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委員雅琳:(12 時 48 分)主席好,有請財政部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張委員雅琳:部長好。今天想要來跟部長討論有關於扣除額的部分,過去我們的標準扣除額逐年提
高,今年可以扣除的費用從 24.8 萬調整到 26.2 萬,育有學前子女的,從 107 年的 2.5 萬調整到
現在的 12 萬,去年又再度修法,擴大年齡到 6 歲以下,而且刪除了排富條款,所以每一年第一
名子女的額度也提高到 15 萬,第二名可以扣除到 22.5 萬,這對於親子來說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
政策。同時我們在特別扣除額以外還有二擇一,標準扣除額跟列舉扣除額,列舉扣除額裡面有
包含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跟購屋借款利息。
今天我就想要請教了,家長帶小孩打小兒自費疫苗,能不能成為列舉扣除額的醫藥及生育費
?我先說,目前的規定是不行,但是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我們現在一直在鼓勵大家施打疫苗
,疾管署也一直說一定要打疫苗提升自己的防禦力,也是公共衛生的一環,也可以減少重症跟
死亡。我們一直在講預防勝於治療,今天家長自己自費打疫苗也是在降低整個國家的財政、醫
療負擔,也能夠幫助整個社區……包含像腸病毒,只要一有腸病毒小孩就要停課,家長就要多
花額外的時間照顧,也會影響到整個班一起停課,其實整個影響是非常大的,尤其是今年腸病
毒的人數達到 10 年來的最高點。我想請教,如果我們看到這些案例,身為父母會不會讓小孩去
打腸病毒這一支疫苗?
莊部長翠雲:當然,預防勝於治療,對於有關傳染病的部分,我們都希望能夠打疫苗,免除這樣的
病痛,相對地也可以減少健保的支出,我們當然希望去打疫苗。
張委員雅琳:對,我們當然希望去打疫苗,現在小兒疫苗也是因為政府都會提醒家長,如果你沒有
打的話,它會鼓勵你去施打,可是我們現在還是有這麼多自費疫苗,你看這些自費疫苗,像是
輪狀病毒就 3 劑,然後還有水痘疫苗。如果去醫療院所,他會再貼更多,身為家長看到他一定
會打,除了照顧自己小孩的健康之外,也可以避免其他的傳染病傳染到其他的小孩或是一些長
輩,可是小孩的自費疫苗都是家長自己承擔,承擔的費用多高呢?我們可以看到整個金額,我
自己加總計算起來已經是三萬七千多,如果他今天再加打腸病毒疫苗就是 3 劑 1 萬 2,900 元,所
以家長生一個小孩就要負擔五萬多塊錢。像我自己有 3 個小孩,等於我要負擔的金額是這麼地
高。我在想尤其像是腸病毒,其中有一個我們現在講的 71 型,有非常高的併發症,家長看到這
個金額到底要不要打?他可能會擔憂,可是如果我們可以讓它變成列舉的部分的話,是不是可
能可以增加施打的意願?同時也可以增強整個社區公共衛生的防護?
現在就有一個爭議點,到底小兒自費疫苗能不能報稅?在網路上面有民眾跟我反映,或是我
們過去在網路上面也有看到家長在相關的親子網站上面留言,詢問到底這樣可不可以?國稅局
之前一開始說可以列舉,但是後來又說可能不行,對不對?到底可不可以?過去我們都認定醫
療必須的才可以讓他列舉,但是還是回到剛剛講的,預防勝於治療,這個部分我希望可以跟部
長溝通,我們可不可以把小兒疫苗也納入列舉扣除額醫藥及生育費用的範疇?這個部長和署長
認同嗎?
莊部長翠雲:目前施打小兒疫苗並沒有在醫藥費之內,除非這個預防疫苗跟他後面的醫療行為有關
係的就可以,但是如果是……
張委員雅琳:但是我們打預防疫苗其實就是在降低未來可能產生的一些相關的社會成本,這些成本
不應該都由家長自己吸收,因為他等於是為了整個社區、為了整個社會承擔這樣的費用。我們
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我想會使用的家長也不是很多,稅損規模應該都還好,是不是可以往
這個方向努力?
莊部長翠雲:當然我們目前也有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金額再調高,相關孩子的支出應該是涵蓋
在整個學前幼兒特別扣除額裡面,如果要單項一項一項列的話,可能會很多,會不會太……這
個部分要考慮疫苗原則上大部分都有公費,比如說我們現在自己打許多疫苗都由公費支出,自
費疫苗要怎麼樣再從稅裡面扣,這個部分要審慎考量。
張委員雅琳:我想說明一下,我們雖然有公費疫苗,但是你可以看看自費疫苗洋洋灑灑就是這麼多
,就是五萬多塊這麼高的金額,把它放在列舉扣除額上面……你剛剛雖然說有幼兒的部分,但
是我們還是會選擇要從標準去扣還是要列舉。我只是想說這是一個宣示性的意義,讓家長可以
知道政府其實非常看重他們的辛苦,因為他等於是為社會承擔這個成本。我們是不是可以考慮
往這個地方邁進,讓他列在列舉扣除額?因為這不涉及修法,稅損應該也不是很多,還是我們
已經有計算這個數字了?有嗎?
莊部長翠雲:委員的建議可能會跟法有關係,我們一併在通盤研議的時候考量好了。
張委員雅琳:我想問一下,這個部分我們大概什麼時候可以知道進度呢?我還是滿希望 5 月報稅的
季節就可以納入,可不可以儘快?
莊部長翠雲:今年 5 月報稅應該是絕對不可能。
張委員雅琳:那大概是……
莊部長翠雲:因為沒有這一個項目可以放進去。
張委員雅琳:好,沒關係,我們會後持續討論這一個部分,好嗎?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