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委員申翰:各位專家學者、衛福部及指揮中心代表,今天很榮幸有機會舉辦這個公聽會。防疫整
體的回顧跟檢討當然十分重要,我們看到這 3 年來很多疫情的衝擊來得非常急、非常快,其實
也跟 20 年前面對 SARS 的處境有很多的不同,很多時候衛福部跟行政單位因為顧及反應的效率
,所以跟社會的溝通比較少,我覺得這部分不是不能體諒,但是我們需要傾聽大家的意見,而
且你們也需要拿出一些誠意,實際去理解並跟民間的需求做一些對話。我今天主要講三件事情
:第一個,根據臺灣感染症醫學會的統計數據,目前感染症專科醫生報考人數的趨勢是越來越
少,從 2010 年的 46 位到現在 2021 年只剩下 20 位,也就是說,十年來感染科的報考人數是直
接砍半,許多醫學中心甚至一年新進不到 1 位醫師接受感染科的專科訓練。大家都知道感染科
絕對是防疫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但是感染科並不看做幾個心導管病人、照幾個胃鏡、接生幾個
小孩或開幾顆藥,其實它是很難度量的,可能常常不被醫院認為是有正向績效的科別,簡單說
就是不被認為是可以賺錢的科別。如果感染科的醫師少到幾乎沒有人了,一旦接下來再發生新
興的或全球性的傳染病,我們要如何面對及處理?
本席認為,衛福部應該要針對這個現象未雨綢繆,對於人力的配置訂定完整的對策。如果仔
細去看,現在感染科甚至不是衛福部的部定專科,因此無論是評鑑制度、考選制度或健保的點
值方式,衛福部應該要提出完整及務實的政策,藉以提升年輕醫生進入感染科的誘因,這是今
天本席想說的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的紓困條例大概再半年就要退場了,前一段時間薛部長曾說過下個月會把部版
的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可能也會縮短部版的預告期。當然要讓傳染病防治法跟
上實務的運作,尤其是在這次百年大疫的經驗之後,本席自己非常認同,但也要提醒衛福部,
在這次 COVID-19 的防疫過程中其實有許多反映的聲音,中央公布的政策、指揮中心公布的政策
,與縣市的衛生局、衛生所及地方的衛政機構,在運作上其實出現了許多實務上的困境。這個
實務上的困境在當時很快速的反映之下,其實不一定都有條件被好好地處理,因此這次部版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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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病防治法草案的訂定,有沒有清楚完整地納入這些基層衛生局、衛生所甚至是檢疫所、醫院
醫護人員的想法以及他們實際的處置與經驗?有沒有辦法真的好好呈現在這次部版的版本中?
本席認為,這個部分需要部長與衛福部再好好地思考,如何讓他們的意見可以清楚地反映進來
,成為一部更完整、更具經驗導向的傳染病防治法?而且這個部分會是接下來傳染病防治法修
法關鍵中的關鍵,希望衛福部、也希望部長能將這樣的意見清楚地反映進去。
第三點,我們其實召開過幾次與醫療相關的公聽會,很遺憾,這次的公聽會還是沒有任何護
理人員代表。護理師是全國人數最多的醫事人員,坦白說,他們的心聲常常被忽略,就像今天
出席的大部分還是醫師。在照顧病人的過程中,他們其實是最長時間接觸病患的醫事人員,疫
情期間也不斷反映護病比太高的問題,包括現在全日護病比的制度也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因此
在這次衛福部的預算審查時,本席也提案要求衛福部必須盡速就 2025 年朝向三班護病比的立法
目標,希望能夠廣邀基層醫護人員代表的參與,讓第一線上白班、夜班及大夜班的護理師及照
顧不同科別的護理師能有好好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不要再像今天這場公聽會的組成,希望衛
福部在制定政策時不要再忘記傾聽 13 萬名護理人員的聲音,以上是本席今天的三點建議,謝謝
