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倩綺:(17 時)院長、各位立院同仁,大家好。我們先請柯被提名人。
主席:麻煩被提名人柯院長,請備詢。
柯麗鈴被提名人:委員好。
林委員倩綺:柯被提名人,您好,請問您習慣我稱呼您院長還是……
柯麗鈴被提名人:都可以,方便就好。
林委員倩綺:好,那我們就稱您柯院長。您是一位資深的法律人,也深諳法律,我們也知道您長年
擔任檢察官的職務,對於違法亂紀的公務員,您查緝起來也是非常的強硬,本席在這邊想要就
教您一件最近有爭議的事情,就是關於公務人員利用名氣圖利的觀感上問題。有一位政務官在
擔任官員之前有推出了一些線上的付費課程,最近就有業者在相關的平臺下了一些廣告來強力
促銷這位政務官的某一些課程,強調這是簡報的必修課,這個線上的課程要價不便宜,引起了
社會各界的疑慮,對於公務人員又有這樣一種感覺上很商業的行為,導致社會觀感不太好。但
是這位官員說這個是在擔任公職前跟業者合作出版的,依照合約,業者可以這樣子重複出版,
也可以做這樣子的宣傳,那您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如何?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知道現在最新的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對於兼職的部分有做一些認定,不過我現
在手邊沒有具體的條文,我覺得到底是不是符合那邊的規定,可能也需要蒐集他個案的具體資
料,然後來看是不是符合這些條文的規定。
林委員倩綺:剛才本席也提到這個社會觀感其實是不佳,有一些人認為這個官員這樣的回應有一點
掩耳盜鈴,因為雖然在這個平臺上沒有冠上這個政府官員的頭銜,可是基本上大家都知道這位
主角是政府官員,然後業者在他當了官員之後又這麼大力的促銷,其實會有龐大的利益。因為
他是在這樣子的高位,我想這個高位也有可能因此水漲船高,而且他的名氣上揚,也可能產生
某一些我們可以計算跟沒有辦法計算的利益。既然身為高官,在避嫌跟自律還有以身作則上,
院長的看法跟建議是怎麼樣?
柯麗鈴被提名人:作為公務員,本來就是要更加謹慎,尤其像我們長期擔任司法官,其實我們在這
方面的敏感度更高,我並不曉得這邊具體的情節是什麼樣的狀況,我個人是覺得,如果你身為
高官的話,那你更要謹言慎行,尤其是不能夠利用自己的身分來替自己圖名氣或者是圖其他任
何的利益。
林委員倩綺:是,這位高官其實一直講這個業者跟他有簽約,在法律上應該是沒有問題,可是這導
致社會有一種看法,就是這個高官也放任業者來販賣他的著作,在社會觀感上會有一點覺得是
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其實就算法律如同這位高官所講的,他認為沒有問題,但是這個道德爭議
的行為,您認為該怎麼處理?還是您認為只要不違法,就算社會觀感不佳,可能也沒有什麼太
大的關係?
柯麗鈴被提名人:作為公務員,應該是看他有沒有違反我剛剛講的兼職的規定,如果他完全沒有的
話,只是社會觀感的問題,有時候是一種輿論的壓力,或者是看有沒有到政治責任的地步,我
想依具體個案來判斷,但我這裡沒有足夠的資料,可能不方便來評論。
林委員倩綺:謝謝院長。接下來我們進行下一個提問,我想這個提問應該也有很多委員提到,本席
就針對一些看法來跟您就教。關於公務人員退撫、退休保障上的問題,應該有很多委員跟您做
過一些討論,我們都知道過去的背景,優秀的人會進入公家機關,而當時社會環境的背景可能
也不是像現在一樣,所以當時進入公家機關的優秀人員就算薪資不高,也因為生活有保障,最
重要的是大家對於退休以後這樣一個保障,當時國家給予的承諾,在年金的部分就創造並吸引
當時很重要的優秀人才,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誘因。後來年金改革對公務員的士氣產生了非常嚴
重的打擊,但是本席一直很不解的是,就您法律的專業來看,這個部分還可以溯及既往,就一
般民眾的看法跟想法是,這些公務人員當時很辛苦的為國貢獻了這麼多年,當了二十幾年、三
十幾年的公務員都有,等到他們要退休的時候,相對的退休金打折了,生活的保障當然也降低
了,原本政府的承諾在這個部分就一筆勾銷,難怪會有人覺得政府好像詐騙集團。您可能會覺
得這是一個觀感上的問題,但是就一個法理原則,您怎麼樣看這件事情?
