



有兌換零錢的服務。大件行李、小件行李、長期、短期,都同在一個服務區,而服務長期、大



件行李的寄托,應該同時有人可以進行服務與管理,人家外國都是這樣設計的,是你們的車站



不合時宜!你的空間設計違反人性,經營沒有企業盈餘考量!因為你們還在用以前日據時代留



下來的車站,那時候人民哪會把時間看的那麼重要,但現在是分秒必爭的時代,結果你們誤點

的情況,跟 50 年前、70 年前一樣,難怪這個國家的經濟滅亡是進行式!



台灣民主化後,民主化最大的貢獻,就是以後絕對不會因政治因素而滅亡,因為社會自會調



整,人民會自動愛國,因為自由無價!聽到自由的時候,甚至連經濟、生命都可以犧牲。人類



的進化就是這樣演變而來,不用懷疑,台灣人不是低等動物,但是經濟被政府部門控制,治理



無方,經營無能,亂七八糟,連一個公營事業都搞成這樣,世界還有幾個國家有公營的交通運



輸?太少了!結果你們還抱殘守缺,搞成既得利益,不求進步,該投資的不敢投資,使用者付

費,結果權利義務不平等,拚命漲價,全部都是規範消費者應該遵守的,這顯示政治解嚴了,



但經濟沒有解嚴;政治民主化了,但經濟沒有自由化,結果是給像恐龍般的大企業越來越自由

,問題就出在這裡。



我曾經在高鐵看到一個外國人頻頻頓腳,因為排在他前面的人一直詢問問題,他在後面急得

要命,買張票等了 2、3 分鐘,這個外國人只好頻頻頓腳、搖頭!人家為什麼要搭高鐵?就是分



秒必爭,要守時、要準時、要快速,所以才搭高鐵,但高鐵進步嗎?剛開始硬體沒問題,好像



是進步了,但現在開始逐漸出現問題,軟體亂七八糟。一開始售票系統就要不斷的試、不斷的

誤,try and error,現在呢?人工賣票那麼慢,不該問的話一大堆!售票員應該是覆誦顧客要求



的時間、張數等資料,然後就開始輸入電腦,再把票拿給顧客確認,結果你們的步驟亂七八糟



,假借理由,製造休息機會,動作緩慢,讓客人著急,消費者的主權完全不重視,就是因為是



獨占事業,缺乏競爭啊!雖然沒有企業體競爭,沒有產品競爭,但是內部要競爭啊!人跟人要



競爭啊!跟其他機構要競爭啊!但你們都不自我提升啊!一個企業本來就應該要自我提升、自



我管控,現在竟然還要立法,浪費國會資源,難怪政治社會被公民社會看破手腳,你們在那邊



玩嘛!在那邊玩遊戲嘛!人家司法是搞陪審,這邊是搞官審,還煞有其事在這邊審又審、讀又



讀,這樣不是行政和立法聯合起來遊戲嗎?官審一百年有什麼用?交通也是一樣啊!造反有理



,不服從有權利,為什麼?因為政治社會腐敗,公營事業該解體就解體,該解構就解構,但是

到現在還抱殘守缺、既得利益,政黨輪替照樣不去碰,不去改!



