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委員申翰:(11 時 56 分)主席好,請董次長。
主席:請董次長。
洪委員申翰:董次長,在我今天的質詢開始之前,我其實想給你一個建議,就是因為我剛才聽到你
說,因為申請租屋補貼,房東因而不願意租給房客的比例其實很低,我建議這個說法一定要再
斟酌……
董次長建宏:應該是這樣講啦!就是說我們目前看到所有房客跟房東之間的衝突,他們有些不同的
型態。
洪委員申翰:是,我這邊只想用很簡短的話跟你做一些提醒,這種講法與認知跟大多數的租客實際
遭遇到的狀況,跟身邊遇到年輕人的狀況,其實會有非常大的落差,我覺得內政部要好好再思
考,是不是要用這種認知來回答相關的問題?不過這不是我今天要質詢的重點喔!
首先我想要跟次長來表達,其實今天有很多委員都很關注租屋族的權益,連我自己長期也是
租屋族,都在租房子,所以部長我要先肯定內政部在 6 月底的時候,行政院消保會通過租屋電
價新制,將在 7 月 15 號上路,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展喔!其實從去年的 11 月開始,我就透過幾
次的質詢,包括與經濟部跟內政部來討論,怎麼樣解決房東利用電價賺差價獲利的陋習?我自
己辦公室也一直在參與內政部政策的討論,這部分坦白說我覺得要給內政部滿大的肯定喔!
今年 6 月 28 號我在自己的社群平台上面宣傳這個政策即將要公布實施,其實獲得非常、非常
多年輕網友的好評,不過也陸續收到了很多網友跟相關租屋族他們有很多疑問或者是提問。我
現在看到內政部租賃條例的專區裡面有公布一份 QA,看起來有想要回答一些問題,可是說實話
,我看到這份 QA 認為有很大改善的空間,舉例來說,我們現在在社群平台上面收到最多的問題
,就像我簡報上列的這些,我們目前看到內政部都還沒有很清楚地解釋舉例,第一個,租屋電
價新制是否適用於營業場所的租賃?譬如百貨公司、百貨商場、夜市攤商,有小攤商告訴我說
,他們往往多架 1 顆燈就要被夜市的管委會多收費 30 塊,像這樣算不算電價被超收?
第二個,很多租約並沒有經過公證,所以在租屋電價的新制裡面,是否適用未經公證的租約
?其實我知道像這些問題內政部都有答案,可是大家心中很多的疑問沒有辦法獲得回答。
第三,更多人會問租客要如何知道有沒有被房東超收電費?這部分其實我們已經跟台電商量
規劃好了,大家可以去查詢平均電價的機制,可是大家也是不知道,所以我們需要給大家一些
操作型的指引,讓大家去做查詢。
第四,房東不能透過電費來賺差價,那是不是會趁機來漲房租該怎麼辦?我記得這是剛剛前
面張智倫委員有問到的問題。那麼執行面上,房東到底要怎麼配合台電帳單向租客收費,才能
夠減少麻煩?這些疑問我覺得都是重要的問題,但是現在在 QA 上面我們都沒有看到解答。
所以次長,我要說,其實我們看到現在租屋市場上面有很多不同型態的房東跟租客,包括大
家現在說的包租代管、獨立整層住家、分租套房、分租雅房,甚至是頂樓加蓋房子的這些型態
,其實有很多不同的型態,它的公共用電方式也不太一樣。到底這個電費收取要怎麼樣,才能
夠做出一個合法、合規上面的方式?其實這個現在是需要內政部更大力去做宣傳的,要給完整
的建議,所以我要求包括次長跟司長,我覺得你們要定期來檢討這份 QA 喔!把大家遇到直接、
常見的問題都應該列上去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其次,我覺得不能夠只有放在你們的網站上,年輕人看不到啊!你們要不要去利用更多的社
群平台?甚至我自己都覺得我們有很多的租屋網站,這些租屋網站是不是應該在上面就直接標
明不得超收電費的訊息?那電費該怎麼收?清清楚楚地列在上面,讓房東跟房客直接就可以知
道,不一定非得透過房客的檢舉,才能夠修改過去錯誤的行為,因為我們也不樂見看到都是透
過檢舉來修正行為。當然問題很嚴重的還是必須檢舉,可是照理來說,應該是在前端的時候,
大家就知道我要怎麼樣收才是合法合規的?這部分我們其實就可以先做了嘛!對不對?這是第
一個事情,次長,有沒有問題?
董次長建宏:沒問題,我們會照委員的建議定期對 QA 做修正,也感謝委員提供一些相關的 QA 給
我們,我們會做……
洪委員申翰:但是我覺得重點是要花力氣、花資源主動宣傳。
董次長建宏:是,包括我們宣導的……
洪委員申翰:這是一個好的政策,要讓更多人都知道。
董次長建宏:對、對。
洪委員申翰:它可以廣受好評,可是只怕我們的配套不足、宣傳不足。
董次長建宏:是。
洪委員申翰:第二個事情,請主席再給我 1 分鐘喔!現在新學期快到了,我要說在這新的學期裡面
,可以看到越來越多可能租屋的糾紛申訴,其實之前內政部有宣布,它要跟法扶來簽約合作,8
月 1 號開始會有免費租屋、租賃的法律諮詢服務,準時上路沒有問題吧?
董次長建宏:對。
洪委員申翰:會準時上路對不對?
董次長建宏:對。
洪委員申翰:好,我們先確定這件事情。第二件事情我要說,其實現在很多房東來跟我們反映,他
們確實可能因為過去的習慣,或者是過去前人跟他們講不是合法的作法,可是他們現在可能也
想要改用合法的作法,但是他們有些來反映更想知道這些怎麼操作上面的細節。
第三件事情是,坦白說,很多委員講到租屋黑市的存在,是現在很多租屋客跟房東之間權利
不平等的問題,這事情當然需要面對,可是我覺得在面對的同時,有幾件事情的作法我覺得至
少可以優先先做。我們政府不是不瞭解這個問題,其實已經推出很多棍子跟胡蘿蔔,包括房東
或者公益出租人,我們現在也開始有所謂專案的查核,鎖定學校周邊等,估計共將查核 8,000 件
,這個都有。
我覺得我們要讓房東很清楚知道,第一個,如果你要做一個合法的房東,其實可以享有政府
多少的優惠?如果你要做一個非法房東或不合規的房東,你可能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我覺得
這部分其實要擴大宣傳,讓大家知道你可以拿到的優惠,跟你會受到懲罰之間的差別,這個要
讓大家清清楚楚,大家會慢慢地做行為上面的校正,因為有很多的房東也跟我們說,他們並沒
有想要當個非法的房東,可是過去長年以來的習慣是這樣子,我現在也想改,可是要怎麼改?
我需要一些政府的幫忙,這部分我還是要跟內政部說,我覺得你們陸陸續續推出滿多的政策,
但真的有很多房東跟房客還是不瞭解,這部分的宣傳缺少是一件事情。
我們接下來可能想討論更多規範性的作法,我也贊成要有規範性的作法,但至少能夠宣傳的
事情應該是第一步,而且要花資源宣傳,不要把頭埋在沙裡面,我覺得這是一個部分。次長,
應該沒問題吧?
董次長建宏:沒問題,我們會照委員的建議加強來處理。
洪委員申翰: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