柯麗鈴被提名人:如果依照標題,是年金改革有沒有違約,我覺得這個從法律上來討論是非常的複
雜,有爭執的話,其實是可以依照現有的救濟途徑,例如以釋憲來處理。我想政府要立這個法
也是經過立法院通過,它要立這個法,如同我剛才回復前面的答詢也有提到,政府一定有它的
考量才會做出這個得罪這麼多人的事情,那它是不是為了避免一個更嚴重的結果?我想應該是
有經過精算啦!之前的被提名人、這方面的專家也多次提到,這是一個精算的結果,所以這部
分我個人覺得還是需要尊重專業。
林委員倩綺:就您的專業,您剛才提到精算,也就是說,當時政府在跟這些考進來的公務人員簽約
的時候,他們沒有精算正確,也精算得不夠精確,所以後來發現有一些問題的時候,是不是這
些信任政府、相信政府可以履行承諾的公務人員,他們就理所當然的要承受當時精算不正確或
不精確的一個結果呢?您的看法呢?
柯麗鈴被提名人:因為公務人員基本上是任用,他不是是用簽約的方式,他有他的一些任用的規定
。
林委員倩綺:我想這應該是語詞上的不同吧,他會被任用,雙方應該還是有一個所謂契約的概念嘛
,那應該是國家給予公務人員的一些承諾,這個承諾其實在概念上也是一種契約,當然我們在
語詞上可以說得很精確,您是說任用,但是基本精神不是應該這樣子嗎?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想這部分如果大家都覺得不合理的話,例如大法官會議,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
院是不是可以做出解釋,用這樣來處理。
林委員倩綺:所以請記得我們剛才討論的這個問題,因為如果過去精算不正確,後來就可以改變,
有太多人的權益受到影響,這樣子應該嗎?這個錯誤應該誰去承受呢?我想這是我們在討論當
中延伸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所以本席這邊交代一下這個脈絡,年改的理由之一,這是社會各
界聽到的,因為軍公教舊制年資的優惠存款隨著人員退休而增加,當時政府沒有算好嗎?政府
和臺銀支付的利息金額也持續成長,所以每年需要幾百多億,當時算出來是八百多億,造成財
政莫大的負擔,所以公務人員從 84 年就開始執行這樣子的一個改變,教育人員 85 年開始,軍
職人員在 86 年,都是在年初 1 月 1 號左右年資適用所謂的優存制度。如果照您所講的,過去政
府沒有精算正確,或者是可能所犯的錯誤,難道要公務人員來承受嗎?這是不是擺明了政府違
約呢?因為政府之前的錯誤而導致……你們竟然把這個責任說成是因為增加出來這些額度,我
想這個部分很不合理,一般人聽起來應該也都覺得不合理!您的看法呢?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想每個事情都有它不同的思考的角度,我如果有機會到考試院的話,因為這個
是各方都非常重視的一個議題,也提出了很多的建議,到底這些建議是不是有採納的餘地,在
政府的財政之下,是不是可以妥當的處理,達到基金永續性,而且也可以兼顧公平性。我想,
我如果有機會到考試院的話,我們會盡力跟同仁一起努力來思考這個問題。
林委員倩綺:所以本席這邊也要再給你一個概念跟建議,如果是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片面改變了保險
的給付條件,我想政府肯定應該先開罰吧!先法辦再說吧!那政府算錯了,難道都沒有任何應
該擔負的責任嗎?所以,哪一個破產的公司講話比債權人更大聲的?政府如果覺得自己過往沒
有做好的部分,有這麼大的權力去讓許多公務人員或是公教人員權益受損,那政府不是應該更
謙虛的來處理這件事情嗎?但是,我們過去幾年看到的,好像都不是這樣!您的看法?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想每個政府的執政都會受到監督,行政權也會受到其他憲法各權的制衡,某一
個措施做得到底在法制上可不可以站得住腳,應不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我想有很多機制可以
來處理,這個問題一直是這幾年來執政黨跟民意之間,大家對這個問題都有很多、很多的關注
,因為牽涉到很多人的利益。這個財產,當然也有人提到說政府稅收很高,為什麼不能處理?