我在高鐵站等車時,旁邊的台鐵宣布某某班次延遲 16 分鐘,16 分鐘!從松山機場到虹橋機場

才 100 分鐘,你一個車站就 16 分鐘,高雄到台北,不曉得前後加起來要延遲幾分鐘?難怪經濟



會退步!該怎麼辦?沒有人在為自己訂出目標!你在這個職務上一年要交代多少成績出來?就



這樣子啊!一個置物箱也在這邊討論那麼久,還讓委員氣得要命,還讓主席氣到都記不住是昨



天還是前天!笑話嘛!討論這個議題本身就是個笑話,但是不為人民喉舌又不行,因為政府、



官員的小事,是人民的大事!所以,高鐵售票效率要提升,屬於諮詢、詢問的,就應該設專人



服務,請有問題的顧客到諮詢櫃台由專人服務,以免影響後面排隊購票者,但是沒有!沒有服

務台。售票處在 B1,服務台卻設在 1 樓,請問要服務誰?服務特權!售票櫃台和服務櫃台分開



,這是誰設的?買票有問題,卻不知道要找誰問,連這個都不懂得改,說什麼董事長多厲害、



多先進、多進步,笑話!那什麼總經理有企業經營能力,我一看就知道,根本就是開玩笑!服

務台在 1 樓,售票在 B1,我一看就知道亂七八糟!不是嗎?我講的有沒有道理?內行人一看就



知道了!閱歷多了,隨時關心民生大小事,我關心了二、三十年,眼睛一睨就知道了,做真的

、假的,是對的、錯的,都非常清楚。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答復。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佳龍、陳委員雪生、蕭委員美琴、李委員桐豪、李委員貴敏、邱委



員文彥、賴委員振昌、周委員倪安、蔣委員乃辛、呂委員學樟、江委員啟臣、王委員惠美、何



委員欣純、鄭委員天財、吳委員育昇、楊委員瓊瓔、葉委員津鈴、黃委員偉哲、薛委員凌、張



















委員慶忠、高委員金素梅、羅委員明才、潘委員維剛、陳委員歐珀、廖委員正井及陳委員碧涵

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廖委員國棟、鄭委員汝芬、潘委員維剛、劉委員櫂豪、林委員



明溱、周委員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



動工已逾 4 年的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預定 5 月中旬履勘,6 月底通車,而為配合其進度,昨

日白天安排 EMU400 型電聯車組進行路線測試,並且於 10 時 33 分順利抵達台東站,今日將測



試推拉式自強號的運作情況。花東鐵路電氣化這一路走來風風雨雨,不僅有隧道工程延後,導



致舞鶴段在新隧道完工前必須先走舊隧道,更有承包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花東鐵路電氣化工

程的包商惡性倒閉,使得台東站、瑞源站等的興建工程延後,昨日的 EMU400 列車的測試,雖

讓台東居民吃了安心丸,但仍有問題要台鐵要檢討改進。



一、台東站月台及連接卑南文化公園通道進度落後

花東車站配合鐵路電氣化,總計有 28 個車站、花費 60.81 億元整修拉皮,目前已經完成其中

6 站。然台東站因包商惡性倒閉,導致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而連結卑南文化公園的通車也因包商



倒閉而停擺,花東線全線電氣化通車在即,而花東多年長者,月台高低差太大不利年長者上下

車,部長,台鐵有沒有辦法在 6 月底前讓台東站至少有兩個月台完成墊高工程?另台東後站的



地下通道何時可以完工?這對於提高卑南文化公園其南王部落整體的觀光具有極高的意義,台



鐵應積極的解決,而不是因包商倒閉致使完成遙遙無期,這絕對會影響台東的觀光事業,請交

通部積極督導辦理。



二、近五年列車延誤 45 分鐘以上漸增



臺鐵局近 5 年度對號列車延誤 45 分以上統計表



年度

總次數



機械及車輛故障次數



98 年









































故障而誤點超過 45 分鐘以上者,竟占比率二分之一以上,顯見台鐵在號誌、機電與列車維護上



出了很大的問題,未來花東電氣化通車後,花東線列車能否準時抵達各站,實在讓人抱持懷疑

的態度。



對於台鐵沈重的人事退撫包袱、虧損,外界也多能理解,認為長年堅守第一線的台鐵員工,



也應得到照顧。然而,今年二二八發生台鐵史上最嚴重的電車線事故,原因是維修保養沒落實



,造成列車集電弓支架螺絲鬆脫。台鐵目前有兩千六百多名檢修人力,在老師傅退休與加上新



車陸續加下,維修保養的人力確實越來越緊繃,第一線負荷很沈重,請問交通部長,針對台鐵



內部機電維修的人員招募有沒有積極辦理,這可是攸關民眾的生命安全,二二八連假台鐵大誤

點事故猶在眼前,交通部對於此不可不慎。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一、台灣明令禁止外籍單殼油輪進港,但現在卻有媒體報導,「世嘉號」、「新利進」、「

金順一號」、「運興 168」、「聯興六號」等不得進港的單殼油輪滿載重油進出台中港,載運未



稅油品到外海,當起大陸漁船的海上加油站,讓政府每年短收十億元油品相關稅收,這部分交

通部查證後的狀況到底是甚麼?



