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委員國文:(13 時 51 分)謝謝主席,有請何佩珊部長跟蔡孟良署長。
主席:請部長、署長。
郭委員國文:部長、署長,我現在用很沉重的心情來看這件事情。勞動部這個霸凌事件的檢討報告
不承認霸凌,但是勞動部的這個霸凌報告其實是霸凌了臺灣社會,侮辱了大家對這個事件本質
的認知。我不會全然怪部長跟署長,這裡頭有制度的問題,有文化的問題,還有心態的問題,
特別是權傾一時的人心態特別容易霸凌別人,保發中心就曾經發生過這種事情,上個月還來我
的辦公室說明。公部門霸凌的文化是如此盛行,這真的是值得讓我們好好自我省思的地方。
部長,不瞞您說,我也在勞動部任職過,我如果說我有被霸凌,你相信嗎?這就是權傾一時
的文化所造成的結果,所以我們面對這個文化的時候,我不會苛責部長和署長,我絕對不是來
護航,但是我們坐在這個位置擔任這個角色,我們能做什麼?我覺得你要一肩扛起。如果有人
說要請你辭職,我倒是覺得你要一肩扛起,待事情到一定程度之後再來面對。我們做為一個政
治工作者,能改善多少都是我們做為一個政治工作者的責任。我舉一個例子來說,你早上有說
要重新檢討,我相信這是承擔責任的重新開始,我希望你用最快的時間來重新面對社會的認知

此外,我也調過社環委員會曾經在 109 年、111 年的時候都有職場霸凌的專報,那時候是依照
職安法提出一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預防指引。提出這個指引當中,我特別去看,其中還
有寫到應對受害人提供立即性、持續性及支持性的保護措施。我想請問你,吳姓員工這件事情
有受到這樣的保護措施嗎?在你的認知當中。
何部長佩珊:沒有。
郭委員國文:沒有嘛,這還是勞動部自行公布的!
何部長佩珊:是。
郭委員國文:好,我們再來看看,人事總處曾經發文,要求各部會當中要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
理作業要點,我在網路上看,看到的是教育部,我沒有看到勞動部,我想請問勞動部有嗎?可
見你們現在連制度上對這種霸凌文化的整治都如此怠惰!我再跟您說,我們如果從制度面來說
的話,日本在 2019 年把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納入霸凌的規定,也就有一個事前的預防跟事後的
立即因應,特別強調僱主有義務及責任因應及防範職場霸凌,這就是俗稱的職場霸凌防治法,
可是我們臺灣目前為止都還是停留在指導行政命令,部長,我慎重請教你,你認為這個指導命
令有沒有需要法治化的空間?有沒有需要法治化的可能?
何部長佩珊:早上我有回答,對,是需要……
郭委員國文:你認為需要有法治化的空間,也就是說你願意來推動這個職場霸凌法?
何部長佩珊:是不是專法或許可以再……
郭委員國文:是不是專法?或許是,但如果專法是展現決心,個別條文的法治化也是另一種展現,
問題是不是能夠防治,所以我是覺得你趁這個事件應該對外宣示講得很清楚,勞動部願意從這
個事件當中痛定思痛,澈底檢討,從勞動部本身就去除掉職場霸凌的文化,用最嚴格的標準來
檢驗自己,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示範。部長認為呢?
何部長佩珊:當然、當然,這是一定要的。
郭委員國文:我希望你的眼淚可以化為力量,我們期待這種制度文化可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