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易餘:(11 時 44 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在處理由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立法院通
過的法律的覆議案,我們可以請求每一位立法院同仁,我們大家都有憲法義務,這個憲法義務
就是我們必須捍衛人民的權利、人民在憲法上的權利,今天憲法訴訟法的條文架構,它必須要
有 10 個大法官才能組成憲法法庭,違憲審查必須要有 9 個大法官才能做出違憲的判決,也就是
說,依現行只有 8 個大法官的情況之下,沒有辦法組成 10 個大法官,也就是人民向憲法法庭提
出救濟的機會,會在這個法案生效之後,這個救濟的機會就不見了。
既然立法院看到這樣的一個危機,行政院已經提出了這樣的覆議,我們希望等一下透過投票
的時候,所有的立法委員一定要投下贊成票,讓行政院覆議,因為覆議案是讓立法委員有一個
彌補錯誤的機會。我在早上發言的時候,我有講到會計法的修法,當時的修法為了要處理公教
人員的特別費,或者是他的研究費用,當時少了公教的「教」,少了教授的部分,所以立法委
員在最快的時間內完成覆議,把錯誤補上去,本來覆議就是讓我們彌補錯誤,我們不能讓臺灣
未來沒有憲法法庭,我們不能讓未來人民的救濟就這樣斷送在我們這一次違憲的立法。而且這
樣的立法,我們也造就了有史以來最退步的一個憲法法庭,我們看到從過去到現在,1952 年的
大法官會議,違憲判決所需要的比率是 50%;1959 年違憲判決所需要的比率是 75%;1993 年是
44%;2022 年是 50%。而這一次藍白修惡的憲法訴訟法,如果是只有 10 個人出席,要有 9 個人
同意才可以,它的違憲難度是 90%,比戒嚴時代還要困難的釋憲聲請。
此外,這一次的修法本質上也已經違憲,本質上違憲是為什麼呢?我們看到藍白所修的憲法
訴訟法第三十條,第三十條的架構誠如我剛剛講的,要有 10 個人才能組成會議,要違憲審查是
9 個人,但它的條文又有講到合憲的部分是 7 個人。所以這樣的一個條文,基本上藍白是站在自
己身為立法委員的立場去思考這樣的修法,因為國民黨跟民眾黨希望自己修出來的法案不要被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所以規定要有 9 個大法官才能夠宣判違憲,但是合憲只要 7 個人,就是所
謂過半之後 7 個人,合憲只要 7 個人,這個矛盾點就是國民黨、民眾黨只想到自己在聲請釋憲
,沒有想到的是,如果人民要聲請釋憲,站在人民的角度,聲請釋憲要 9 個人才會變成違憲,7
個人合憲。人民既然聲請釋憲,他是希望憲法法庭判決違憲,結果違憲比較困難,合憲比較簡
單,你站在立法院跟站在人民的角度不一樣,結果你創造出了一個合憲跟違憲的判決是不同難
度的態樣,在這個情況之下,條文本身就構成了違憲。
所以我們也再一次的呼籲:也許今天的表決,民進黨 51 票都投下去,我們還是無法阻擋藍白
依然執意要這樣的毀憲亂政;我們也希望未來大法官可以依大法官釋字第 371 號、第 601 號繼
續來捍衛,臺灣的權利不可以就這樣讓國民黨、讓民眾黨惡搞下去,拜託大家,等一下的覆議
案,我們全部投下贊成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