。
主席:等下在邱淑媞教授發言結束後就請薛部長回應,之後就休息 10 分鐘。
請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羅源彰秘書長發言。
羅源彰秘書長:主席、各位來賓、各位官員、各位專家學者大家好。我是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秘
書長羅源彰,今天我要發言的內容其實非常非常小,但是每一天都會在基層醫療院所遇到,什
麼樣的事情呢?其實剛剛顏鴻順理事長也已經提過,關於抗病毒藥的發放流程,我個人認為有
非常嚴重的瑕疵。這個問題是含括在今天討論議題的第五項,請大家參照第 11 頁,首先向各位
解釋一些背景資料。
目前診所發放的抗病毒藥主要有兩種,一個是 Paxlovid,為了讓大家好記,這裡就簡稱為 P;
另一種是 Molnupiravir,我們就簡稱為 M。P 這個藥的殺病毒能力比較好,但是它有許多不方便
使用的適應症,譬如這個病人可能同時服用 8、9 種慢性病藥物,所以這個藥可能必須減量或改
用。M 這個藥的效果雖然比較弱一點,但它的適應症比較廣,也就是與許多藥都不會起衝突,
雖然它的效果是差了一點。因此我們都會先選擇使用 P,無法使用它的時候,我們才會改用 M。
現在問題來了,診所不能配置 M 這個藥,如果病人有這樣的適應症需要使用抗病毒藥,我們會
告知病人要用這個藥,但是診所沒有這個藥,大家不要懷疑,診所就是沒有!診所醫治確診病
人的比例可能超過 60%至 70%,我們每一天都會碰到這個問題,碰到病人就要講一次、碰到病
人就要講一次,診所人員就要利用休息時間到核心藥局或有配置的地方去拿藥,再打電話告知
病患需要的藥來了,拿一盒銷一盒、拿一盒銷一盒,請問要花費多少的時間?
因為這樣的不合理,今年 11 月 2 日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就發了文,主旨是建請衛福部精簡
基層診所申請口服抗病毒藥 Molnupiravir 的流程。誠如我剛剛所言,這樣的處方對我們而言非常
不方便,而且醫師也都知道,Molnupiravir 的效果比較差,我們是逼不得已才會開這個藥,雖然
P 這個藥的效果好,但有些人就是不能用,所以我們必須要用 M 這個藥,問題是整個流程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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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後來協會在 11 月 17 日得到了指揮中心的回復,因為本藥品非口服抗病毒藥首選,而是以
主要提供血液透析、思覺失調等無法替代其他藥品的病患為主。我先說一件事情,根本就不是
為主,除了這樣的病患之外,還有很多很多會產生藥物交互作用的病患,必須要花費許多時間
向病患解釋等等,醫師有時候會想算了就乾脆退而求其次,況且病患也記不住這麼多的適應症
啊!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們訴求的是便利性,但指揮中心的回復是它並非首選,根本沒有對
到我們的 request,所以我們就在想是不是發文沒有寫得很清楚,於是在隔天 11 月 18 日又再發
一次文,建請再次審視口服抗病毒藥 Molnupiravir 的申請流程,這次就寫得很清楚,明明白白,
並不是只有血液透析或長照機構的病患才能拿這些藥,雖然指揮中心在這些地方也都設點可以
使用 Molnupiravir,但顯然基層醫療院所還是沒有,而且我們一天到晚都會碰到這樣的病患。結
果又過了 2 個禮拜之後,指揮中心又回復一樣的理由、一樣的原因,認為 Molnupiravir 這個藥品
並非口服抗病毒藥的首選,故不以處方釋出的方式提供,也就是說,基層診所就是必須派人到
特定地方領藥,碰到一個病患就跑一次,早上碰一個就中午跑、下午碰一個就晚上跑、晚上碰
一個就隔天早上再跑一次,我們光是跑這些 Molnupiravir 的藥就真的是夠了!
對於這樣麻煩的方式,剛開始大家可能都還願意配合,但是久了之後,請問醫師會怎麼做?