二、交通部曾經公告,「102 年 1 月起禁止外籍單殼油輪進入我國國際商港、工業港及其錨泊



區與離岸設施。」



但是台中港務局回應媒體時卻說「沒有辦法單純以單殼油輪來做區分。」台中港務局擺明把



交通部的公告當空氣,持續讓外籍單殼油輪進入國際商港,這部分交通部要怎麼處理?



三、這些單殼油輪多數申報要前往香港,台灣與香港兩地距離 380 海里,來回航程至少四天



,加上加油、卸油的作業時間也要一天,所以最快也要五天才會來回,但是從台中港務局的進



出港紀錄上卻顯示,這些單殼油輪經常在申報前往香港的一、二天後,就回到台中港,也就是



說這些油輪根本就只是把船開到台灣海峽或是台中港的外海處,就把船上數千噸的油品賣給大

陸漁船,我們以每公升 1 至 2 元的利潤,一艘 4 千噸的油輪,每一趟至少可以賺 400 萬元以上



,請問,這麼多的單殼油輪進出台中港,台中港務局與台中港務公司就像是睜眼瞎子一般,全

部都看不到,交通部覺得合理嗎?



四、單殼油輪船殼外板只有單層,儲油槽都設置到底部,一旦觸礁、碰撞船體極易受損而漏



油,因油污造成的生態浩劫與經濟損失將難以估計,但是這些違法油輪目前仍然頻繁進出台中



港,這根本就是不定時的環保炸彈,為什麼交通部要縱容台中港務局與台中港務公司繼續放任



這些違法的單殼油輪進出台中港?難道部長要等到這些單殼油輪發生漏油事件,才願意在媒體

上呈現「震怒」嗎?



五、單殼油輪運油外賣,一次就數百萬,利潤這麼高,被海巡署抓到的罰金也不過數十萬,



加上台中港務局與台中港務公司的放水,我想這些郵輪業者拚死也要海撈一票,部長,這是否

有官商勾結?是不是該將全案移送調查局去查辦?



六、請問漁業署

油品之所以有價差,主要就是因為漁業署從 97 年 5 月修訂「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規

定,開始實施漁船用油浮動補貼 14%,一直維持至 102 年底。98 年度計補貼約新臺幣 15.2 億元

、99 年度計補貼約新臺幣 17 億元、100 年度補貼約新臺幣 19.4 億元,101 年度補貼約新臺幣

22.9 億元。98 至 101 年總共補貼了 74.5 億元,請問漁業署,這些單殼油輪運出去賣的油從哪裡

來?



油品來源是否來自於漁業用油的補貼大戶?漁業署有查過這些漁業用油大戶將油品使用到哪



裡去嗎?請於二周內提交一份調查報告給本席與委員會。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鐵路法第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二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四十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鐵路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五



十七條、第六十七條之三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鐵路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鐵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另行政院版修正內容如下,修正「鐵路」之定義、增訂「高速鐵路」之定義、刪除「捷運系



統鐵路」之定義,與各委員所提案修正內容大抵都針對鐵路局所發生之個別事件致使媒體宣揚



報導旅客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之情事、要求鐵路機構應就停駛或嚴重延誤等行車事故或異



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必要時需定期演練與檢討,以保障旅客權益、要求應設專業人員協助身



障者進出或搭乘,避免身障人士因無障礙設施不完備,卻遭受鐵路機構員工羞辱的情況再度發



生、發生「包火車開淫趴」並上鎖已危及公共安全,凸顯出現有鐵路法規不周延之處之修法、



為與傳統鐵路有所區隔,修正「鐵路法」增訂「高速鐵路」之定義、增訂鐵路建築及車輛之技



術規範須包含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以促進我國整體交通系統無障礙設施之落實、規定從業人員



