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12 時 1 分)部長好,今年 3 月 6 日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
組召開第 35 次會議,這個會議結論特別提到,原則同意營造業引進營造移工,採階段性先行開
放總額 8,000 名,並視實際情形可增加開放至 1.5 萬名。這是一個會議的紀錄,在這會議紀錄裡
面還特別提到核配比率為 30%,先請教一下這個法規的授權依據是哪一個條文,所以可以由行
政部門來提高這個開放的總額?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有關法規的授權,因為歷來開放是要經過政策小組的討論,包含勞資政學的代表做討
論,這應該在就服法裡面有規定,但具體的條文是哪一條,我請署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勞動部勞發署蔡署長說明。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我們的法律授權是從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授權勞動部
因應國內產業需要,針對移工開放有授權訂定工作資格審查標準,這部分是規定在相關的工作
資格審查裡面。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好。另外請教,開放總額 8,000 名,這個開始實施了嗎?
許部長銘春:還沒。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許部長銘春:這個內政部要訂定審查要點,因為這個權責機關是在內政部。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在後面的結論中有寫……
許部長銘春:是。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這邊也有提到就業安定費的比率,這個也核定了嗎?
許部長銘春:還沒,因為目前公共工程是 3,000 元,一般製造業或是家庭看護工是 2,000 元,目前
我們認為民間的部分希望是 4,000 元,而內政部還沒有……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那用途呢?就業安定費未來的用途是?
許部長銘春:穩定國人就業,就安基金包括就業訓練、促進就業及國民福祉等等,這都是我們使用
的……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我知道,剛才講的就是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
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這是今年 3 月 13 日修正發布的條文,但後面但書規定「但
經行政院核定增加外國人核配比率者,不在此限。」跟這個也有關係嗎?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跟這個沒有關係,這個條文主要是針對國內我們開放公共工程,現行就
有開放,若開放的重大公共工程比較特殊,比如目前像桃園機場航站,因為量體夠大,缺工的
情況更嚴重,但書就是如果經行政院同意,就個案的部分可以做一個比率上的彈性。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原來是在 93 年訂定發布的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有一些比較嚴謹的限
制,所謂獎勵民間投資或是主管機關核定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金額 2 億元以上,在今年 3
月 13 日修正放寬重大經建工程,將其授權給你們,總金額也從 2 億元變成 1 億元以上就可以了
,相關規定都放寬了,且審查標準修正的這麼頻繁,到現在已經修正第 34 次,從 105 年到現在
已經修正了 15 次了,一再地放寬,對於我們國內的就業,尤其是原住民有所影響,而我為什麼
特別提到營造業,因為原住民從事營造業的比率很高,這會直接影響到我們,所以請勞動部站
在就業勞動主管機關立場思考,雖然你們不是原民會,但有關原住民就業,在就業服務法也有
明訂,這是你們的職責,一再放寬外國人聘僱的規定,還是要審慎評估對於原住民族的影響。
尤其蔡總統特別提到的就業政策中,要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政府負擔保障原住民就業
之責,並獎勵私部門參與,共同創造原住民工作權的保障,事實上都沒有,連工作權保障法要修
法,到現在也沒有提,現行的審查標準也都沒有,原來 93 年之前的都有,每進用原住民 1 人得
申請引進外國人 2 人,現在相關規定已經不見了,本來審查標準有兩條原住民的條款,現在連一
條條文都沒有,連保障就業的條文都刪除了,所以要特別拜託勞動部是不是能夠回復原住民勞工
保障的條款?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我們這些修改都是隨著時空,因為現在缺工真的太嚴重,我們也必須
做滾動修正……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缺工你可以引進來啊!但原住民的保障條款不要刪除啊!為什麼要刪除
呢?
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我們再來了解一下,我覺得不僅是對於原住民的就業保障,對國人的就業保
障都一定要重視,所以針對公共工程或者民間有公益性的部分……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我們可以參與,我們本來就一直在參與。
許部長銘春:過去有開放,但是最近雖然開放民間的營造業,我們也是定額定量,沒有全部大開,
這部分是考慮到我們原住民朋友及勞工朋友,包括提高就安費,這都是對國人的就業……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我先縮小範圍到原住民的部分,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明訂要特別保障
原住民的就業,原來的審查標準有原住民就業的保障,現在你們把它刪除了,是不是能夠回復
?因為這個標準是我們沒有辦法提修正案,這是你們的法規命令啊!這部分請勞動部能夠把它
回復。
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評估研議。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評估時間多久?
蔡署長孟良:我們和原民會再會商一下相關意見,大概 1 個月內的時間。
鄭天財 Sra Kacaw 委員:好,1 個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