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培瑜:時間有限,謝謝委員會安排的公聽會,我的辦公室整理了一些資料,從我擔任過學校
教師的經驗來分享,想要看到特教老師目前在學校所遇到的困境。基本上不管是特教老師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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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期
委員會紀錄
是普生的老師,在很多教育現場的困境是─他們不僅要照顧學生,也要教育學生,同時要擔負
學校家長與學生之間溝通的橋梁。師生比過高這件事情是行之有年的問題,大家都非常清楚;
其次,有相當多的行政庶務,這個部分往往要消耗掉老師個人額外的下班時間,不斷用加班的
方法來處理這些問題;再者,很多相關的溝通都出了問題。所以我們辦公室提出了一些觀點,
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我們只提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其他我們非常在意的事情,後續會透過提
案的部分來討論。
第一個部分,就是目前的這個草案當中我們可以看見,所謂的師生比這件事情,目前的草案
都只是以原則性的方式模糊帶過。其實大概前 2 年有一個案子是有一所附工,全校有一百多位
特教學生,但卻只有一位特教代理老師,後來國教署雖然有直接幫忙這所學校,但是用我們的
觀點看起來,其實也只是改善了這一間學校,目前我們看到網路上的很多資料可以發現,有很
多高中班級人數師生比是超過上限的,有的甚至還超過 40 至 60 人,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我們
如何期待特教老師有好的勞動條條件,也才有機會提供給孩子好的照顧。所以在我們的草案當
中希望教育部可以慎重地考慮,分散式資源班與巡迴輔導班,在幼兒園的部分每班教師二人,
學生不得超過十人;國小的部分每班教師二人,學生不得超過十六人;國中、高中的部分每班
教師三人,學生不得超過二十四人。至於集中式資源班的,我們也有提出我們的論證,就是希
望在集中式資源班的部分,不管是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他們都必須要有相關的配比,
包含幼兒園的部分我們希望教師可以提供到二人,學生不得超過八人;在國小的部分每班教師
二人,學生不得超過十人;國中的部分每班教師三人,學生不得超過十二人;而高中的部分每
班教師三人,學生不得超過十五人。也許教育部會認為為什麼要把這個部分寫得這麼死、這麼
強硬呢?因為我們真心地認為,而且我們全力地支持,一旦特教師資充足,如同剛剛所有參與
的專家或者是委員提到的─學生才有機會得到充分的協助和學習,這個部分請教育部一定要慎
重地納入考量。
第二個是目前特教學生鑑定與心理評鑑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可以心評專業化,目前我們可以
看到一個孩子的心評報告,不管是要透過跟家長的訪談、若干的觀察、個案校內的評估會議或
者是各項資料的彙整,如果要寫好一個學生完整的報告,可能要 8 到 10 個小時,這些時間我剛
剛已經說過,完全都要動用到老師的加班時間,這樣子的工作份量,我們認為已經遠遠超出特
教老師的負荷,這麼大的負荷,其實受到影響的仍然是特教的學生。目前這個問題其實大家已
經討論很多年了,很多建議也都希望,臺灣在這個部分應該要走向心評專業化,其實國教署自
己也召開過非常多次的座談會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我們看到這一次特教法修法裡面,仍然沒有
完整地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我們辦公室也希望,教育部可以慎重地把這個部分納入考量,就是
身心障礙學生的鑑定應該要由專業的心理評量人員來進行,一方面讓心評工作專業化、專門化
、強化品質;另外一方面,希望可以減少特教老師高度過勞、負擔心評的問題。這兩個部分如
果能夠解決,我們當然覺得最好。
第三個我們想要強調的是,老師整體工作的專業度沒有被尊重,這個點我們可以看到,在教
育部這一次草案當中有一條叫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還有特殊教育輔導團要法制化,我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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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方向當然是好的,我們可以看到在很多科目都有所謂的輔導團和資源中心,但是在這一次
草案裡面,我們看到細部的規劃完全沒有,只說要以借調各個學校的老師為主軸。可是這樣子
的相關教育推廣工作或輔導工作,卻沒有明確地提及關於薪水的部分、補助的部分、加給的部
分,也就是再一次加重現場老師的負擔。這個部分我們覺得是非常非常不合理的,如果教育部
認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和特殊教育輔導團的工作是重要的,而且必要的,為什麼在相關的職務
加給與支薪或者是工作時數的調整上卻沒有為老師規劃到這一塊?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教育部
在有意成立教育輔導團和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前提下,必須要撥注更多的資源和人力在這個部
分,協助老師有意願、有能力、有時間去參與相關的工作。把這樣子的專業度提升,我相信對
於現場的特教老師、所有特教學生與家長來說,都是一個好的方向。
