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琪銘:(11 時 51 分)主席、與會同仁。請內政部部長。
主席:請內政部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吳委員好。
吳委員琪銘:部長好。部長,針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本席早上有看到 26 位委員提案,
大家的版本都不同,紀念日總共就有 31 種,大家都有不同的放假理由,實際上,這 31 種我們
要實施的話,還是要很全面性地考量。
本席知道去年辦了公聽會,但是公聽會的結果也沒有共識,未來我們要怎樣實施?因為已經
制定的國定假日是關係到未來整個產業鏈及所有軍公教人員大家的休息時間。本席也知道最重
要的就是 5 月 1 號勞動節,勞動節全國的勞工都有休息,本席每年都會去參加勞工節的表揚活
動,勞工他們雖然休息了,但是有的家庭可能先生是公教人員,都是不同調,因此要就勞動節
是不是一致性來做討論,我認為這樣應該會比較切實一點。
其實現在勞工他們面臨到的問題不是有多少假,因為現在臺灣是週休二日,除了週休二日,
還有一些國定假日,算起來勞工在意的是他們的薪水如何提高,他們的薪水提高才有辦法照顧
自己的家庭,因為大家都有經濟壓力,我們是要討論怎樣讓他的薪水提高,這樣對他們才更有
保障,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針對勞動節要怎麼實施,讓它可以符合因為畢竟會造成勞工休息
,但是配偶有的沒休息,小朋友有的在讀書,又不同調,既然要實施,就是我們針對勞動節勞
工的這個部分來做研究,請問部長你的看法?
劉部長世芳:謝謝吳委員,吳委員非常照顧勞工。在內政部實施辦法裡面第五條規定,現有節日按
照規定放假的有兒童節、勞動節跟軍人節。那兒童節當然兒童放假,但是當天或者是第二天剛
好也是掃墓節的話,兩個放在一起可能大家會覺得剛好有一個放假日,不管是民俗節日或者是
兒童放假,因為全世界都知道兒童是未來國家的主人翁,那天如果沒有放假,大概也會犯眾怒
。但是勞動節的話,在我們規範是因為由勞動部主管,依勞動部的規定是勞工放假,軍人節的
話是按照國防部的規定來放假,但是大家都知道軍人節放假那一天,全國軍人要放假,那臺灣
的國家安全就會出狀況,所以變成有留守的軍人不能夠在軍人節放假,既然有留守的軍人不能
夠在軍人節放假的話,他們可能就要補休或是有休假或是其他的方式來做修訂。
而在勞動節的部分,我們討論的是勞工放假之後,勞工有沒有其他的補救措施,但是現在外
面所講的,就是勞動團體在講所謂還我 7 天假,把勞動節拿出來是說勞動節那一天勞工放假,
但是非勞工沒有放假,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論點,所以我們才說我們應該跳脫,第一個,我們已
經講過,應該跳脫紀念日跟節日的實施辦法,大家一起來討論全國的人總共放假日是 115 天或
116 天,這樣子到底適不適合?如果不適合的狀況之下,我們怎麼樣增加放假的部分,而不要只
把勞動節或者是教師節拿出來,因為本來勞工在勞動節那天就放假了,那我們怎麼對人家說勞
動節那一天非勞工也要跟著一起放假,這是另外一個議題的思考,而不是拿這個議題來說因為
還我 7 天假,所以勞動節那天要放假,勞動節本來勞工就放假,所以這個不是我們特別針對外
面的想法。
當然在行政部門內部我們看到,如果勞動節那天全國放假的話,就是全國的軍公教跟著一起
放假,那天變成全國都放假的狀況之下,有人會要領加班費,那有人要過來上班,但是我們知
道公務人員大概多少天的假就跟著多少天放假,那個大家沒有異議。但是會影響到比較多的就
是我們所說的,我們放假天數那麼多,比如農曆春節期間過年的時候,誰最辛苦?交通運輸業
的人或者是觀光旅宿業的人,這種都是小型的這些人,或者是我們看到統一超商裡面第一線在
做服務的同仁,第一個,他們有沒有按照勞基法領到應該有的加班費,或是應該有的特休的部
分,這一塊才是真正照顧到勞工權益的部分,也就是不要把所謂的假日或是節日放假這個事情
,把要還給勞工有 7 天假,或者是有一些特殊身分的人要放假,全部把它混合成一堆,這樣子
反而無法處理事情,行政部門本來就是按照行政程序一步一步非常清楚的框架下來以後,我們
就可以按照這樣子的辦法或者法律案來一起討論。
在這次的修法當中,我們特別提到,以目前來講,第一個,明年我們才會碰到明年要不要放
假的狀況,所以還有時間,我們可以凝聚共識。院長在立法院回答很多立委的時候也提到,我
們是保持開放的態度,但是要能夠凝聚目標或是凝聚方向,有趨於一致的目標跟方向的話,那
行政、立法部門或是我們跟很多的勞動團體,或是跟很多其他相關的職業團體就有比較好的溝
通空間,希望能夠很平和地來解決這個問題。
吳委員琪銘:好的,謝謝部長。因為你說早上他們所提出的 26 個,有 31 種版本,我們都很尊重各
委員提出的,但是對勞工要怎麼照顧,勞工這個部分因為勞工所受的經濟壓力都大嘛,就是要
怎麼來提高他的薪資及該享有的休假,我們都要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可以說勞工是最辛苦的。
再來,勞工可以說他的經濟壓力也是最重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都是站在勞工這邊,相信我
們執政黨也是站在勞工這邊來看待這個事情。未來我希望可以開公聽會,找相關單位包含勞工
代表還是雇主,大家都共同來檢討,不要說一個會期,一屆就要再來修改一次,這也不是好事
,在這裡再次感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