必須接受鐵路安全教育和培訓,以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增訂異常事件及嚴重遲延

,亦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以保障乘客之權益及安全等內容。



近年來台鐵事故頻繁,根據台灣鐵路管理局統計資料,民國 100 年台鐵軌道事故共計 812 件

其中電車線設備故障 16 件、路線故障 24 件、號誌故障 151 件、列車延誤 48 件、受傷 14 件、

死亡 53 件等等事故嚴重影響乘客權益。目前雖然有訂定列車因故障或行車事故造成延誤,現行

台鐵除了誤點超過 45 分鐘可退費以外,其他與旅客相關的通報機制、轉乘、接駁等應變措施付



之闕如,有損旅客權益。如何讓乘客權益獲得保障,如何再造台灣鐵路公司百年風光,如何再



創台鐵行車信譽,建請交通部應加強對於鐵路行車狀況之掌握,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之遲延,



鐵路公司都應即通報,並由交通部建立一套因應處理機制,讓各事故發生時都能夠適時通報,



並針對事故之特性及因時因地制宜之必要性進行因應處理,修法僅是提醒台鐵公司的一個消極



作為,真正重要的還是把企業責任、歷史使命及再現風華之努力隨時用於廣大社會及國民之上

才是最重要的。



劉委員櫂豪書面質詢:



根據台鐵局針對花東鐵路電氣化車輛測試說明:「因花蓮─臺東間係新建電氣化軌道工程,



新自強普悠瑪號列車因為新購傾斜列車,目前尚處履約中,故由立約商辦理花蓮一臺東間車輛

與軌道間之 P/Q 值(脫軌係數)檢測,並經第三獨立驗證與認證機構(IV&V)認證後,該路線



始得開行新自強普悠瑪號;另立約商於保固完成前,應交付臺鐵局傾斜系統調整與設定之軟體



及技術,未來臺鐵局即有技術能力於新建路線或路線變更時,自行調整及設定傾斜系統參數,

並確保車輛運轉安全。新自強普悠瑪號花東路線 IV&V 認證程序,將由 IV&V 公司參與測試,



並於測試合格後,提出正式認證報告,始完成最終認證程序。」而依照目前施工進度及規劃之

試車期程,普悠瑪號約於 4 月 18 日至 6 月 28 日止完成試車與認證,屆時普悠瑪號方能正式上

路營運至花東線。但是普悠瑪號從 101 年底抵達台灣之後,於 101 年 11 月 5 日方開始試車,遲















至 102 年 2 月 5 日通過英國勞氏公司(IV&V)安全認證,總計花費約 3 個月時間,尤其當時接

近春節台鐵局已將普悠瑪號首次啟航的日期訂在 2 月 6 日,並且全部車位對外販售完畢,但安

全驗證卻遲至發車前 1 日方完成驗證,造成旅客極大不安,因此對於花東鐵路電氣化普悠瑪號

試車認證之期程,僅規劃約 2 個月時間,會否造成驗車時間太短之疑慮,交通部應加強督導;



對於花東鄉親而言並不會特別在意通車時間是否會差幾天,但是一定會在意行車安全的問題。

因此特別建議交通部不要刻意為了趕 6 月底完工通車而影響安全品質,而普悠瑪號的英國勞氏

公司(IV&V)安全認證也必須要依標準程序來進行,應有的步驟不應馬虎,一定要確認安全無

誤後才能正式上路。



此外,為了避免去年普悠瑪號先賣票卻又在最後一刻才完成安全驗證准予上路的驚險局面,



建議台鐵局在規劃普悠瑪號的行車期程時,同時應規劃好替代車次,如此方能讓預先購票的民



眾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如此也不必讓執行驗證的單位與人員有太大的時間壓力,造成安全品質



