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憶君:(10 時 50 分)主席好。請被提名人。
主席:請劉被提名人答詢。
林委員憶君:首先我詳細看了你的個人簡介,剛才也聽了你的口頭報告,發現被提名人你其實有長
達 15 年的時間曾經擔任過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及執行委員,你長期以義務人權工作者的身分,
參與各項爭取人權自由的社會運動,對吧?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
林委員憶君:很好,我對於你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推動人權運動、守護臺灣民主的熱忱及勇氣,其
實是很欽佩的,尤其是勇於對外發言和針砭時事的勇氣。接下來,我要請問一下被提名人,你
在簡介中提及,你很感謝過去二十多年來在各種社會運動領域和你一起為臺灣民主憲政及人權
價值奮鬥的社運夥伴,你認為這些夥伴們是你多年來學習如何面對有權有勢者的重要啟發者,
對吧?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
林委員憶君:我發現,這幾年來的人權社會運動果然是讓我見識到,參與社會運動者什麼才真正叫
做如何面對有權有勢者的向上管理的能力,據說你是澄社深綠出身,所以你跟民進黨深綠高層
關係真的很好,因為我從你這幾年的表現,還有新聞上面披露的報導發現,你為了向綠營執政
者的權力核心靠攏,你對外大砲攻擊,不論是面對當時的總統「打蔡」,還有面對臺大校長「
卡管」,都是為了向上管理,為了向特定高層效忠表態。在蔡英文執政的時候,為了急於向執
政黨表態效忠使出渾身解數,對當時擔任臺大校長的管中閔,不斷地進行人身攻擊、造謠抹黑
,果然是「卡管」有功。又因為過去曾公開批評過前總統蔡英文的論文抄襲問題,「打蔡」也
不遺餘力,難怪又深獲賴清德信賴的提名。
值得注意的是,你還擔任過深綠學者論政社團──澄社的社長,你的個性非常鮮明,還數次
登上了新聞的版面,我想這是不是表示你對許多政治改革還有時事上面的議題,都非常有自己
的看法和意見?舉例 2017 年蔡英文總統執政的時候,你曾經痛批執政黨的前瞻基礎建設每年度
的舉債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的限制,你批評這根本就是嚴重的違憲危機和財政危機。2019 年前
總統蔡英文深陷博士論文風波,那時候你還公開質疑博士論文紙質的問題,甚至還認為外來的
論文不應該放在我國的國家圖書館網站上面,所以你覺得蔡英文的論文有問題?你覺得有還是
沒有?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想跟委員說明一下,依照我們現行的辦法,的確我們國圖的碩博士論文是收錄
國內大學院校的碩博士論文,不是收錄國外大學院校的碩博士論文……
林委員憶君:那你覺得他的論文有沒有問題?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從來沒有說過蔡總統的論文有問題,因為我沒有任何的證據可以說他的論文有
問題,我想這是一個報導上面極大的誤解。
林委員憶君:好,那我再問你,COVID-19 新冠疫情的時候,你也痛批現在的政務委員,就是前衛
福部長陳時中防疫不力,那你覺得臺灣的防疫做得不好嗎?
劉靜怡被提名人:臺灣的防疫不能夠說做得不好,但是身為一個長期的人權工作者,我認為在防疫
的同時,應該顧及到人權的保障,而當時有非常多過於便宜行事的作法,其實是不恰當的。我
當時所提出來的建議是我們應該在特別條例裡面有更嚴謹的法律設計,以便能夠保障人權,我
相信這個現在幾乎已經成了各個國家在疫情之後的一個極大的共識。
林委員憶君:在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還有前國安局局長陳明通,他們有陷入論文的抄襲風波中
,你也都炮轟痛斥,所以我想請問一下被提名人,你現在還是身為臺大國發所的所長,你認為
林智堅跟陳明通的論文是不是有抄襲的問題呢?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想……
林委員憶君:你只要回答有或沒有就好了。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想這個已經透過臺大的審定通過了,我想臺大的審定結果就是我的意見。
林委員憶君:今年 5 月 30 號你從上午到晚間連續發了 7 篇文,批評執政黨王義川,就是現在剛新
上任的立委,說他利用基地台人流分析的行為知道太多,你轉貼相關的新聞並且提出了 8 點質
疑,還人身攻擊說蠢到爆表的地步,這真的是你的真心話嗎?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這些都是我的真心話,我身為一個長期研究資訊法制的學者,我認為我們在
所謂的資料取得這方面的確有相當不充分的地方,以至於有辦法取得資料的人有太多可以上下
其手的機會,這是不應該的,這對整個國家的治理、政黨之間的公平競爭、人民的隱私權保障
都是不利的作法。
林委員憶君:你在黨產條例釋憲案中擔任專家學者提供鑑定的意見,你認為黨產條例規定不違反法
律禁止溯及既往的原則、比例原則,所以你主張黨產條例合憲對吧?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
林委員憶君:你也曾經擔任過軍改釋憲案的鑑定人,你認為年金制度需要有調整的可能性,是不是
這樣?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
林委員憶君:請問被提名人,對於你自己過去這些不論藍綠的開炮發言真的都是內心的評論嗎?還
有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評論呢?你可以說明一下嗎?
