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琬惠:(12 時 52 分)次長好。首先要謝謝召委安排這樣的一個專報,從早上到現在,已經
有非常多的委員垂詢過,不管是部長或政次都已經做了非常多的回應。次長剛剛在回應高委員
的時候,說我們有四個軌道,我想請教政次,從早上到現在聽了這麼多委員的建議,我們也有
一些現有的管道,但是從去年到現在,除了豐原高中的事件之外,本席也要分享我們宜蘭的一
個案件,也是一樁憾事。次長覺得在今天的專報之後,立刻會做的三件事情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明裕:謝謝委員,對於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我們希望有一個更積極的革新。我當老師
30 年,也覺得這個在校園裡面是一個無日無之的現象;老師本來是校園正義的維護者、守護者
,但是他如果淪落到一個加害者,那是最可悲不過的,也是我們家長最痛心的事情。所以對於
老師的基本觀念,如何實施正確、友善的措施對待每一個孩子,公平的讓校園正義彰顯,這是
最重要的第一步。所以,透過這些個案所反射出來的省思,對全國老師來講,也是一種教育。
陳委員琬惠:所以教育部在這個部分會積極做些什麼?
林次長明裕:以我來講,我覺得在校園裡面建立相關的專責專業輔導人力,以便以公平的第三者身
分介入校園的霸凌事件,是有這個必要的,我們最近會開始研修院版的學生輔導法,而且會有
具體的條款出現,在充實校園輔導專案人力部分是有必要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建構全面
性的清查、普查,理解校園相關不平等待遇的防範措施,這個也有必要。雖然委員知道我們目
前有四個軌道在進行,但是在所產生的事件當中,每個月成案的還不如我們所預期的,也就是
說,通報數大,但是成案數少,這方面是不是因為霸凌事件準則的定義不夠明確?部長早上也
承諾要做一些研修。
第三是社會上所有的事件都會影響校園和孩子,所以我也希望社會建立一個友善的、公平對
第 112 卷
第 39 期
委員會紀錄
待的環境。老師既是教育者,相對的,他也必須是一個受教育者,所以不論是國會殿堂或社會
上任何一個事件,藉由國會和部門之間的討論,我相信都可以建立很好的典範,我們也希望一
起來努力。
陳委員琬惠:謝謝次長,所以聽起來應該就是會修法,然後會進行盤點,希望除了校園之外的相關
場所也能提升這樣的概念?
林次長明裕:是。
陳委員琬惠:那麼我接下來就要來看,除了豐原高中的事件是本委員會安排這次專題報告的起因,
以及去年其實也有排過一樣的專題報告,我現在還要提出一個羅東國中的事件。2020 年 11 月,
羅東國中有一名女學生在遭到班導霸凌後選擇輕生,而且校方當時隱暪真相。據我們所知,這
名女學生有憂鬱症的狀況,但是當時都沒有相關的處理,包含老師懷疑他的性向,還有剛剛高
委員也提到的,覺得他是麻煩製造者,導致他自殘,最後輕生。當年這名女學生的家人也有去
做一些申訴,但是校方不僅沒有啟動相關的通報機制,更稱當時的機制是必須有兩個孩子同時
發生狀況才會啟動。我要講的是,這個案子在 2021 年 4 月送交調查,並排定教師法的調查審議
,但結果是這名老師現在仍在學校中任教!
所以在剛剛政次提到的幾個立即要做的事情裡面,我想提的是這樣:因為剛剛很多委員提到
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孩子在發生事情的時候,他可能不知道要寫信到部長信箱,但是像家暴案
件在這麼多年的宣導之後,現在很多孩子都知道要打 113 專線,也就是當他們遇到問題的時候,
知道怎麼樣去求助,所以有沒有可能有一個第三方的機制可以來介入校園霸凌的相關事件?這
件事情不知道政次怎麼看?
林次長明裕:我們目前是有建立 1953 專線,一個月大概可以接到 720 通的相關陳述或陳控,這麼
大的案量分布在各縣市、各學校,如果是國立學校,我們知悉後就啟動署、部方面的專案小組
去調查,如果是縣立的學校,就通知當地縣市政府介入調查。這方面或許還是有很大的不足,
有關委員所提的這個案件,我們再釐清一下真相。
陳委員琬惠:對,再麻煩政次。但我要講的主要是,如果 1953 是你所謂的第三方、可以自己求助
的管道,我認為它還有很大的空間要加強宣導。好不好?
林次長明裕:好。
陳委員琬惠: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