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我在這邊要再次強調,除了電價,生命、健康更重要,其他國家可以,但
是你要看臺灣的條件是不是相同?臺灣地小人稠,核電的風險我們承擔不起,其他國家怎麼處
理核廢料,臺灣不一定能夠複製,臺灣真的很難面對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得不到民意的支持,
沒有縣市願意核廢料的貯放設施建置在自己的地方,我不願意,我的鄉親不願意,我的縣市不
願意。那麼國民黨的提案委員,以及剛剛罵得很大聲、很兇的民眾黨委員,你告訴我,你們的
縣市願意接受核廢料貯放設施建置在你的地方嗎?請你告訴我,你們願意嗎?請你自告奮勇的
告訴我,你們的縣市可以處理核廢料,接受核廢料的這些貯放設施。核一廠的室外乾式貯存場
,新北市政府一直沒有核可,延宕了將近 11 年,後來是因為台電的官司勝訴了才核准,並且在
113 年 10 月 15 日取得水保計畫完工證明,才開始執行熱測試作業,現在正在辦理運轉執照的安
全審查,並且要安全符合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的相關法規之後,才會同意核發運轉執照。台電在
114 年 1 月動工興建核二廠的室外乾貯設施,我要再次強調,核一廠、核二廠的燃料池已經接近
滿貯,核三廠的燃料池貯存空間也是非常有限,運轉越久,核廢料越多,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
,我們就沒有繼續使用核電的條件,不要再跟我說其他國家可以,臺灣的條件跟其他國家並不
相同,我們一個這麼小面積的島國,相關核廢料沒有地方貯存,萬一核電廠有安全疑慮的時候
,我們也沒有地方可以疏散,到底誰能夠為相關的這些安全負責?你們提出修改相關的規定、
相關的法令,但是你們有辦法負責嗎?不要把這些錯都丟在民進黨的身上,這是我們長期以來
一直都需要一起面對的,今天為了政治目的而來修法,像我剛剛講的,這就是削足適履,不能
因為你們的政治目的凌駕在安全以及健康之前,來犧牲我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確保我
們有辦法為我們的後代、為我們的子子孫孫負責,一時的政治目的所犧牲的是難以想像、難以
承擔的風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