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易餘:(12 時 16 分)本席想跟部長討論一下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新制,依照公路總局統計,
現在已經累積有 65 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但從 11 月 30 日到 12 月 2 日,舊車加上新車,目前只
有 1,778 輛掛牌,其中 1,622 輛是舊車,不合格率是 201 件,掛牌率普遍非常地低,本席想請教
的是掛牌率低的原因為何?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文瑞:委員好!委員這邊只統計到 12 月 2 日,其實到這個月中,使用中的車輛已經有超過
1 萬多輛掛牌,因為這些使用中的車輛基本上是民眾在使用,所以我們其實做了很多便民措施,
包括到他們的經銷商或據點通知他們,就是為了他們的便利,不用都到監理所站去掛牌,而是
由我們去做定點服務,且也找了保險業者在場,讓使用者只要做一次檢驗就可以了。其實在法
規通過時,對使用中的車輛有給予 2 年的緩衝期,但到本月中為止,半個月的時間已經有 1 萬
多輛掛牌。
蔡委員易餘: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要求如果要領新牌,需要一些必要的文件,包括身分證明、領牌
照登記書以及來歷證明或者是統一發票,統一發票這部分可以用一些切結書來代替,但是來歷
證明這件事情可能就會有一些問題,原因是過去很多車輛為了要符合公路總局所定的標準,當
時的業者可能基於成本考量,很多都屬於拼裝車,事實上這樣的拼裝車其來源是會有問題的,
比如它的零組件,依現在的規定而言是不一樣的。2021 年我們看到有很多偽造的車牌,雖然用
的也是閃電標章,可是並不是實際的製造商所標示的,我們甚至可以在很多拍賣網站直接標到
這樣的合格標章或是閃電標章,消費者不知道也沒辦法知道他們這樣的標章是否是真實的。本
席剛剛講的第一個是來源的問題,第二個是他們過去所持有的標章未必是真實的,在這樣的情
立法院公報
第 112 卷
第 12 期
委員會紀錄
況下,請問要如何讓這些有問題的電動二輪車可以順利地掛牌?還是要對這些採用其他的方式
處理?
陳局長文瑞:當初的電動自行車本來就要經過審驗,由合法工廠出廠的才有安全的保障,如果是拼
裝的、組裝的,本來就不符安全規定,甚至它是偽造的合格標章,所以現在要查證比如讓使用
中的車輛能合法掛牌,基本上就是要確保車輛使用的安全,如果當初購買的車輛本來就是合法
的,只是原本的來歷憑證不見了或是經銷商已經停產了的話,我們都可以提供協助,但若本來
買的就是拼裝組裝車,本來就不符合安全規定,是不會發牌的,當初行駛時也算是違反規定。
蔡委員易餘:所以你們目前的規定就是一定要是合法的,包括所有零組件都要符合你們的規定,若
有涉及到拼裝的,那就是不合規定。那如果是合規定但是當時的標章有問題的呢?就如同本席
剛才說的他是透過拍賣網站去取得這樣的閃電標章,那會不會產生爭議?
陳局長文瑞:經過審驗程序合格的基本上就會有合格的標章,除非是那個車輛本身有問題,其實目
前我們只是會確認所有車輛的來歷憑證跟車身的相關安全,且會測其速限等等,只要是有可以
協助民眾的部分,我想我們都有多元管道可以協助民眾。
蔡委員易餘:也就是要站在協助的立場,現在其實就是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電動車的零組件問題
,到底屬不屬於合格,第二個就是他們目前所取得的牌照跟車子有沒有對起來,這兩樣事情現
在看起來是混亂的,比如剛才本席說的掛牌率問題,我不知道這半個月有 1 萬多輛掛牌是否符
合你們原始的期待值,但是看起來因為有這兩個問題環節存在,可能還有很多電動車類未來掛
牌會有問題,對這樣的困難,你們後續的態度是非常堅定還是要對他們給予輔導,本席覺得你
們應該要將方向定出來了。
陳局長文瑞:只要車輛本身安全無虞,製造的時候也都符合規定,不是這種拼裝組裝的車輛,其實
我們這次對使用中的車輛重新檢驗掛牌,確認合乎法令規定,主要還是為了行駛安全。
蔡委員易餘:那就先這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