最後,我們希望教育部可以以特殊教育學生權益為核心來推動這一次的修法,既然已經是 10
年大修,這件事情非常重要,我們希望教育部在這些相關的細節上能夠有更多更多在意學生與
家長權利的部分,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的發言,接著請台灣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會金采蓁秘書長發言。
金采蓁秘書長發言完之後先休息 5 分鐘,之後再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李雅菁副秘書長發
言。
金采蓁秘書長:親愛的主席、各位委員、教授以及各位協會先進們。我是台灣特教工作專業人員協
會代表,同時也是基層的特教老師,非常榮幸能夠再次發表意見,也感謝范雲委員協助和幫忙
,讓我們協會有機會能一同參與特教法修法的公聽會。
特殊教育是我們社會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特教學生在特殊教育相關的課程中可以獲得個別化
的教學和支持,也有更好的機會發揮自己的潛力,並且更好地融入社會,但是現今臺灣的特教
法仍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以下是我們第一線教學現場的訴求。
第一點,降低師生比,不以「為原則」為法律用語,落實民國 98 年立法院附帶決議,應由中
央主管機關統一定之,不要再下放到地方政府。我們希望每一個資源班的師生比,國小是 1 比 8
、國中 1 比 10、高中職 1 比 12,這樣才是合理的。然後應在特殊教育通報網上公開每個學校的
特教師生比,以供家長查詢。
第二點,就是剛剛前面立委所說的,特教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應公告在網路上
,並應明定公開推薦作業辦法,落實公開透明及公平原則,讓特教相關人員都有機會一同參與
,也讓特教諮詢委員會可以聽見更多不同的聲音。
第三點,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名單一樣也要公告在網路上,會議紀錄讓家長
可以看得到,也希望可以落實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讓鑑定的家長、學生、教師都可以瞭解委
員名單,還有他們的專長。
第四點,也是我們特教老師覺得負擔比較大的一點,就是心評要專職化。我們覺得教學跟鑑
定應該分工,這樣老師才能全心教學顧學生;特殊教育學生的鑑定應該要設置專責單位與人員
,不然有多少特教老師白天在學校教學,蒐集鑑定安置資料,還有做測驗、處理個案問題後,
晚上回家處理完孩子跟家務後,半夜三點再起來打心評報告,這是我的同事;而假日加班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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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時在學校我沒有辦法做心評的事,因為必須靜下心才可以完成,這樣的特教老師比比皆
是,而且這些心評,就是犧牲特教老師下班後的休息時間所換來的血汗報告,我們建議專職心
評人員可以比照專輔,每 24 班設置 1 位,由校內專職心評特教老師或各縣市特教中心支援專職
心評人員進行協助,相關辦法應由主管機關定之。請大家看這張圖,以新北市國小特教老師為
例,他們的工時是每天直接教學 2.5 個小時、備課 2.5 個小時、輔導學生 1.5 個小時、與普師溝
通 1 個小時、與家長溝通 1 個小時、校內會議 1 個小時、日常行政 2 個小時、研習 0.5 個小時,
這已經切掉一整天 24 小時的一半,但還不包含做心評及評鑑的時間,每一個特教老師每天至少
要做 12 個小時的工作,如果好死不死那年剛好輪到評鑑,那每天就會再多出 4 個小時,我不知
道這 4 個小時要放在哪裡?反正就是回家後的 12 個小時裡要再切出 4 個小時做特教評鑑。再來
,心評每天可能要做 2.9 個小時,如果那一年真的慘到不行,可能抽到要特教評鑑,然後又要做
心評,那你回家休息的時間可能只剩下不到 6 個小時,這是我們特教老師通常會遇到的問題,
而且也會犧牲學生的受教權,這是我們最擔心的。雖然說心評有給公假,可是請來的老師的品
質呢?他有教師證嗎?他是最熟悉孩子的人嗎?不是啊!最熟悉孩子的人還是我們這些直接教
學的特教老師,所以請公派代也沒有用,因為有時候孩子就是在你的手上會比較穩定,結果你
做完心評回來,還是要處理孩子的問題。基本上,沒有遇到評鑑跟心評的時間就已經花掉一半
,如果又好死不死兩個一起,你就會花更多時間。
第五點,建議特教評鑑應與學校、幼兒園評鑑週期併同辦理。
第六點,建議特教經費上修。從 105 學年度到 109 學年度,學生一直成長,但如果維持和以
前相同的經費,顯然特殊生可以分到的資源只會越來越少,因此我們協會強烈建議特教經費必
須上修。
第七點,國教署應該明定逐年普特融合計畫,內容應有補足軟、硬體設備與人力資源細目,
公開普特融合計畫於教育部網站。
站在第一線的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源來支持特殊教育,就如同士兵打仗,也要補足彈藥,才能
保衛國家,但目前臺灣許多學校和機構仍缺乏必要的資源,包括專業人員、設備和教材,這對
特教學生和特教老師都是一大挑戰。
總之,這次的特教法修法,對於學生、家長和老師來說,都非常重要,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源
支持和合作來改善臺灣特殊教育目前的困境,也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能夠關注這個問題,共同
努力,為學生的未來打造更好的教育環境,期望能儘早達到 CRPD 的精神,非常感謝大家的聆
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