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委員國棟:(9 時 11 分)院長、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就原住民保留地的相關立法進程,呼籲
執政黨能夠利用你們的優勢儘速地完成相關立法。原住民保留地的土地權利,最近聽說有很多
借名登記的事項,原住民保留地被非原住民的投機分子,透過以假人頭設定高額抵押權的方式
,實質取得並控制了原住民保留地的使用,進行民宿、溫泉飯店、大型露營區的開發,這件事
情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長期以來中央原民會沒有好好地管理所造成的一個縱容的惡果。
早在 105 年的時候,監察院就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的亂象糾正了原民會,要求即時掌握原住民
保留地實際違法動用的動態,並確實檢討改進,但是我們看到從蔡政府 105 年執政以來,從來
沒有積極地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調查,並收回違法借名登記的土地。而
後,即便在 110 年 9 月 17 日最高法院大法官會議裁定,原保地假人頭買賣的部分無效,但是也
沒有看到原民會積極地處理借名登記的亂象,不禁令人質疑身為維護原住民土地權利的最高主
管機關,為什麼在監察院以及最高法院要求改善下依然故我。
同樣地,特別要呼籲執政黨,誠如本席剛剛所講的,在立法院執政黨有人數的優勢,也口口
聲聲說是要維護原住民的相關權益,因此我在這裡呼籲執政黨,不要因為有一些高官利用了法
律的漏洞,進行了本席剛剛所說的借名登記的狀況而予以包庇,我們應該速速地完成相關的立
法程序,雖然現在原住民本身就這個法案還有很多的意見,但是我仍然在這裡再一次地、積極
地呼籲執政黨,能夠把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條例速速地推出,完成相關的立法,最重要的是此舉
能夠保障原住民土地的權利,完備我們的相關法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