只有 2 個字:算了!我就告訴病患,看起來不是那麼嚴重,我們就先觀察看看,你要是真的變
很嚴重就送醫院,所以 Molnupiravir 一直被閒置著,使用率偏低不是沒有原因的。
另外一個是病患家屬的部分,因為嚴重影響到他們的權益,病患家屬會覺得奇怪,為什麼醫
生不肯開抗病毒藥物給病人?沒辦法啊!P 這個藥雖然效果好,但它可能無法使用,所以我們要
開 M 這個藥,不好意思,非常麻煩!我們還要跑去拿藥,而且哪個診所醫師有這麼多人力可以
跑這件事情呢?最後病患也只好同意再觀察看看,真的有需要時就趕快向醫師 request。這樣的
作法對於疫情也不是那麼地有助益,所以本席認為這是一個三輸的結局,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邱淑媞教授發言。
邱淑媞教授:主席及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專家學者、各位記者大家早安。首先要感謝行政團隊在這
段期間非常地辛苦!這個疫情是全球關注,也是社會注目的焦點,我個人過去曾在行政機關工
作,對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最重要的,在防疫的過程要依法行
政、在檢討的過程也要依法檢討。針對今天公聽會提到的幾個議題,我特別著重在政府防疫權
責及第二、第三點關於疫苗的採購及核准,另外就是用藥的部分,我準備了一些投影片。
關於政府的防疫權責,大家也都已經提過,怎麼會已經有了一個傳染病防治法之後,卻又有
一個紓困特別條例?無異是在防疫上又開了一個特權條款,也就是這個第七條,這樣的條款在
國際上是很特別的,因為國際上連強制大家戴口罩都是相當審慎。其實我們的傳染病防治法已
經有很多賦予的規範,但是沒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大家一定會認為是為了要防疫,因為它
講到一個前提,防治控制疫情需要,無論如何都支持你,所以得再做額外的處置或措施。大家
對這個部分已經談了很多,我認為既然是這樣,傳染病防治法都還嫌不夠,那麼傳染病防治法
能不能不做?積極面是賦予它更大的權限,但消極面是要看有沒有瀆職的問題。因此,一個是
濫權,我們必須要看有沒有瀆職?如果是瀆職就要看法定傳染病的規範;另外一個是疫苗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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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因為疫苗是一個藥物,而我們有藥事法啊!有沒有照藥事法的規範去做?
我們的防疫其實是分成兩大階段,請大家看一下,在三年的期間,上面是確診數、下面是死
亡數,每一個圖中綠色的是臺灣、紅色的是全球,我們很清楚看到新臺灣模式是一個分水嶺,
前面我們的疫情控制都優於全球,在新臺灣模式之後,我們非常明顯地、很突兀地比全球更嚴
重,而且我們主要的確診與死亡都是發生在新臺灣模式的期間。政府每次都告訴大家,以累積
死亡率來看新冠肺炎的累積死亡率,我們是表現很好的,但是如果將三年切開來看,前兩年確
實是很好,如同我剛剛講的,第三年的新冠死亡率其實比很多國家都高。如果以每日死亡率來
看,大家可以看到這個橘色的是臺灣,其實都很清楚。如果用最近這一年的新冠累積死亡率來
看,各位就可以看到我們從新臺灣模式之後才開始有明顯的死亡,在 5 月份之後,7 個月的時間
內就趕上了別人 1 年的死亡數,7 個月追過了包括英國及南韓的死亡數。一樣與病毒共存的時候
,紐西蘭、日本及新加坡的累積新冠死亡率比我們要低很多,所以我們並不是因為要走向正常
化就一定要死很多,沒有,我們是不正常的死亡,在所謂全民正常生活之下產生的不正常死亡
。
如果用超額死亡來看,因為大家說有時候會有黑數,只要是死都算是死,累積一年的總死亡
數,我們也可以看到臺灣已經是完勝其他國家。而且人數有多少?包括 11 月在內的最新數據,
其實經濟學人也有這個數據、Our World in Data 也有數據,6 月份比平常超額了 43%,癌症大概
是 30%,6 月份可以說是多出了一個癌症的死亡率。再下來有很少嗎?沒有,17%、17%、16%
就與去年雙北疫情時是一樣的。到了後面的 11 月其實又上來了,所以我們光是這幾個月已經累
積了 2 萬 1,039 人。
這個權責都訂定得很清楚,包括中央要訂定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其中包括預防接種、檢
驗及藥品,你們有哪一項準備好?你的疫苗有沒有準備好?破口又怪地方,防疫就是中央與地
方的權責,但很明顯地,檢疫是中央的權責,指揮中心成立的職責就是要整合這些防疫資源,
而且要做疫情資訊的研判。請問一下,昨天 18 個死亡病例中有幾個是先前已經公布的個案,等
下看是部長或署長要回答?你每天都念這個數據,也已經念 100 天了,在這 18 個死亡病例中有
幾個是先前已公布個案?為什麼會這樣?你的輕重症分流有發揮功能嗎?還是很慘!
