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若華:(11 時 52 分)謝謝主席。主席,請政務次長陳次長。
主席:交通部陳政次。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邱委員若華:次長好。次長,我們先來看,去年新北及新竹 3 起毒駕重大車禍震驚社會,不只造成
民眾死傷,更有兩名警務人員殉職,3 起毒駕的這 3 名肇事者皆涉及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
托咪酯,這類毒品會導致沒有辦法思考、喪失意識而且行動沒有辦法控制,吸食者猶如行屍走
肉,卻還有駕駛吸食後上路,已經嚴重影響到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本席今天就毒駕的問
題來就教次長。
根據警政署的資料,毒駕的查獲件數從 110 年的 43 件一路飆升到 113 年的 2,619 件,3 年間暴
增了將近 50 倍,而且 113 年的時候創下新高紀錄,請問次長,毒駕查緝創新高的原因是為什麼

陳組長明志:委員,是不是我來回答?我是警政署交通組組長。
邱委員若華:好,組長,沒問題。
陳組長明志:毒駕創新高的原因是因為毒品的氾濫,原本在 112 年年底的時候,當時喪屍煙彈等於
是新興的毒品,那時候還沒有上升,而且管制的時候是用三級毒品、四級毒品來列管,後來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把它提升為……
邱委員若華:是,組長,我們知道在 112 年 12 月的時候有修法,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明定毒
駕比照酒駕處理,只要他的檢測濃度達標就可以處罰,不需要再舉證他具體的危險行為,沒有
錯吧?
陳組長明志:對。
邱委員若華:您剛剛也提到去年 8 月的時候,行政院才將喪屍煙彈依托咪酯(Etomidate)列為三
級毒品,到了 11 月又把它升級為二級毒品,沒錯哦?
陳組長明志:是。
邱委員若華:我們看到警政署這邊也有提供資料,113 年全年有 2,619 件,從 1 月到 7 月有 541 件
,8 月到 12 月暴增到 2,078 件,我們可以看到它有多氾濫。今年 1 月到 4 月份的毒駕我們查獲
到 1,755 件,這將近是去年一整年的查獲數,由於刑法的修法,還有喪屍煙彈的氾濫,毒駕的查
獲數暴增,同時他也是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次長,對於員警查緝毒駕的流程您清楚嗎?
陳次長彥伯:這恐怕牽涉到查緝的事務,是不是請警政署來說明?
邱委員若華:好,也請次長您同時瞭解。
陳組長明志:報告委員,原則上我們查到開車有可疑的情形,員警會依照標準作業程序來攔查,第
一個就是車上有毒品,這是一種狀況;第二種就是……
邱委員若華:這種狀況就是你們盤查的對象嘛?
陳組長明志:對。
邱委員若華:盤查的對象有什麼樣的狀況?
陳組長明志:就是他開車有左晃右晃、危險的這種情境,這個就是有可疑……
邱委員若華:所以警察會把他攔下來進行盤查,那接下來呢?
陳組長明志:這就是有可疑事實,接下來如果車上有毒品的話,毒品就要送驗,然後依照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送法辦,如果說他坦承了,當然會加上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的危險駕駛;另外,尿液
跟毒品送驗呈現陽性,道交條例再加上去,道交條例第三十五條。
邱委員若華:是,所以你們會看車上有沒有發現毒品,如果有發現毒品的話,馬上就會……
陳組長明志:馬上就是現行犯。
邱委員若華:就是現行犯,如果他拒絕尿檢呢?拒絕採尿呢?
陳組長明志:拒絕採尿我們要報檢察官。
邱委員若華:你們要報檢察官,然後再由檢察官來指揮做偵辦。
陳組長明志:是,開檢驗的……
邱委員若華:那人和車的部分呢?你們會怎麼來做處理?
陳組長明志:人和車的部分,一個是移送法院嘛!如果沒有發現毒品,只是他這樣開車很危險,一
定還要再驗尿,之後有……
邱委員若華:是,那車輛的部分當下會怎麼做處理?
陳組長明志:車輛要看狀況,如果是毒品的話……
邱委員若華:你們繼續讓他上路嗎?
陳組長明志:不是,如果是毒駕的話就要移置保管,如果不是毒駕,等於是他沒有承認,我們只能
採尿送……
邱委員若華:所以這樣子聽下來,不管怎麼樣都是要做尿檢嘛?
