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宇甄:(10 時 58 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劉世芳部長。
主席:請劉部長。
劉部長世芳:委員你好。
許委員宇甄:部長好。部長,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的「艱苦人」條款
,我想大家也是為了要擴大照顧經濟弱勢族群,而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
草案,希望擴大補助對象,從現在的低收入戶擴大到中低收入戶。剛剛有一些委員質詢時特別
提到,劉部長在擔任委員的時候,也就是在上一屆時,其實也有提出這樣的修正草案,希望擴
大到中低收入戶,甚至是特殊境遇的族群,這表示部長在擔任委員的時候,其實也是跟我們一
樣能夠關懷弱勢,我想照顧弱勢的心,我們都是一樣的。這一次針對由現行的低收入戶再納入
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人數大概是 26 萬人,他們的經濟也不是非常的寬裕,尤其是像在我
們雲林的話,很常都是由我們的夜市慈愛團體也就是一群在夜市工作的善心人士幫忙,雖然他
們每天賺的錢很少,但是他們都還是很願意幫助這些弱勢的族群,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協助辦理他們的身後事。請問部長針對這個部分目前的看法是什麼?
劉部長世芳:好,謝謝委員,幾個委員的提案其實大致上方向都一樣,因為委員非常關心雲林縣的
部分,在我們跟雲林縣政府溝通的時候,他們有提出三點建議,第一,就中低收入戶的部分納
入火化免費沒有意見,但是不建議將特殊境遇家庭跟其他經濟困頓者納入免費的對象;第二個
就是火化免費的部分大概只有針對縣民,對於非縣民的部分不要擴及,否則會增加財政的支出
,這是一個;然後在列冊有關中低收入戶的部分,雲林縣各鄉鎮對中低收入戶使用納骨塔訂有
優惠方案,這個是補助的部分。
許委員宇甄:雲林縣已經在做了,雲林縣現在都在做。
劉部長世芳:是,所以我跟委員報告的部分是這樣子,就是按照我們的殯葬管理條例在實施的時候
,真正免收的是縣市政府跟鄉鎮公所免收,大致上委員都會覺得要幫助中低收入戶,所以變成
縣市地方政府他們要不要免收,如果免收的話,就會造成縣庫或者是鄉鎮庫有財政上面的困擾
。在我們跟 22 個縣市政府互相討論的過程當中,每一個縣市政府所提出的意見都不太相同,這
就是我們現在碰到的困擾,因為按照我們的殯葬管理條例,中央只是一個主政機關,真正執行
是在地方縣市政府、鄉鎮公所。
許委員宇甄:我相信對這個部分其實大家都很關心,我今天的提案大概就是希望多納入中低收入戶
,那是為什麼?就像您剛剛提的,大家都是希望針對自己本縣的縣民可以提供這樣子的補助,
可是事實上,你說所謂的「艱苦人」……
劉部長世芳:對不起,委員,不是補助,就是免收,這兩者不太一樣。
許委員宇甄:對,是免收火化費跟納骨塔的費用,其實每個地方都是這樣,可是「艱苦人」事實上
可能全國到處都有,他不見得居住在哪個縣市,有可能他現在住在雲林縣所以可以全免,可是
在別的縣市可能是減半甚至更少,所以本席其實這次提案主要是希望,既然全部都是我們中華
民國的國民,那是不是能夠針對這個部分由中央統一去協助他們,由中央去支應相關的經費?
那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了。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還是一樣的意見,這只是免收而不是支應,不是我們給錢而是免收,所
以縣庫或是鄉鎮庫就有這個困難,因為大家都知道……
許委員宇甄:可不可以由中央來幫助他們?
劉部長世芳:請您聽我解釋,在有殯葬設施的地方,這通常叫鄰避設施,在鄰避設施周圍一定的比
例上面其實優惠會非常的大,那非鄰避設施的話,他是希望按照全縣或是全市的標準,所以這
個都要一起來討論比較好。
許委員宇甄:請問部長,是不是要納入中低收入戶,目前您同不同意這樣的修法?
劉部長世芳:不是,從理論上來看,大家都想要照顧他們,可是免收的權責是在地方縣市政府,我
已經講過非常多次,地方縣市政府各有不同的考量,甚至連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的考量都不
一樣,六都都不太一樣。
許委員宇甄:我們這一次討論這個問題,其實在 2023 年行政院對全國民眾發放 6,000 元現金的時
候,當時行政院的院長是蘇貞昌院長,他就針對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額外再各補發 750 元、
500 元的現金,所以中央政府在額外補貼的時候有將中低收入戶納入,為什麼這次修法不能擴大
到中低收入戶?
劉部長世芳:對不起,那個可能是針對 COVID-19 過後的補助,跟我們這次殯葬設施免收是地方縣
市政府的權責不太一樣。
許委員宇甄:對,我想那是一個概念,當時為什麼會想要多照顧中低收入戶,其實就是認為他們需
要幫助嘛!而且因為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不一定有辦法入籍在自己居住的縣市,所以常常是
他住在這個縣市,可是要其他縣市協助辦理身後事。各縣市的財務狀況不一樣,所以如果內政
部擔心地方的財源不足,縣市政府需要額外幫其他縣市協助辦理身後事,就為了減輕這個縣市
政府的負擔,所以本席在這邊還是希望能夠由中央統一編列預算來支應……
劉部長世芳:我還是跟委員報告一下,免收、支應跟補助是不太一樣的預算科目。
許委員宇甄:是,那可能就是請部長……
劉部長世芳:然後我們也提到有關中低收入戶的部分,在我們的社會救助法裡面也講得非常清楚,
喪葬補助也有在社會救助法裡面明訂,我們怕再重複補助,因為社會救助法是補助……
許委員宇甄:對,我知道,在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
劉部長世芳:所以再重複編列的話違反我們主計的規範。
許委員宇甄:第十六條喪葬補助的性質會造成重複補貼嘛!可是你知道嗎?事實上,各縣市社會救
助法補助一人的喪葬費用是多少?請問一下。今天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李視察是不是有來到現場

劉部長世芳:我請署長來回應。
林司長清淇:1 萬到 1 萬 5。
許委員宇甄:有的是 1 萬到 1 萬 5,但有的到 4 萬,所以大概就是 1 萬到 4 萬。現在地方協助辦理
身後事,你知道一個人大概需要多少費用嗎?就是一個人如果往生的話,身後事的費用大概需
要 10 萬到 20 萬,所以剛剛講到各縣市補助不管是 1 萬到 1 萬 5,甚至 4 萬,針對身後事的處理
要 10 萬到 20 萬是完全不夠,這中間的差額是誰在負擔?就是我剛剛講的,可能都是一些慈善
團體在負擔。我想對於中央今年 3.13 兆的經費來說,全國加起來最多最多可能才 1 億多而已,
這個部分如果能夠真正照顧到弱勢的話,我覺得內政部應該要好好研究一下這個部分要怎麼去
處理,才能夠真正照顧到需要幫助的中低收入戶。
因為我的時間已經到了,在這邊再拜託部長能夠好好研擬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