劉靜怡被提名人:報告委員,我想我是一個從來都沒有特定政黨黨籍的人,我所有的評論基本上都
是根據我作為一個法學研究者、身為一個知識分子所提出來的對於每一個個案的見解,這些所
謂的貼文或見解,事實上在我被提名大法官之後,我一則都沒有刪,我所有的講法基本上都有
依據,我也對我所講過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見解都負責,我覺得這樣子的基本特質對於一個即
將擔任大法官的人來說其實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大法官需要根據法律獨立審判,根據憲法保障
人民權利的意旨,不管執政者是誰、不管誰在朝、誰在野,都必須要努力地監督他們。
林委員憶君:我問一下被提名人,我發現你的個人理想性非常強烈,你的個人心證是非常鮮明的,
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就是未來如果你擔任大法官的時候,依照你這樣的個性肯定會按捺不住,
還是會想要不斷地對外發言,你還是會堅持當自己,繼續對外發言嗎?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想在這個地方跟委員報告,當大法官跟當學者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角色,大法
官必須受到法官不語的拘束,因為他也是依照法律獨立審判的法官,講了太多話基本上會有不
當揭露心證的問題,所以這些問題我將來如果當了大法官之後,我會避免。我必須要承認的是
,從我的養成過程裡面,我的確有自己的價值取向跟基本信仰,但是當了大法官之後,這些價
值取向跟基本信仰就像我回給每一個黨團的問卷裡面所說的,都必須要在我國的憲政秩序與憲
法所保障的各式各樣基本價值及人權理念底下,去重新做一個過濾跟彙整,必須要用合乎我國
憲政秩序跟基本價值理念的方式去展現出來,所以這是一個必須要清楚的讓自己變成適當的憲
法法庭法官的轉化過程,我想這個是我對於大法官這個角色的看法,謝謝。
林委員憶君:我再請問一下,你認為在那麼多深綠的人權運動還有臺獨運動的前輩面前,你自己何
德何能能夠被賴清德總統提名擔任大法官,這是不是你面對有權有勢者的向上管理被酬庸的呢
?否則依照你的學經歷覺得自己有何學術上面權威的地位,還有傲人的資格,足以擔任大法官
一職呢?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我其實從來沒有對賴清德總統有任何的向上管理,我跟他
唯一的接觸其實真正官方的接觸大概有以下幾點:第一個是以前賴總統在擔任民進黨立法委員
的時候,當時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一個反全民按捺指紋領身分證這樣的運動,當時我跟顧立雄
律師、李念祖律師 3 個人擔任過由賴總統他們在立法院裡面的少數立委所發起的一個釋憲案,
我在那個案子裡面擔任訴訟代理人,而當時基本上對抗的其實就是民進黨的行政院。另外一個
有過接觸的,我想這個可能是賴總統很難過的經驗,我不知道,就是他在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
,大概就是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那段時間,委員,你可以看一下,我其實對賴總統當時
在行政院的施政其實有非常多的批評,我不知道賴總統為什麼提名我?但是我想他對於我這兩
件事情大概印象很深刻吧!另外,就像剛剛我所報告的,我向來都是以科技、人權議題作為我
的研究領域,我向來也非常忠於我自己的專業知識。另外就是我最近幾年其實對於人工智慧的
國際組織參與可能比較多一點,這個其實是現在臺灣社會不管是公部門或者是私部門,都非常
需要的,所以或許是這樣的原因,但是我無法預測,我也無法猜測,謝謝。
林委員憶君:你剛才說到你是 AI 人工智慧的法學專家嘛!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
林委員憶君:我想問一下,AI 成為認知作戰的利器,請問你個人對於最近中共在接連兩次聯合利
劍的軍演期間,有消息指出,國台辦指導在陸的臺青及陸籍人士在臉書上面頻繁地創建異常的
帳號還有多組的社團對臺進行認知戰,近三個月以來,發現有 154 組的臉書帳號及 40 組的社團
有明顯異常的態樣,應屬於集團式的操作,你個人如何看待這個國安問題呢?因為我們的國安
單位到現在還不願意對外公開證實。
劉靜怡被提名人:是的,我想這不僅是臺灣的國安問題而已,對全世界每一個國家,尤其是處在對
抗威權體制的第一線國家來說,基本上都是嚴重的問題,這些事情的確都存在,國際上也有很