陳組長明志:對。
邱委員若華:好,沒有錯。剛剛本席有提到,今年 1 到 4 月案件數是 1,755 件,1 到 4 月移送了
1,755 件,是毒駕依公共危險罪處理,但舉發數有 1,141 件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換
句話說,沒有舉發的是 35%,完全沒有開罰單,沒有辦法舉發,次長,您知道為什麼嗎?
陳組長明志:我來回答可以嗎?這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就是他還在檢驗當中,還沒有驗出來
,因為我們的尿液送驗還是要有一個流程,要送檢驗機關去驗,那驗出來看他有沒有達到陽性
的反應,如果有,當然就會開……
邱委員若華:舉發期是多久?
陳組長明志:就用道交條例開罰。如果……
邱委員若華:是,舉發期是多久?道交條例第九十條的規定……
陳組長明志:兩個月。
邱委員若華:兩個月。
陳組長明志:有些回來可能超過……
邱委員若華:毒品尿液檢測最快什麼時候可以提出報告?
陳組長明志:依照那個流程送驗,比如說……
邱委員若華:最快多久可以提出報告?
陳組長明志:我們算了一下,最快大概要一個多月。
邱委員若華:最快要一個多月,最慢呢?
陳組長明志:不是,要跟委員報告,尿液送驗還有很多的關鍵因素……
邱委員若華:我這邊是問時間嘛!最快跟最慢啊!
陳組長明志:因為還要看檢驗機構的量能,還有它能夠……
邱委員若華:現在量能足夠嗎?
陳組長明志:兩個月是不夠的。
邱委員若華:兩個月是不夠的,那我們可不可以提出修法?
陳組長明志:警政署是建議修法,有報文給交通部,我們有建議修法,是從毒品那個尿液……
邱委員若華:所以今天我們碰到一個問題嘛!就是沒有舉發就沒有辦法吊扣駕照,所以讓很多毒駕
犯繼續持有駕照、繼續上路、繼續危害民眾的安全,現在的情況是這樣,沒有錯吧?
陳組長明志:報告委員,我們有一個解決的方式,就是說我們的尿液送驗,驗完那個當下才算期間
開始,因為他的行為開始之後,我們根本還沒辦法確定他的行為……
邱委員若華:組長,我現在不跟你討論尿驗。今年警政署有沒有發函給交通部?
陳組長明志:我們發函……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做說明,委員特別提到的處罰條例第九十四條……
邱委員若華:警政署今年 5 月 9 日有發函給交通部做詢問,請問次長,交通部有收到嗎?
陳次長彥伯:我想剛才……
邱委員若華:交通部跟警政署溝通了嗎?
陳次長彥伯:我們有溝通。
邱委員若華:目前進度到哪裡了?
陳次長彥伯:剛才有特別的提到這個禮拜會做一個處理。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這個有溝通了,然後警政署……
邱委員若華:所以這個禮拜會回應是嗎?
陳次長彥伯:是、是、是。
林司長福山:這個文剛過來,這個禮拜我們會核復給警政署依據來辦理。
邱委員若華:那交通部有沒有要提出修法延長舉發期呢?2 個月是不夠的,剛才我們也聽到了組長
的回答,會再提出修法嘛!
林司長福山:這個由現行的規定我們就可以來做解釋。
陳次長彥伯:對,因為相關條文中有一個行政解釋……
邱委員若華:次長,你知道毒駕目前罰多少嗎?
陳次長彥伯:它是比照酒駕在罰。
邱委員若華:比照酒駕,所以是多少錢?
林司長福山:汽、機車分開。
邱委員若華:汽、機車分開,那分別是多少錢?
林司長福山:汽車的部分應該是 9 萬元到 12 萬元;然後機車的部分……
邱委員若華:機車是 1 萬 5,000 元到 9 萬元;汽車是 3 萬元到 12 萬元。根據臺北市交通裁決所 3
月所公告的資料顯示,有一名張姓的毒駕累犯,他曾經被抓到連續 8 次毒駕,罰鍰累積 264 萬
元,你們知道嗎?
陳次長彥伯:這是個案,這是臺北市裁決所的……
邱委員若華:那請問這樣的罰責對於毒駕者有效果嗎?
陳次長彥伯:如果相關的……
邱委員若華:交通部作為全國道路最高的主管機關,希望交通部不要再觀望了。
陳次長彥伯: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如果他不繳的話,其實後續會有相關的程序來處理,行政執行
署……
邱委員若華:但也請交通部儘快與警政署研議。
陳次長彥伯:是,因為已經有罰鍰二百多萬元,我相信相關的處理是一個很大的目標。
邱委員若華:好,謝謝次長。
陳次長彥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