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謝謝游委員。第一輪專家、學者、委員發言,我是最後一位,所以我接著來發言。等一下再
做第二輪發言。
今天我們聆聽專家、學者還有委員們的發言可以瞭解,臺灣的交通悲劇已經激起國人的重視
與憤怒,交通安全儼然成為國安問題。去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經突破三千人,創下近 10 年
新高,平均每天約 8.2 人死於交通事故,造成超過 6,300 億元的社會成本損失。根據交通部道安
委員會的資料顯示,我國近 10 年事故及受傷率持續增加,證實交通環境明顯退步。種種的數據
資料及交通事故的新聞在在提醒國人,每天都處於交通戰爭之中。我國的交通問題除了因為錯
誤的道路規劃、草率的駕訓考照制度,還有長年鬆散的執法及交通教育匱乏,我們剛剛也聽到
教育部在社會成人的交通教育上其實也要加油。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路型設計不良,標線劃設不當,以致行人必須在極不友善的用路環境行走
。交通事故的傷亡不只是傷亡的數字,背後更是一個個破碎的家庭。為防止交通悲劇再度發生
,道路交通改革刻不容緩。而交通安全體制改革,不僅是交通部的責任,相關的工程政策等跨
專業利害關係人,皆應共同承擔責任。
然而我國各部會權責分散,造成各部會推託卸責的現象時有所聞,所以在這裡我們要提醒行
政院,交通事故不只是交通部的事情,也要把教育部、內政部,甚至把重要的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納進來,而且要入法。
還有,許多交通事故起因於我國交通工程的缺失,雖然車道寬、人行道、路肩、庇護島等規
範見於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但這並非交通部的權管範圍,而是內政部,現在則是國
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組。
在此,我們要提醒以前的營建署、現在的國土署,你們不是配合單位而已!在這裡也要提醒
行政院,目前中央各相關機關不要把交通事故只是推到交通部身上,相關部會應該積極要求。
以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來說,目前對地方政府毫無強制力,僅為參考用途。我們期
待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應該把除了交通部以外的其他部會的權利義務、所負責的業務,都在這
個法裡面讓我們看到,不要推給以後所謂的推動計畫、綱要計畫才要來執行。
改善臺灣交通教育迫在眉睫,沒有國人願意再用傷痛和悲劇來換取下一次的改革!因此,本
法受到國人的高度期待。可惜 2050 年零死亡目標並未明確入法!再者,目前政院版仍有機關整
合不足、法規原地踏步的問題,亦缺乏一致性及強制性的道路設計法定規範。都市計畫及交通
規劃的整合,仍是脫鉤狀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作為上位法令的實質效用其實是備受質疑的

為改善交通權責破碎化的問題,我認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應明確訂定權責機關,唯有釐清
主管機關,才能避免三不管地帶的發生,如此也利於課責。再者,為避免各地因地制宜的交通
亂象,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權責,應重新進行審慎思考,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執行與
落實。
另外,如何確保以人為本的安全用路環境?我認為現在的政院版本還有很大的強化空間。謝
謝,以上是我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