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委員嘉瑜:(13 時 28 分)謝謝主席,請勞動部、經濟部和環境部。
主席(吳委員欣盈):有請相關行政單位上臺,謝謝。
許部長銘春:委員好。
高委員嘉瑜:這次明揚發生的事情,大家都很痛心,有時候發生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再回頭過來
檢視會覺得如果我們多用一點心,這樣的事情可以不用發生。怎麼講呢?過去不是沒有跡象可
循,我們先從判決來看,曾經有前員工提告主張工安事件每年百件,其中有判決明揚違反勞基
法敗訴的將近 5 名員工在指控的時候就提到環境裡面充滿著粉塵、橡膠、高熱、強鹼、刺鼻的
氣味等等,每年都有 140 件以上的工安事件等等問題,當初在判決裡面其實有就違反勞基法等
等的問題,為什麼當時都沒有任何部會負責的人去稽查、去了解這個員工指控的這些問題到底
真相是怎樣,都沒有這樣去稽查嗎?
許部長銘春:這是民國 100 年,也就是 2011 年的判決。
高委員嘉瑜:如果 100 年當時有去了解,今天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當然,這在當時是一個個案,但是我覺得當時的經加區的管理處如果知道這件事情而
加強宣導、輔導、檢查,應該會……
高委員嘉瑜:所以現在的問題就是經加區是不是變成互踢皮球?本來勞動部應該負責的事情,授權
給經加區的經濟部去做相關的勞檢,但是在過去這幾年來,它到底勞檢了幾次?做了什麼?因
為事實上經濟部負責園區的 KPI,同時你又要叫它勞檢,球員兼裁判,所以導致今天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經加區的勞檢授權是從民國 54 年開始,當時就因為它是一個經濟特區,有一些特殊
的考量,所以要求事權統一,那時候的勞檢是在內政部,要求它授權,之後有勞動檢查法以後
,也是延續過去這樣的規定。但是我也要跟委員報告,這不是互踢皮球,我們雖然每年授權,
但是我們都有相關的考評來監督、督導。
高委員嘉瑜:事實上這樣的督導或授權是不是就引發不確實的勞檢,或者你所謂的督導到底有沒有
做到?因為連續三年明揚因員工超時加班被罰,但是只罰了 30 萬元,這後面所暴露的問題不只
是員工超時,包括職安的通報、員工職災的情況等等,包括之前的判決,其實有很多的跡象都
顯示工作環境的問題,不只是超時而已,可是為什麼主管機關對這些問題都視而不見?
許部長銘春:這個都有去檢查、裁罰,不管是勞動條件或職安衛都有。
高委員嘉瑜:所以有去現場、去工廠實地看過、去了解嗎?去工廠的時候都沒有發現粉塵味、橡膠
味或現場的環境充滿強鹼、高熱等等員工所形容的刺鼻味道,這些都沒有人發現?
許部長銘春:這部分是不是請經濟部說明,但是這個問題我覺得經過這個事件,勞檢權是不是要收
回,大家有討論,勞動部也在做通盤檢討,因為這涉及到跨部會和相關法令,我們會跨部會來
做一些研議。
高委員嘉瑜:第一個是有沒有確實,第二個是過程中其實有很多員工投訴的狀況,不管是到勞動部
、職安的問題等等,問題是我們的官員有沒有主動去做相關的稽查?如果有,為什麼還會發生
這樣的問題?難道稽查看不出來嗎?甚至說它所囤積的大量化學物,被爆出說登記的是娛樂產
業,沒有執行化工廠的化學防災演練等等。當然,它登記以後,經濟部有沒有去查核和實際的
對照?更何況它是一家上市公司,包括會計師等等也都要去做簽證,去了解它一年的營收超過
30 億元,這樣的營收相較於它所進口的這些化學藥品產量等等,到底囤放的過程等等,相關的
單位都沒有去做勾稽、去了解。
劉副局長繼傳: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跟委員做過說明,剛剛委員提到檢查的部分,我們大概有了
解,從 107 年到現在大概做過了 18 次的檢查?
高委員嘉瑜:幾次?
劉副局長繼傳:18 次,違反了 9 項的規定,主要的內容大概都是捲夾,受傷的原因是捲夾,簡單
講就是被夾傷,這部分我們有做了裁罰,而且逐次加重裁罰。另外,在數據上面,的確在我們
網站上,它在 110 年有 100 多件不符合規定的資料,後來我們了解是因為 COVID 的規定,它只
要有 COVID 感染就要上網申報,把這個扣除的話,其實它在 110 年違規的件數大概是十來件,
不是 100 多件,以上跟委員說明。
高委員嘉瑜:如果我們有到現場去稽查了 18 次,對於當地的狀況、工作的環境、工廠狀況應該都
會有拍照,有沒有去做一個紀錄,然後去了解?包括他說化學物品堆置到整個工廠到處都是,
這些去稽查的人、去拍照的人都沒有看到嗎?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去稽查他要稽查的部
分,對於其他問題視而不見?通常像這種公司,老實說如果有多次投訴的問題,也要有一些聯
合稽查,定期、不定期。從 54 年到現在,你說加工出口區的這些規定其實就有發現這些漏洞跟
問題,那我們相關的稽查就要更確實,而且可能對於這些所謂跟化工有關係的工廠就應該要更
嚴格的要求,可是現在看起來我們只是針對超時或其他一些避重就輕的問題,而真正隱藏在後
面的這些,它所做的化學物品對於員工職安安全所造成的危險、防災演練等,該做的全部一樣
都沒做,因為它全部用育樂或用其他部分去規避、隱藏這個部分。
現在大家要問的是,難道它不申報,我們的主管機關就會不知道嗎?難道它申報的時候說是
育樂用品,我們就不知道它是在做化工廠,就不知道它年收 30 億都來自這些化學用品,都勾稽
不到嗎?就可以任由它隻手遮天,然後我們所有的政府機關,不管是地方或中央,大家都完全
不知情,都會被蒙在鼓裡,可以這樣嗎?這麼容易被矇騙過關嗎?會是這樣子嗎?我們的制度
可以讓這些明明是上市公司,年收 30 億,都在做化工材料的廠商,把產業類別登記為育樂用品
,然後就完全規避所謂相關的防災演練,都不會有任何的漏洞,這麼多年以來都不會有人發現
,是這樣嗎?