多的機構在合作處理這樣的事情,我覺得我們的國安單位或許可以更積極一點來處理這樣的事
情。不過,在這裡我想必須要提醒大家的是,尤其要提醒立法院的是,要處理這些問題,基本
上都不免會涉及到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的事,如果要處理的話,必須要有好的法律體制來處理這
件事,這不僅僅是技術上面的問題而已。所以我們應該回到憲法上面所談的法律保留原則、比
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等等這些基本的要求,來檢視這樣的立法跟措施,我想這就是一個立
法部門或政治部門的政策形成空間的問題,以後大法官能夠把關的就是,到底在所謂公共利益
的保護跟人民權利的保護上,應該如何作成適當的平衡跟協調。
林委員憶君:好,那照你剛才這樣講,現在 AI 的技術確實形成一個產業,也為大家的生活帶來很
多的便利,但同時也是一個雙面刃,AI 的技術加速新型犯罪與認知作戰,請教一下,如果中共
用 AI 對臺灣進行認知作戰,這樣你會不會擔心呢?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是擔心的,我是擔心的,但是我要更加地強調,這樣的作戰如何去反抗或如何
進一步去反擊,基本上必須要有立法部門跟行政部門的共同合作。
林委員憶君:我剛才講的就是,依照你的專業,你覺得這樣是不是跟中國有一點裡應外合的嫌疑,
還是我們臺灣根本沒有能力查出來呢?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覺得臺灣並不是沒有能力查出來,但是因為科技變化得太快,所以有時候立法
部門或行政部門沒有辦法真正跟得上,再加上立法部門跟行政部門之間的共識可能不是很高,
所以其實就變得更加困難。至於有沒有裡應外合這件事情,我覺得就必須要看我們的法律及政
策上面要怎麼樣界定這些事,不管如何,如果要處罰的話,again,我要講的是必須要有清楚的
法律來做這樣的處理。我們在保護國家的同時,也不能夠去冤枉任何一個臺灣中華民國的國民
,說他如何如何,必須要有清楚的法律才能夠界定誰是有問題的、誰應該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林委員憶君:好。最後一個問題,我想請教一下,你對廢除死刑究竟是支持還是反對呢?請明確地
表態。
劉靜怡被提名人:跟委員報告,我曾經擔任過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會長,到目前為止,我個人的理念
向來都是我們應該走向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但因為憲判字第 8 號其實已經作出死刑合憲的判
決,雖然我個人對於這個死刑合憲的判決感到非常地遺憾,也覺得裡面還有一些沒有講清楚的
地方、應該要處理的地方,比如說我在問卷回答裡面特別強調的,我們這個國家這麼多年來想
要廢除死刑,甚至政府部門也做了一些努力,但非常可惜的是,我們在被害人保護的這個部分
做得不夠好、不夠多,包括被害人家屬如何參加訴訟程序,獲得一個紓緩,我覺得這個部分都
做得不夠好。事實上,我過去在社運圈裡面,在處理廢死的相關議題時,我們也花了很多力氣
跟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以及政府部門做了非常多的溝通跟倡議的工作,我們現在僅有的這些保
護被害人家屬的法律規定,坦白講,很多都是我們在民間團體的時候去倡議出來的。我覺得政
府應該負擔更多、立法部門應該負擔更多保護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工作,這是國家的保護義
務,我們不應該繼續活在應報思想裡面,讓弱弱相殘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
林委員憶君:有關今年 9 月 20 號大法官釋憲的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主文裡面認為各級法院
的合議庭法官如科處死刑的判決應處於一致決,這理由中說明,在國民法官案件中是指職業法
官一致決,也就是不包括素人法官。我想聽聽看你這部分有什麼看法?
劉靜怡被提名人:我想這個部分其實是憲判字第 8 號針對一致決的一個說明,他們甚至就直接了當
的說,法院組織法這個部分對於生命權的保障不足,應該要予以修正,原則上我認為這樣子的
說法並沒有錯誤。
林委員憶君: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