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明文:謝謝主席,麻煩請行政院李秘書長及三位候選人上臺答復。秘書長,今天我們要處理
公平會委員的提名,依照公平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平會委員的遴選必須要具有法
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等相關學識之經驗人士來擔任,沒有錯吧?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
李秘書長孟諺:是。
第 111 卷
第 112 期
委員會紀錄
陳委員明文:秘書長,現在公平會有七位委員,這一次是卸任三位,沒有錯吧?
李秘書長孟諺:是。
陳委員明文:這三位卸任的委員中,魏杏芳是法律背景,蔡文禎是經濟背景,謝智源是經濟背景,
沒有錯吧?
李秘書長孟諺:是。
陳委員明文:但這一次我們補上來的三個新人好像都是法律背景,沒有錯吧?
李秘書長孟諺:是。
陳委員明文:那我要請問一下,因為未來我們公平會的七位委員就只剩下一個洪財隆是有一點經濟
專長,為什麼這一次我們在尋找公平會委員的人選,沒有把所謂具經濟專長背景的人選納入?
為什麼?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這一次我們所提名的三位委員雖然都是法律背景,但是他們在法律的
領域裡面,特別是針對財經相關的法令……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他們都沒有問題?
李秘書長孟諺:是,在這方面的專業,我們都有做過評估,也都得到肯定。另外,李主委長年在經
濟部,雖然他也是法律的背景,但是對於經濟事務非常嫻熟。另外,辛委員也長期在公平會裡
面服務,所以對於相關的業務也非常嫻熟。
陳委員明文:我只是提出我的質疑啦!事實上,看起來現在七位委員,包括主委在內,大概都是法
律背景,只有一個洪財隆是經濟背景,我不知道未來如果我們碰到像高通案、電信公司的合併
案,或者是公司的結合,還是數位霸權這些問題的時候,其實這些都是一些很專業的問題,可
是這一次的被提名人基本上都沒有這方面的專業,我擔心未來碰到這一類的事務時,恐怕又要
委託學術界來協助,這樣我會覺得比較離譜啦!事實上,也有很多人提出質問,既然你們認為
這三位對於財經部分也都能夠在業務上很熟稔,我想我們就拭目以待啦,秘書長請回座。
接下來,我要請教三位候選人,首先,先請辛主秘答復,目前 Google 大概掌握 90%的網路市
場,臉書大概掌握將近八成的社群市場,亞馬遜則是掌握電商和雲端市場,可以說是居於主宰
的地位,沒有錯吧?Google 跟蘋果的行動作業系統,也都占手機市場的 99%,所以我一再強調
,對於這些國際數位的霸權、平臺,你們有沒有什麼看法?辛主秘,你是不是能先回答一下。
主席:請被提名人辛志中先生答復。
辛志中先生:謝謝委員的指教,因為數位經濟的發展,公平會對於 GAFA 向來都是我們重要在蒐
集的資訊。
陳委員明文: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你直接回答,好不好?
辛志中先生:Google 的部分,報紙上已經有刊載,我們已經有在進行他們的……
陳委員明文:你認為他們算不算是霸權?你們認為他們有沒有壟斷?
辛志中先生:他們的市場占有率很高。
陳委員明文:你認為有沒有壟斷?有沒有壟斷的問題?
辛志中先生:市場占有率高是不是就是壟斷,我們應該在意的是它有沒有濫用市場力的問題,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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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Google 和 Apple 的行動支付是不是……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不認為他們有壟斷的問題?
辛志中先生:我認為它有相當的市場力……
陳委員明文:市場的占有率這麼偏高,你不認為他們有壟斷的問題嗎?
辛志中先生:我們在公平交易法的用語,它算是獨占,或者是它具有市場力,我們是比較習慣用市
場力……
陳委員明文:主秘,照理講,我們的公平交易法對於這些平臺應該要提反壟斷的訴訟,你認為呢?
你以後擔任委員後也不會去處理?
辛志中先生:我們法制的方式是看它有沒有濫用市場力,如果有濫用市場力,我們會來處理……
陳委員明文:2019 年歐盟認定 Google 已經違反「反托拉斯法」,重罰 530 億元喔,你應該知道這
件事情吧?