劉副局長繼傳:跟委員報告,以明揚公司來說,它的公司登記是體育用品製造業,它的產品是體育
用品,這個部分要先做說明……
高委員嘉瑜:所以它只要用這樣的方式就可以規避了嗎?
劉副局長繼傳:它是製造業,它是體育用品製造業,它不是……
高委員嘉瑜:對嘛,所以它現在就登記不實嘛,這是第一個,它登記為育樂業、體育用品製造業,
但實際上它有化工還有這些原料,所以現在大家就也在問環境部,化學雲的相關勾稽是不是能
夠去揭露出這些問題的存在,而不是任由廠商想怎麼登記,想怎麼隱瞞,想怎麼瞞天過海,而
我們所有的部會官員大家去稽查、去現場都完全不會發現,會是這樣的狀況嗎?如果是這樣的
話,那是非常可怕的,今天是不是針對所有的這些都要重新去稽查、去檢驗,避免有下一個明
揚,或者是說這過程中是有瀆職、怠惰,是有明明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是睜一隻眼閉一
隻眼、視而不見的狀況?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難道沒有任何可以發現的機會跟可能嗎?
林次長全能:委員,我跟您報告一下,您剛剛提到的部分,明揚是體育用品製造業,它生產的產品
是體育用品,它不是化工原料的生產……
主席:3 分鐘超過了!
林次長全能:這是很明確的,它沒有誤報,它沒有……
高委員嘉瑜:但是它進口了非常多的化工原料!
林次長全能:它使用是有很多的化工原料沒錯,這個部分就是在化工原料的管理上我們怎麼樣去做
稽查,那您剛剛提到的部分就是說,我們去稽查的時候,事實上有發現它的環境不好,有要求
它改善,它其實是在今年底要完成粉塵的改善了。
主席:麻煩部長之後私下、會後再跟委員這邊報告,好嗎?
高委員嘉瑜:好,謝謝主席,我最後做個結論。所以現場是有粉塵,也有發現這些問題,而你們只
要求它改善……
林次長全能:要改善,而且它已經投入……
高委員嘉瑜:只要求它要改善……
林次長全能:對,這部分要改善。
高委員嘉瑜:而沒有進一步的針對這些粉塵、這些原料到底有多少去做追蹤,去做稽查,如果你們
當時不是只用一個改善,而是進一步去了解,然後把這個環境配合其他如勞動部,甚至是防災
的這些部分,去做更明確的要求的話,今天可能這件事情就可以避免。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
在這過程中其實有很多次機會給我們的官員可以在相關稽查的時候去發現,但為什麼會沒有發
現,我覺得這樣的問題才是今天大家最在意……
主席:不好意思,高委員,超過 4 分鐘,麻煩部長之後私下再跟委員報告,謝謝。
高委員嘉瑜:所以我們希望就這個部分如何去避免,以及未來如何去檢討,能夠有一個明確的報告
,就是說,這樣的事情在這個漏洞裡面我們發現了什麼問題,未來不會再發生,否則類似這樣
子的偷天換日、魚目混珠的狀況是不是還會發生在其他以體育用品製造為名目但實際上有這麼
多的化學或是粉塵……
主席:不好意思,高委員,我們還有 12 位委員,現在已經快下午 2 點了!
高委員嘉瑜:好,我最後是不是請……
主席:已經超過 4 分鐘,不好意思,……
高委員嘉瑜:這個檢討報告多久能夠給我們?
主席:之後你們私下再討論,好嗎?請將今天的發言結束。
高委員嘉瑜:那我是不是請環境部……
主席:之後再報告。
高委員嘉瑜:……還有勞動部跟經濟部就這個部分的檢討報告能夠……
主席:請部會人員下台,好嗎?
高委員嘉瑜:好,這個部分 1 個月內給我們,好不好?可以嗎?請主席要求。
主席:私下再討論。
高委員嘉瑜:不是,主席,你要做個結論啊!就是說,我們如果要求他們 1 個月內,你可不可以請
他們 1 個月內提供給我們,可以嗎?就這個部分的檢討。
主席:私下再討論。
你們現在馬上跟委員這邊說明,好不好?在他離席之前,麻煩你們在這邊討論一下。因為我
現在要先把這些名字唸一下,我們還有 12 位委員還沒有發言……
高委員嘉瑜:因為現場沒有看到任何委員在現場啊!
主席:不是,我們現在還有 12 位委員的名字,我們現在要開始唱名……
高委員嘉瑜:對,但是因為現場沒有任何的委員,現在只有我在,而我的時間現在還在嘛,我想請
主席幫我做個結論,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們 1 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