這些意見到底是不是我們只看到一個角度,沒有看到整個全貌?有沒有一個比較公正的單位可
以提出一個適當的建議?我想如果有機會去考試院的話,可以再思考看看,跟同仁一起來努力
看看是不是可以有一個比較讓社會大眾可以接受的處理方式,國家的財政也可以 handle 這個事
情。
林委員倩綺:院長,您剛才提到角度,然後也提到國家的財政,所以剛才本席在脈絡上跟您這邊交
代的就是,早先是因為每一年要再支付公教人員這幾百億的錢,但是現在每一年政府,包括今
年對台電的撥補,在明年又多了 1,000 億,這個錢基本上都比對公教人員原先承諾的錢還要多,
如果以國家財政這樣來講,您覺得如果我們這樣比較,不管合不合理,這個幾百億相較於千億
,國家財政的支配如果又這麼的不精確,那一段一段時間是不是都會影響到人民的權益?您的
看法呢?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想國家財政的分配問題牽涉到專業,我還是只能夠尊重專業的看法。
林委員倩綺:但是這個專業的看法會影響到某一些特定人的權益啊,而且這些人是過去相信國家的
承諾,也簽訂了您所謂的任用契約,這件事情還溯及既往,您覺得這樣子的事情合理嗎?
柯麗鈴被提名人:從結果來看,當然很多人會覺得不合理啦,只是說你還有沒有更好的選擇……
林委員倩綺:這個部分是國家說要改,那如果改了,在當時可以有一個共識,大家從那個起始點再
往後走,好,國家財政有問題,或是大家必須要共體時艱,那個時候進來的人有一些選擇,你
知道未來國家跟國家的財政會往這個方向走,但是原先在國家非常艱巨的情況下簽訂這樣一個
契約的被任用人員,你們這樣回溯難道合理嗎?難道所有的東西在我們發現有問題的時候,討
論了之後就可以往前回溯?在法理上,您覺得這樣合理、合法嗎?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覺得這是可以再討論,如果我是當事人,那我當然覺得權益受損,這是不合理
的。
林委員倩綺:這聽起來就好像有點國家的利率就像銀行的利率是浮動利率一樣,這是很奇怪的概念
,我不知道您有沒有這樣的感覺或這樣的看法?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是覺得一個事情,我剛剛強調了不能只從一個角度來看,可能必須要全面來看
這個事情的合理性……
林委員倩綺:是,那就看是誰的視角嘛,如果您有機會進入考試院,您的視角還是如同國家想像財
政或者是碰到問題或困難,然後就找相對沒有權力的人開刀,我想這不會是一件很公義的事情
,尤其您在自傳裡面提到希望能夠維持社會公平、公正、公義,那我們很期待,假設您有這個
機會,這個視角不應該是具有權力的人的視角,而是應該從一個公平、公義的視角上來看待這
件事情,而且很重要的是,所有的東西你這樣子一刀斬斷然後往前回溯,本席認為不合理,應
該也更不合法。
柯麗鈴被提名人:我想這個事情是可以再繼續檢討,如果有一個作法可以保障到所有退休公教人員
,然後又可以兼顧財政的,我想政府應該很樂意提出來,那到底有沒有這個辦法,我覺得真的
需要我們朝野一起來努力,看看有沒有一個出路。
林委員倩綺:因為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裡面有提到四年要檢討一次,那本席是覺得第一、它
不足以解決燃眉之急,第二、時間上會不會有一點長?尤其是現在的社會走得比較快。您對於
這個四年檢討一次,是不是覺得應該再做一些調整,或許可以讓新的優秀人員,在一些調整下
,能夠再有一些誘因進入政府單位?因為最近整個氛圍也不是太好,您的看法呢?如果在時間
上可以再做一些調整,來吸引優秀的人才進入公部門。
柯麗鈴被提名人:如果您提的四年檢討一次是指退休的給付,它是除了四年檢討一次之外,還有就
是如果 CPI 值變動增減到 5%的時候,兩者看到哪一個條件先達到,所以它其實是滿有彈性的。
林委員倩綺:這是目前的一個講法。
柯麗鈴被提名人:所以據我了解,好像已經有一次是因為四年的關係調整,那還有一次是因為雖然
還不到四年,可是因為 CPI 的變動已經超過 5%,所以又調,目前是有這樣的微調機制。當然這
樣的微調機制,如果立法的大院認為這個不夠,還可以再怎麼樣修正的話,我想應該可以再討
論看看,是不是還可以再精進,再做怎麼樣的修正?至少我從其他的管道得知,當初他們這樣
設計其實都有兼顧一些配套措施,所以可能需要整體的一個……
林委員倩綺:所以如果有機會進去的話,您覺得時間上有機會做一個調整嗎?還是你認為目前應該
這個機制就可以因應了?