接下來是疫苗的部分,其實緊急採購的確會有很多的授權,但是你要早一點,主要是研發與
審查沒有照國際規則進行。其實我們自己的藥事法也都有研發與審查的規定,雖然有所謂的
EUA,但是像美國因為 3 月、4 月的疫情已經很嚴重,所以它在 6 月就公布了 EUA 的標準,
EUA 的標準都是要做第三期。如果未來已經有疫苗的話,你的對照組可以不是 placebo,免疫橋
接是用在這種時候,必須是有第三期,而且是以一個已有的疫苗做對照組,才會用到免疫橋接
。剛剛執政黨的立委還拿那個數據給大家看,笑死人了!哪有人拿第四期來權充第三期呢?美
國在 2020 年 6 月就公布了、世界衛生組織在 2020 年 11 月也公布了,將來就是要這樣看的,而
我們的國家是根據什麼補助國產疫苗的研發?你沒有根據國際標準,將來一定賣不出去,賣不
出去就會貴,為什麼?因為你賣不出去嘛!你要全臺灣人來扛這個成本嘛!如果依照國際標準
,人家還會向你買,剛剛還提到有人阻礙我們,雖然我們不是 WHO 的會員國,但是疫苗的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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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WTO、是世界貿易組織,我們是會員,請問如果真的有任何其他會員阻撓我們的疫苗,請行
政機關回答我們,你們去向 WTO 抗議了嗎?既然你們一直說它阻撓,那麼它是會員、我們也是
會員,抗議了沒有?
關於價格的部分,很快地看一下,世界衛生組織都有公布價格,我以最貴的價格讓大家比較
,各國購買的價格是多少都很清楚,像哥倫比亞,它買什麼疫苗都比人家貴,都被標出來耶!
就覺得這個國家有問題耶!你怎麼會什麼都比人家貴呢?那我們從這個表,你看,莫德納最貴
,差不多 867 元,我把價格都列出來,從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數據來看,最貴的是多少?我們
買的差不多都比最貴的貴。但問題是高端你就沒有國際的可以比,你可以拿 Novavax 比嘛!你
跟莫德納比,你高端怎麼會比莫德納還貴?你高端怎麼會比 Novavax 貴?比 Novavax 的最高價
格,等於是將近它的兩倍。
再來,疫苗的價格合理性很清楚嘛!你技術是新的還是舊的?那你以前同類的疫苗,我們以
前的流感疫苗,對不對?那你重組蛋白疫苗到底應該是多少錢?你政府有沒有補助?為什麼人
家莫德納在美國就賣特別便宜?因為政府有補助它嘛!講好了,現在補助你,你將來做出來,
第一個,你要優先供應美國;第二個,你就是要賣便宜嘛!結果它有沒有賣我們便宜呢?那你
說國際打壓或競爭,美國人會打壓我們嗎?AZ 英國會打壓我們嗎?
那抗病毒藥物,最後我就講到這裡,就是說它的發放一直到我們疫情高峰,疫情高峰它發到
8.4%,前面疫情都已經在上升,你 4 月 1 日跟我們講新臺灣模式,你到 5 月 1 日只發出 0.57%耶
!可是剛剛聽基層醫療講我們就知道了嘛!你政府沒有重視基層醫療嘛!你給它綁手綁腳,你
藥沒有發下去。另外,我想請教一下,行政機關告訴我們說這個藥發的比率很高,請你告訴我
你的分母是什麼,你拿美國比,那你的分母是什麼?因為你應該是以 2022 年之後的發生人數作
為分母,我是建議你們去跟紐西蘭比,你們為什麼不跟紐西蘭比呢?你們知道紐西蘭怎麼做?
