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瑩:(14 時 34 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食藥署署長。
主席:請姜署長。
姜署長至剛:委員好。
陳委員瑩:署長好!我想請教一下,向你們申請作為食品原料,在所有資料都備妥的情況下,外部
審查通常需要多久的時間?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進一步報告這個議題,這個叫做非傳統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目前是委託陽明
交大的團隊協助我們,那有兩個部分,他說一個部分是一般判定是否為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的問
卷,需時 1 個月,然後是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需時 2 個月,可是就我個人目前就任
兩個多月,今天剛好滿 3 個月,看到的情形是「天荒地久」,竟然有超過 3 年的。我覺得非常
非常對不起委員以及各位國人,針對一些新興非傳統性的食品需要怎麼樣的去積極研議這件事
情,我會深自去做反省跟改進。
陳委員瑩:我想你剛剛講有發現超過 3 年的,應該就是我們辦公室送去的這個案例,螢幕上這張圖
片裡的植物叫做「馬甲子」,民間單位向你們提出申請作為食品原料,這個案件從去年 113 年 6
月就送到你們那裡,可是就誠如署長所說,該案目前還在外部審查中,詢問你們業務單位後,
給本辦的回復是 115 年底才會完成。署長上任才短短 3 個月都覺得這樣的一個審查需要 3 年的時
間確實是很扯,如果再加上公告的時間,那可能真的是天荒地久,大家總不希望署長一上任整
個效率都變差了吧!對這個部分,我不知道署長您未來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來改善這樣的情形
?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做進一步報告,因為一直以來,這一塊都是委外的執行所謂的審查,至於審查
的時間,其實……
陳委員瑩:只有一個單位在審查嗎?
姜署長至剛:對。
陳委員瑩:你剛剛說的是?
姜署長至剛:是陽明交大的一個團隊來協助我們,那已經有很多很多年的歷史了。這件事情我看了
之後,因為我本身是毒理背景出身的,對於相關的資訊跟訊息,我想它是可以積極加速的。
陳委員瑩:我想請教一下,過去幾年,這個單位一年大概審多少件?
姜署長至剛: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他剛才有講出兩個項次,一個是問卷的時候,第二個是安全性評
估,兩項加起來,一年是寫 15 個,所以 KPI 是寫 15 件而已。
陳委員瑩:近一兩年,他們收的案件大概是多少?
姜署長至剛:收的案件中,目前塞車的大概還有 10 件沒有完成,歷年來他們大概就是 15 件滿足
KPI 這樣的程度。
陳委員瑩:請問署長,你們會不會考慮再增加委外的團隊?是增加經費讓他們能夠趕上你們送件的
速度?還是你要更換委外的團隊?你有什麼樣比較具體的作法去加速審查?因為現在案件多,
這也是一個原因。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做進一步說明,我昨天跟我的 member 講,要他先拿一份來給我審,我看看我
要審多久再回來告訴他,就我一個人藉著上班空檔的時間來審,看看需要多久時間,來決定說
接下來要怎樣。我其實有一種承諾,就是我們上半年收到的下半年一定要結案,預計是今年年
底希望能夠結案,假如沒有辦法達到結案,我們在中間另外委託不同的團隊,俾能快速的把目
前累積的案子完成,我想這是我努力的方向。
陳委員瑩:我想署長已經有覺悟,這件事情你們就是要加快審查的速度。另外就是我們這樣子的個
案,是否還要再等個 3、4 年?
姜署長至剛:跟委員報告,我剛才提到了,我會讓它變成通案,不會因為任何案就有特殊,我的想
法是上半年接到的案下半年結束之前應該就要能夠完成審查。
陳委員瑩:它也不是上半年,而是去年 6 月送件的嘛!
姜署長至剛:對,有點久了,超出我的想像。
陳委員瑩:正常的話,如果按照你的期程,今年年初就要完成,現在已經年中了。
姜署長至剛:對,所以我個人對於這樣子的期程跟這樣的進度,其實有很多很多……對這個個案,
我自己都頗有微詞,所以我自己來檢討。
陳委員瑩:對於這些塞車很久的,麻煩你們優先趕快加速處理,好嗎?
姜署長至剛:一定。
陳委員瑩:謝謝!請回座。
姜署長至剛:謝謝。
陳委員瑩:接下來請部長跟口腔司司長。
主席:請部長還有張司長。
邱部長泰源:委員好。
陳委員瑩:部長好!你們去年底有預告檳榔健康防制法,在你們預告之前,除了找相關專家學者討
論之外,請問有沒有找業者來徵詢他們的意見?