柯麗鈴被提名人:目前是有發揮調整的作用,能不能再加速的話,如同我剛才講的,我的了解是,
它為什麼這樣訂,其實有些配套,可能有參考其他的一些配套措施或是其他的一些機制,那我
不曉得它是不是可以說例如 5%不夠,3%就要再增加,如果再增加的話,這樣是不是……我覺得
當然以領取者的角度來講,這樣會很好啊!可是就是這個牽一髮而動全身,如果這樣對於財政
、政府財力可不可以支應,我想這都可以再進一步討論來看看。
林委員倩綺:本席在這邊提醒,很重要的一個重點是,跟人民的約定,事實上不應該因為國家本身
所做的錯誤政策、決定或方式而擠壓到人民的權益。
柯麗鈴被提名人:謝謝委員。
林委員倩綺: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的詢問,也謝謝柯院長的答詢。
接下來登記第 6 號邱議瑩委員之詢問以書面提出,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邱議瑩書面詢問:
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這輩子至今都是檢察官。當過司法官訓練所訓導組組長,苗檢、基
檢檢察長,法務部主秘、司法官學院院長。目前因已滿 65 歲,所以擔任最高檢檢察官,原本專
任的司法官學院院長,仍暫由她兼任。有實務的檢察、行政、司法教育經歷。
她過去擔任檢察官沒什麼大新聞,應該是四平八穩。與試委業務相關的,大概是司法官學院
的經歷。司法官學院前身是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高考及格者,統一受訓;學員期滿後依成績
、志願,各自分發擔任檢察官、法官。
賴總統會提名柯麗鈴,就是借重其司法專業以及司法教育的經驗。而目前台灣司法最讓人詬
病的是,法官的判決常常違背社會期待;不過法律有其專業,民眾的感受未必符於法律專業。
但同考、同訓的法官、檢察官見解大相逕庭,更令人費解。
最近最受到關注的是,共諜、國安案件屢獲輕判。
https://news.ltn.com .tw/news/politics/paper/1580835
2023 年 5 月 3 日報導,近年的共諜案,平均每人輕判 1.5 年。電展室退役中校邊鵬已經建立
好犯罪網絡,只是還沒進行情報竊取,最後只輕判 6 月。
https://news.ltn.com .tw/news/politics/paper/1606922
https://news.ltn.com .tw/news/politics/paper/1606925
2023 年 9 月 27 日報導,2016 年至 2023 年的國家安全法案件,平均判處刑度僅 6.18 個月。相
較國外都是 30 年起跳。
律師連思藩表示,法官缺乏國安意識,多當成一般刑案處理,且因發展組織的被害人是國家
,只能由檢察官出庭論告,使得被告在法庭上求饒的訴訟策略,更能獲得法官同情,量刑基準
多從地板刑期往上疊加。
律師王銘裕說明,很多國安案件因情節輕微,法官判不下去,但若從國家法益受侵害的層面
來看,撼動的是民主制度,建議法官應多與國安單位聯繫,了解嚴重性。
https://news.ltn.com .tw/news/politics/paper/1638755
https://news.ltn.com .tw/news/politics/paper/1638756
2023 年 4 月 2 日報導,統促黨幹部何建華被控收受中共金援在台發展組織,台北地院採認檢
方舉證收中資等事實,卻以無法證明何建華與下游聯繫,以及何女所為屬言論自由等理由判決
無罪。
北檢署檢察官林達認撰寫萬言上訴書,辨明言論自由須以不危害國家安全為界線,這不是可
以無限上綱的護身符,更不能成為我國敵對勢力或其附庸份子破壞我國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的
藉口。
有檢察官感嘆,共諜對國家影響深遠,法官對國家安全的認知應與時俱進,避免低估國安風
險。
https://news.ltn.com .tw/news/politics/paper/1656597
2023 年 7 月 15 日報導,法官常因檢調無法有力證明滲透來源具中國情報人員身分,或提不出
詳細金援方式,因此判決無罪。
法界人士認為,應成立公正第三方單位提供客觀分析及證明給法院參考,才能鞏固事證,將
共諜定罪。
由於柯麗玲這輩子都當檢察官,還長期負責司法官訓練的實務,一定對院、檢見解分歧的現
象有極大感觸。相較於一般刑事案件,國安案件更攸關國家安全,放任院、檢見解分歧危害更
為重大。
請教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玲的看法。為何同考、同訓,進入職場後,卻有這麼大的差距?
未來擔任考試委員可以努力的方向,是柯麗玲曾參與過,或是未來有機會參與的部分。
是否能從國考端,就透過出題方向,鑑別出具有國安意識的合格者?
在評鑑、考績端。公務員能透過考評制度,制止公務員不斷犯錯。但我們尊重司法獨立,法
官法又不將審判核心列為考評的因素。要如何在尊重司法獨立下,同時避免法官不斷做出傷害
正義與公益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