我們自己也都有健保資料啊!你怎麼會不知道誰是高危險群?這個事先處方箋,你還沒感染就
先給你開好處方箋,萬一你感染,你拿著這個處方箋就可以去領藥,哪有等到感染再來找什麼
遠距、藥在哪裡拿。
以上我做這樣的報告,我覺得依法行政非常重要,不要一直糊弄我們,到現在還在糊弄我們
,我覺得人民會非常不滿,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邱淑媞教授發言。現在請薛部長就前面的委員以及專家學者的發言做回應。
請衛福部薛部長發言。
薛部長瑞元:很謝謝主席召開這一場公聽會,邀請了這麼多專家、學者來提供意見給我們,在整個
防疫的過程當中,我想大家也不用太激動,有事情都可以好好來談。
針對前面幾位專家學者所提的意見,我做一個初步的回應,首先我還是必須要代表衛福部感
謝第一線醫護人員的努力,如果沒有他們,疫情不可能像現在這個樣子,不論是在大醫院、在
第一線照顧這些重症病人,或者是在診所幫忙後面的,剛剛邱教授所提到的,在今年開始的
Omicron,我們的輕重分流事實上有 90%以上都是由基層在照顧的,這樣子的模式並沒有錯,所
以不要輕易去攻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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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剛剛醫師公會的代表都有提出莫納皮拉韋的問題,這個我們來檢討改進,讓配藥能
夠更為方便,更容易取得。我想過去我們有看到日本的經驗,在日本的經驗裡面,這兩個藥進
來之後,因為莫納皮拉韋的處方禁忌是比較少的,所以在日本的經驗裡面變成莫納皮拉韋用得
比較多,而且量有一個比較大的懸殊。但是如同剛剛提到的,莫納皮拉韋的效果比不上 Paxlovid
,我們一開始比較擔心的是沒有用到比較有效的藥,所以在莫納皮拉韋的部分稍微做了一些控
制,不過疫情走到現在的狀況,我們的醫療院所不管是基層還是醫院都已經非常充分瞭解這些
藥物的使用方法,還有它的 indication 等等,我想我們應該要回過頭來尊重醫師的臨床判斷,所
以這個部分的話,我可以承諾,莫納皮拉韋的配賦與使用我們會來做放寬。
第三點是有關於採購的問題,今天的提綱主要談的是採購,在採購法其實已經有相關的規定
,我想前面兩位法律上面的專家也都提到了,所以採購法本身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問題,在這種
特殊狀況可以做緊急採購,這個是可以容忍的,只要條件有符合。但是採購跟保密就不一樣了
,剛剛有專家提到說保密 30 年,我想這個是錯誤的解讀,不應該再繼續傳播下去。30 年是我們
文件保存的期限,至於合約裡面的保密協定要求對於特定事項,包括製程、配方還有金額等資
料,它的商業秘密的部分,我們有義務要保密的年限不是 30 年,而是不同的疫苗有各自的約定
,不應該再繼續有錯誤的訊息傳播下去。
那其他的部分,包括傳染病防治法,剛剛洪委員有提到修法以及感染科醫師的部分,我想我
們都會注意到,事實上是因為感染科的醫師是屬於內科的次專科,所以並不是固定的一個專科
,我之前也已經交代醫事司,對於內科的部分,有一些次專科應該也要予以管制啦!以前次專
科都不管的,也就是讓學會自己去發展,但是對於一些像傳染病防治法裡面要求的感染專科醫
師,還有健保給付上面有特別要求的,限定某個次專科才可以做的一些 procedure,或者是一些
藥物的話,這一類的內科的次專科應該要列管,要不然我們沒有辦法掌握它的供需,每年應該
有多少訓練出來、是不是過多還是不足,這個部分就沒有辦法去掌握,所以我們正在著手進行
這件事情。
至於護理人員的護病比,這是一個長久的議題,當然我們會盡量與各界溝通,這一次沒有邀
請護理人員,我想我們再跟主席去溝通,以後如果有類似的話,可能不要忘記……
主席:我沒有忘記。
薛部長瑞元:因為我們當時沒有特別去想到這件事情,這個是要抱歉的。以上我就先回應到這裡,
我們的王次長會繼續留下來,最後總結的時候由他來回答,謝謝各位。
主席:洪委員,剛剛你提的,部長已經回應了。
洪委員申翰:現在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