邱部長泰源:當然有。
陳委員瑩:但是民間對於你們預告的版本還是有很多的意見,本席在這裡要提出幾項,請你們再認
真檢討一下。第一項就是第五條要求所有販賣檳榔的業者都要做登記,請問主要目的是為什麼
?
邱部長泰源:請口腔司司長回答。
張司長雍敏:謝謝委員關心,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收到很多人反映說這樣的話執行上會有點困難,
我們有收到大家的意見也召開很多會議,我們會朝讓民眾比較能夠接受的……
陳委員瑩:你這樣講,我也聽不出有什麼具體的執行上的困難,是什麼困難?
邱部長泰源:這個會處理。
陳委員瑩:我想點一下,就是把所有業者做統一管理的時候,難免會讓人家聯想到你們接下來就是
要課稅。
張司長雍敏:不是,不會。
陳委員瑩:不會課稅?
張司長雍敏:不會。我們會……
陳委員瑩:再不然可能是宣導對象尋找困難,是嗎?還是你們想要找出所有對象,所以利用登記的
方式就不會漏掉任何一家?
張司長雍敏: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是我們當初最原始、最原始的版本,後來經過大家不斷地討論
,誠如剛剛部長所講,我們會處理,那我們會採循序漸進,以輔導來代替,我如果沒記錯,依
照財政部所登記的稅籍資料,全臺灣的檳榔攤大概將近有 8,000 家,我們會優先從這些慢慢去輔
導,因為至少我們已經有掌握了一些……
陳委員瑩:好,我想在這邊反映一個問題,對於宣導檳榔對人體的危害,這個我是百分之兩百贊成
,剛剛你說不會課稅可能就還好一點,因為畢竟你們原先是訂營收 8 萬以上的業者要課稅。
張司長雍敏:那個不是我們訂的。
陳委員瑩:不是你們訂的?
張司長雍敏:那個是財稅單位訂的。
陳委員瑩:好,因為 8 萬是這樣啦!他的營收是營收,但是如果扣掉人力的成本,然後再加上比如
水電等等,可能到最後他實際的月收其實不是很高,所以這樣的政策既然引起恐慌,那你們如
果知道,要再檢討,那是很好的,就是再好好討論討論。
另外,第八條規定檳榔業者不得僱用未成年員工,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你們這個規定的目的
又是什麼?不得僱用未成年員工,我們勞動力應該年滿……
邱部長泰源:這個應該是保護兒少。
陳委員瑩:保護兒少。
張司長雍敏:對。
陳委員瑩:那你為什麼不放在兒少法?保護兒少,可是我們回頭去看另外一個,在菸害防制法裡面
就沒有限制他們不能僱用未成年員工哦!賣檳榔就要保護兒少,賣菸就不用保護兒少,你的邏
輯是什麼?部長,我在這裡大膽假設啦!你們這條規定就是不希望未成年的這些人去從事檳榔
西施的工作,是這樣吧?
邱部長泰源:有這樣的意思。
陳委員瑩:好,如果是這樣的意思,就像我剛剛舉例嘛!因為你們要考慮到,我只是要提醒,你希
望未成年者不要從事檳榔西施的工作,你把它放在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這邊來規範是不是有點
怪怪的?因為菸害防制法實施到現在已經快 30 年了,有沒有要求超商不得僱用未成年員工?也
沒有嘛!
邱部長泰源:超商可以僱用未成年的員工嗎?
陳委員瑩:其實勞動力的計算應該是 15 歲以上就可以去打工了吧?這個你們可能不太熟,我現在
點出來,你們要去好好想一想。
邱部長泰源:好。
陳委員瑩:因為兒少是兒少,工作權是工作權,這個你們要分清楚,如果你要去規範……
邱部長泰源:好,我們來研究一下,研議一下。
陳委員瑩:你們如果很在乎這個檳榔西施,那是不是一定要放在這個地方,你們要好好想一想,因
為有工作權的問題。
來,我們看下一張圖,這兩家檳榔攤都在登徵人廣告,他們不只賣檳榔,也賣菸酒批發,所以
刊登求職廣告的薪水待遇,時薪大概是 190 元,月薪比基本公司要好一點點,大概 3 萬出頭。如
果按照第八條的規定,以後未滿 18 歲的年輕人就不可以在這些地方打工,對不對?它不是只有
賣檳榔,它是菸酒一起賣,但是單賣菸酒卻可以 18 歲以下去打工,所以你們的邏輯是有問題的
啦!這樣會影響到部分年輕人的工作權,我就在這邊提出,所以今天……
邱部長泰源:好,我們來研議。
陳委員瑩:好好想一想你們規範的位置對不對。
邱部長泰源:好。
陳委員瑩:好,謝謝。
邱部長泰源: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