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珊珊:謝謝主席,各位先進。今天很重要的就是我們有關打詐機制的盤點,其實在立法院,
我們台灣民眾黨也提出很多反詐相關機制的修法,接下來我們可能會針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
,還有接下去虛擬資產是不是有相關的專法,以及各種相關在詐欺罪裡面,檢察官人力的部分
,我們也提案希望能夠增加檢察官助理。
現在整個國家的體制都不斷地在打詐,但是臺灣的詐騙反而越來越猖獗。第一個,當然是國
內很多的民眾,從現在增加的所謂投資詐騙、交友詐騙都可以看出來,民眾對於所謂被詐騙的
警覺性還是不足;對於相關的投資,可能也沒有相關的概念,所以我們認為金融財經素養可能
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前置作業,也就是我們希望在高中階段就能夠讓一般的民眾對於將來的投資
,將來你可以得到什麼樣合法的投資管道,而不是隨便就在 LINE 裡面、在臉書上面參與所謂的
投資,去買了很多根本沒有真正買到的東西,然後就被投資詐騙了。
第二部分就是電信詐騙的增加,當然 NCC 也對電信詐騙相關的電信單位,尤其是我們幾大電
信業者都做了很強制的規定,事實上這些規定都有,但是落實得不足,比如說,要求銀行不得
用簡訊傳給客戶,然後讓客戶連結之後再去 key 入所謂的個人資料。但是到現在為止,還是有非
常多的銀行,包括我個人都收到銀行的通知說,你今天有一筆錢轉出去了,請你連結去看,你
還是要求我再打一次相關的個人資料。像這種中央單位都已經做好完整的規範、內容以後,但
是在執行面,包括電信業者或者是銀行,還是一樣沒有按照所有的 SOP 來執行,也還是會讓很
多的民眾因為收到了這些簡訊,進而可能連結到假的網站,然後留下了個人資料,所以重點不
是還要立更多的法,重點是把現行的法規要怎麼樣來落實。
所以接下來的是這些刑罰,不管是在法院定罪也好,誠如剛剛很多先進所說,其實後端的執
行面,讓所謂詐騙集團、詐騙者所受到刑罰的代價,跟他所獲得的利益不成正比的時候,他當
然會選擇繼續詐騙。所以我們要做的是,讓他很難得逞,很難得逞非常重要的是前端怎麼預防
,預防的機制除了人民的財經素養之外,我們認為現在抓到的都是車手,都是人頭帳戶,其實
真正詐騙集團主腦或者是詐騙集團這些相關的人,真正拿到錢跟獲益的人,他並沒有付出代價
,所以建構一個通報的平臺,建構一個可以即時阻止他的錢、金流流到詐騙集團這樣一個機制
,才是將來真正能夠懲治這些所謂的詐騙者。為什麼?因為當他拿不到錢,當被詐騙者將來告
人頭,其實拿得到錢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讓他的錢不至於這麼快的就被詐騙集團給流出去。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比詐騙集團更快速的擋住金流,我想這個可能是包括銀行業者,包括現在
非常多的虛擬資產業者,他們都希望能夠建構一個完整的平臺,而這個平臺應該由政府來主導
,數發部絕對有相關的能力來協助金融業者。還有我們剛剛講的虛擬資產業者,雖然他們希望
有這個平臺,但到目前為止,大概都是還在 165 或者是相關法務部、調查局,或者是警察局身
上,可是現在這些平臺業者可能都還是要統一的通報到這些個別聯絡的單位。我比較意外的是
,還有發生虛擬資產業者他們發現帳戶異常時,他們必須用傳真機傳到 165,也就是說,我們是
一個數位大國,但到目前為止,在數位通報平臺上面,竟然如此的落後。當你的錢不能即時的
、立刻的反應,不能把它扣存或凍結,即使抓到了車手,抓到了相關的人頭帳戶又有什麼用?
而且很多人頭帳戶,都可以拿出證明說他是不知道的、他是不清楚的、他是被騙的。所以,最
後真正獲益的人抓不到,幾千塊就賣掉存摺的小朋友變成唯一的被告。所以對於我們相關的修
法立場來說,就是希望第一個,建構一個通報平臺,而這個通報平臺應該由金管會、法務部還
有數發部大家一起來建置,而且金融機構甚至包括我們的農會信用合作社都要納進來,而不是
單單只有銀行。
另外,虛擬資產業者也必須要在這個平臺上面及早的阻絕金流的移動,當金流被阻絕了以後
,詐騙集團不能得逞,它才能真正得到教訓,否則他們輕而易舉就可以取得金額,當然會繼續
擴大它的詐騙行為,以上。
主席:謝謝黃委員。接下來有請張鈞綸律師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