辛志中先生:是。
陳委員明文:2020 年 10 月 21 日美國的司法部還有十幾個州都控告 Google 違反「反托拉斯法」,
你應該都知道,2020 年 12 月美國的檢察長聯盟也認為臉書違反「反托拉斯法」,沒有錯吧!
辛志中先生:是。
陳委員明文:2021 年、2022 年歐盟對臉書、蘋果也進行反托拉斯的相關調查,我的意思就是說,
像國際這些網路平臺這種霸權的情況如果在臺灣發生,我們臺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有沒有什麼
處置的辦法,你認為呢?
辛志中先生:是,謝謝委員。在公平交易法的規定裡面,單純的獨占和高市場占有率並不違法,而
是要看他們有做了哪些違法的行為,所以我相信因為他們市場占有率這麼高,我們會裡面一定
會秉持勿枉勿縱的看法去蒐集相關資料,並檢視有沒有違法的行為,如果有違法,我們一定會
處理。
陳委員明文:好。我再請教李被提名人關於平臺言論自由的問題,現在臉書、推特這些數位平臺都
透過演算法來約束用戶的發言權,你應該也很清楚,也就是說,他們就可以主宰全球民眾對世
界的認知,等於就是用演算法去看你是什麼情形,你的發文被誰看到,這些大概都是受他們所
控制。譬如說,在美國國會山莊發生暴動以後,推特、臉書、YouTube、IG 就把美國前總統川普
封鎖,而且是無限期的封鎖,請問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主席:請被提名人李師榮先生答復。
李師榮先生:跟委員報告,我個人的看法是認為……
陳委員明文:你認為可以這樣嗎?
李師榮先生:我認為不見得是合理的。
陳委員明文:不能這樣嘛!
李師榮先生:不見得合理。
陳委員明文:對。那我提出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未來萬一兩岸關係緊張,中共如
果逼迫這些國際數位平臺來封鎖我們臺灣的政治人物,譬如總統、行政院長,在兩岸情勢很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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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的情況之下,在你擔任公平會的委員以後,你有沒有什麼辦法來處理這些國際數位平臺?你
認為你有辦法嗎?現在就是已經發生了這個案例,川普的帳號被這些國際數位平臺封鎖,沒有
錯吧!萬一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臺灣,你們有什麼辦法嗎?
李師榮先生:跟委員報告,如果提升到這個層次,依我個人的看法,公平會是不是有能力去做一個
處理,恐怕還有再討論的……
陳委員明文:用什麼能力?有沒有什麼能力?
李師榮先生:像這種情形應該不單純是公平交易委員會……
陳委員明文:我想這些都是你們未來擔任公平委員以後應該要做的。最後,我要再問一個問題,目
前我們看到國內媒體都非常關心數位廣告,我們大家都知道,數位廣告的收入都被數位平臺拿
走了,其實這些新聞媒體報導的內容是有價的,新聞是有價的,可是現在變成收入都是數位平
臺的,到現在為止,這一屆的公平會好像也沒有什麼積極的作法,你認為未來應該要怎麼處理
?
主席:請被提名人顏雅倫女士答復。
顏雅倫女士: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就目前來講,關於平臺也就是媒體議價機制的問題,如果以
目前公平法現有的法令來講,那當然是會積極去協助做聯合行為許可的這一塊,但是在未來是
不是要有一些正式的法令去處理,因為這個部分還涉及到其他的部會,包括數位發展部、文傳
會等等,據我瞭解,他們正在積極地討論如何去建立一個妥適的機制來……
陳委員明文:你們未來都是公平委員,我建議你們未來要因應數位時代的快速發展,事實上,我們
現在引用的公平交易法就已經落伍了嘛!像世界各國都已經制定了數位服務法或數位市場法,
我們到現在都還在用公平交易法,其實已經無法因應新的數位世代的來臨,我們跟不上時代的
腳步,對不對?所以我們希望在你們三位上任以後,公平會應該要有一種新的作法,不管是制
定新法或是在公平交易法裡面增訂新的章節,我覺得一定要做修正,請問你同意嗎?你們三位
都同意嗎?
顏雅倫女士:以我個人來說,對於國外立法的趨勢還有目前數位經濟的執法方面,我自己也一直都
有在觀察。
陳委員明文:我希望三位在上任以後能夠在公平會趕快凝聚共識,以因應數位新時代的變化,好不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