的疑慮。同時也建議台鐵局是否可以研議規劃,開放讓花東地區的民眾可以免費試乘行駛花東

間的普悠瑪號,先行讓鄉親體驗電氣化列車的質感。



最後,由於花東鐵路多經過花東縱谷之農地,常有農民於車輛未行駛期間跨越鐵道往返;但



電氣化之後花東線鐵路行駛之車輛不僅速度較快,噪音情況也將有所改善,但也因此容易使當



地居民警覺性降低,無法即早聽到車輛經過之噪音,因此交通部應於花東地區多宣導電氣化列

車通行之特性,以便讓居民有所因應,保障行車及當地居民之安全。



林委員明溱書面質詢:



一、針就週刊報導恐怖單殼油輪進出台中港非法載油,交通部、航港局雖然多次發澄清稿,



本席認為交通部並未認清問題重題,主要是因為這些違法單殼船走在法令邊緣,利用航港局查



核規定不夠確實,進行海上油品買賣的非法加油站,這樣的走私油品、逃漏稅務,更可能因為



油品溢漏而汙染海洋生態環境。雖然交通部澄清該單殼油輪是合法進出台中港,但仍無法杜絕



海上加油站這類非法情事發生,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要以更為嚴謹的態度來面對此問題。針就



這類有爭議性與危險性高的單殼油輪之監督管理,本席要求交通部應比照日本等先進國家,強



化檢驗船舶安全機制,並提高相關檢驗標準,避免船舶因航行發生意外對環境造成污染災害;



對於船舶進出港監督查察機制亦應改善,以有效控管非法船舶並扼止非法行為的發生。對於船



舶進出港頻率發生異常時,交通部更應主動積極連繫海巡單位進行查核,以避免不法業者進行

海上買賣油品等非法情事。



二、針就交通部以降低機車事故發生為由,正在研擬機車考照前先上駕訓班之可行性,本席

認為交通部此舉無疑就是擾民政策。據警政署專案調查報告「101 年道路交通事故 A1 類機車肇

事分析」指出,101 年 A1 類機車肇事件數前五名主要肇事原因是:「酒醉(後)駕駛失控」、



「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違反特定標誌禁制」



,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肇事原因都屬人為因素,顯示國內對於安全駕駛教育的不足。安全,才是



唯一回家的路,對於安全駕駛的培養,是要從生活中、教育中做起,而交通部卻要將安全駕駛



的教育責任,外包由駕訓班實施,要求機車考照前需上駕訓班的課程才能發照,恐會淪為圖利



















廠商之疑慮。本席認為既然交通部認為安全駕駛觀念需入法,就依現行考駕照制度加考安全駕



駛觀念一章,無需要求人民強制參加駕訓班課程,以展現施政決心。此外,交通部每兩年都會



辦理機車使用狀況調查,主要是為蒐集機車使用者使用情形及其對相關措施之意見,最近一期

為 101 年辦理的「100 年機車使用狀況調查」,本席認為交通部既然要實施機車新政策,應該列



為調查項目之一,調查機車民眾對於新政策的態度與看法,以民意為依歸來決定政策方向,才

是實質有為的政府政策!



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



有海關就有走私,到目前為止,交通部曾經抓過內賊嗎?還是對弊端視而不見?以最近受到



媒體重視的台中港而言,有沒有走私案例被交通部自己抓過的?輪船如果因為撞擊而發生船體



破裂的情形,單殼油輪比雙殼油輪容易發生漏油汙染的意外,引起海洋生態的汙染,為了避免

海洋遭受汙染,交通部曾經在 2012 年公告:「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禁止 5 千載重噸以

上非載運重油,以及 6 百噸以上載運重油之外籍單殼油輪,進入我國的國際商港、工業港及其

錨泊區與離岸設施。」



本席想要了解,根據媒體的報導,有很多被交通部禁止的老舊單殼油輪還在頻繁進出台中港



裝油並運送到他處銷售。目前違反交通部公告的外籍單殼油輪有幾艘?都叫甚麼名字?交通部

有掌握嗎?



媒體報導,2012 年的中國海關百問論壇,曾經公布過 10 艘走私油輪的船名,這些走私船隻至

少還有 7 艘還在台中港出入,交通部有沒有掌握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