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昆澤:(9 時 42 分)主委跟部長應該都知道 eSIM 卡,eSIM 卡是 GSN 協會推出的新一代新
服務的 SIM 卡,它跟傳統 SIM 卡不太一樣,它不用卡槽空間,不會占用原本手機這樣的空間,
它是嵌入在電路板上面,掃描 QR Code 之後,排入序號就可以來開通使用的一種新型態的服務
,大概 iPhone 10 以上的機種,還有部分安卓旗艦機種都已經開通使用,它也是未來的一個趨勢
;過去我們在國外旅遊,都要向國內電信業者申請外國的漫遊,但是現在有這種新一代的 eSIM
卡,已經有非常多民眾申請 eSIM 卡服務到國外來使用,因為以前我們要申請國外漫遊,或者是
用 WiFi 分享器來讓多人使用,隨著現在 eSIM 卡使用的人越來越多,也出現了幾個問題,就是
eSIM 卡會有許多消費爭議,還有管理的漏洞,包括網路品質的問題,因為它標示不清,我們不
知道它的使用區域、普及率、網路品質等等,所以部分民眾到國外使用之後會發現沒有訊號或
有網路不穩定的狀況,或是開通方式的問題,就是網路服務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計算也不
清楚;更重要的是消保措施,有些非人為因素或是沒有辦法使用,因為網路不通或怎樣,沒有
這種流量的問題,當然要退費也沒辦法退費,現在民眾最質疑的是,到底是數位部要負責,還
是 NCC 要負責?請陳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就 eSIM 卡這部分來講的話,因為這是虛擬的 SIM 卡,當然會
給消費者很多方便,不過就這部分來講,很多消費者如果是透過第三方銷售通路所購置的 eSIM
卡方案,並不是在我國的電信服務範圍裡面,那這個部分來講……
李委員昆澤:所以你認為國內的電信業才是你負責的?好,我要請教一下唐部長。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是,如果是無店面零售的話,那就是不管它賣什麼,我們的產業署都會幫忙,這個沒有
問題;但是如果它所賣的是別的國家相當於 NCC 單位的管制範圍,那應該是那個國家的相當於
NCC 的單位來管制。
李委員昆澤:但是這些 eSIM 卡也不是民眾到國外去買的,在國內就有業者,我們可以買到相關的
eSIM 卡的 QR code 或是它的序號等等。消基會認為目前這種狀態沒有法規範的保障,他認為數
位部應該要有作為,但是數位部現在又說他們只是主管網路平臺的事務,認為 eSIM 卡涉及電信
業務,應該由 NCC 主管;然後 NCC 說他們只主管國內的電信事業,這種國外的他管不到,而
且這涉及網路服務,網路服務應該是數位部主管,請問兩位躲避球高手,那消費者的權益要如
何來保障呢?
唐部長鳳:其實這個相對來講並沒有那麼困難,因為 eSIM 卡本質上是某個電信商發給使用者的一
個關係,所以不管中間有沒有經過轉賣,或者有沒有無店面的零售,到最後還是賣出的那個電
信業要負責。
李委員昆澤:不過主委跟部長,我要提醒你們,因為現在沒有法令的明確規範保障,你們兩個相關
的機關要去協調如何具體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能夠 NCC 推給數位部,數位部又認為這是 NCC
的相關職務。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可能要回到消保法的議題,就這部分來講,我們跟數位部來
……
李委員昆澤:我明確的要求在一個月內,數位部跟 NCC 要釐清這種漫遊 eSIM 卡業務到底由哪一
個機關主管,而且要訂定明確的規範,一個月內你們兩個要趕快去協調。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協調,但是制定規範沒有那麼快,因為這個部分可能需要……
李委員昆澤:好,那你要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部分可能會涉及服務契約的問題,還需要一段時間,但是一個月內我們開
會研商一個辦法,這是 OK 的。
李委員昆澤:好。販售業者必須註明 eSIM 卡綁定的外國相關電信業者的資訊,包括涵蓋地區、訊
號普及率等等;另外,相關的退費機制也要明確,像日本有 11 家,我們可以買到他們的 eSIM
卡,但是只有 1 家可以退費,這些都是很常見的問題。另外,開通的日期也要明確,到底什麼
時候開始計算,這部分也要明確。
另外我們來討論詐騙的問題,根據 Whoscall 的統計,2022 年全世界的詐騙簡訊跟電話高達 4
億通以上;臺灣在 2022 年的詐騙簡訊高達 4,760 萬封;短碼形式的詐騙電話也高達 46 萬通,較
前一年增加 3 倍。不管是假網路拍賣或是假投資,或是相關的詐騙方式越來越多元,政府等相
關部門的名義也被冒用,包括數位部、財政部、金管會,甚至連 165 反詐騙的 email 或是民間的
電商平臺收到詐騙的次數、項目也越來越多,各部會實在應該加強相關的措施。我們在接到詐
騙簡訊跟電話之前,事前數位部必須加強政府跟民間的合作,減少個資外洩;NCC 也要跟電信
業者合作,從源頭來阻絕有顧慮的門號,這些我都提過,但是我看不到明確的績效出來。詐騙
廣告的通報以及要求相關的平臺下架,這部分也必須要有具體的作為,警政署也必須跟防詐騙
的 app 來合作,協助民眾來辨識;NCC 應該要研議,讓民眾在辦理電信門號方案的時候就能內
建防詐騙的軟體,針對這些相關的作為,請主委先簡單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關心,委員的建議非常好,基本上來講,本來我們就一再地跟電信業
者協調,包括剛才所提的像 iMessage 要關閉的問題,或是未來如何去提升各種,比如手機一開
始使用的時候,相關的過濾功能及相關的 app 等程式部分,可以更進一步優化。
李委員昆澤:好,請唐部長說明一下。
唐部長鳳:是,我想事前的強化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它蒐集到個資之後不要再去交給第二手、第
三手,像物流業者等等,這部分我們已經在導入隱碼的技術,如果沒有運用這個技術導致用戶
個資受到侵害的話,我們就會請資安院進行行政調查並要求即時改善,不改善就要裁罰了。
李委員昆澤:詐騙簡訊跟電話除了造成民眾的困擾之外,也造成財產的損失,與詐騙相關的簡訊、
電話越來越多,但是談到反詐騙的相關成果,其實我們都還看不到 NCC 跟數位部有做出一個具
體的績效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上一次某家電信業者代發簡訊被我們重罰了 450 萬元,這部分我們會
持續努力去處理。
李委員昆澤:好,都要加強以保障民眾的權益。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李委員昆澤:主席,我不會有最後 1 分鐘啦,主席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