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委員嘉瑜:(11 時 9 分)部長好。前陣子有個新聞說近 5 年有 44.62 億元的遺產沒人領,國產署
說拋棄繼承的人越來越多,財政部呼籲律師、會計師、地政士投入公益職務擔任遺產管理人,
那目前成效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目前大部分的遺產管理人都是由國產署來擔任。
高委員嘉瑜:對,那為什麼有志之士不願意投入擔任遺產管理人,原因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我想前幾天那個新聞基本上是一個誤會,事實上我們也沒有說要律師當遺產管理人,
最後律師要繳納稅的情況,沒有這種事情。
高委員嘉瑜:對,因為實際上狀況是,律師界以及專業人士的批評提到,如果律師同意成為遺產管
理人,同時他也變成一個納稅義務人……
蘇部長建榮:不會!
高委員嘉瑜:對熱心公益人士來講,他們酬金才一、兩萬元,裡面卻是個陷阱重重、恐面臨補稅裁
罰的責任,甚至負無限清償責任,這個問題為什麼會發生?這是因為有一位公親變事主的公益
第 111 卷
第 1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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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文皇律師,他也是第一批受法院委任擔任遺產管理人的律師,後來被國稅局追稅上億元
,當時就是因為相關的繼承人都已經拋棄繼承,其中一位逃離臺灣之後,當時這個律師去清查
,遺產只有八百多元,甚至還自行墊付 3,000 元等等,後來國稅局突然查到原來生前的巨款都匯
到國外沒有申報,因此黃文皇律師接到國稅局裁罰補稅一億一千多萬元,甚至也傳出當時的財
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如果不罰他,他會和繼承人勾串等等,才產生現在大家視公益律師擔任遺
產管理人為畏途,因為大家都擔心像黃文皇律師一樣公親變事主。對於這樣的狀況,其實財政
部也有一個函釋,財政部的函釋提到遺產管理人只是形式上的納稅義務人,應該免除其對於固
有財產的執行。我們也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在執行這些清償責任時,他們不受函釋的拘束,
所以這個函釋只是一個形式,對於這些所謂的遺產管理人實際上並無法幫助他們在追繳時可以
免予追繳。對於多數的律師或專業人士來講,現在擔任遺產管理人可以說是百害而無一利,在
這種情況之下,現在大多數都是由財政部所屬國產署等等相關的人員擔任遺產管理人。面對現
在這樣的問題,財政部是不是有意願要修法?這個函釋要不要直接修法敘明遺產管理人納稅義
務僅限於實際管理的遺產?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是這樣的,剛才委員所講的那個個案,基本上後來那位律師也沒有真正
負繳稅的義務,這是第一點,後來他也解任遺產管理人了。第二點,委員所提到 100 年的函已
經說明得非常清楚,遺產管理人不需要以他固有的財產負遺產稅及罰鍰的繳納義務,我們已經
將這個規定放到施行細則裡面,所以未來也不會對遺產管理人追繳稅款,那麼遺產所欠的稅基
本上就是不會對遺產管理人……
高委員嘉瑜:好啦!因為曾經有發生過這樣的案例。
蘇部長建榮:但是沒有對他追繳稅款……
高委員嘉瑜:但是這個過程中……
蘇部長建榮:不能把它擴大……
高委員嘉瑜:對於遺產管理人或是對於律師來講,不管是社會上的輿論或是各方面都帶來很大的困
擾。
蘇部長建榮:我們只會對繼承人的原有財產……
高委員嘉瑜:但是你剛剛所說的函釋,行政執行署並不受其拘束,而且也有牴觸母法……
蘇部長建榮:後來我們跟行政執行署溝通了,他們未來不會對所謂遺產管理人……
高委員嘉瑜:對啦!但是那是溝通啦!實際上如果能夠修法是最好的,因為現在這個函釋是沒有拘
束力的,而且如果改朝換代,這個函釋是不是還持續?我們也不知道,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財政
部能夠更明確一點,將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的法令能夠做……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在遺產及贈與稅法的施行細則都已經明定了,遺產及贈與稅法是立法授權,
它等同母法的位階,所以基本上應該不會有問題。
高委員嘉瑜:好啦!我覺得法令上的完備才能夠根本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方法,否則現在這個狀況
,其實大家也不樂見。另外,傳出個資外洩,銀行是最大的幫兇,金管會徹查三家業者,有一
家是公股行庫,請問部長知道是哪一家公股行庫嗎?
蘇部長建榮:就我的瞭解,應該是兆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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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目前你們處理的狀況是怎麼樣?因為其中大家最關注的就是在約定條款裡面概括授權
「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的機構」,即可以把這些個資提供給如通訊軟體業者 LINE、app,連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等等,所以引起很大爭議,目前財政部的解決方式為何?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屬於金融監理的事項,我們會配合金管會來瞭解跟查處。
高委員嘉瑜:類似這樣用模糊的文字,把這些消費者的個資就這樣外洩給這些單位、這些機構,其
實引起了爭議,希望財政部去嚴格的了解現在公股銀行底下這些信用卡以及相關條款的約定是
不是都有類似的情況,並且更正以及徹查。
蘇部長建榮:對,應該更明確的說明它的用途,不能含糊帶過,造成可能有洩漏個資的空間。
高委員嘉瑜:目前有公股行庫有這樣的情況,我們不希望公股行庫也有這樣的狀況,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高委員嘉瑜:接著請教菸酒公司丁董事長。因為菸酒公司 112 年度的預算評估報告被立法院預算中
心稽查有五大缺失,其中包含工傷事故、內控內稽的問題、閒置資產,還有稅前純益嚴重下滑
。其中工傷問題其實非常嚴重,菸酒公司從 108 年度開始工傷率居高不下,甚至在 110 年發生五
起的工安事故,在花蓮營業處還有人員傷重不治身亡;烏日啤酒廠在 110 年 9 月、11 月分別有
員工包裝員手掌遭輸送機滾輪捲入骨折等等類似的狀況不斷發生,類似這樣的狀況也凸顯菸酒
公司在內部員工的管理以及相關職安的落實、SOP 方面並沒有做得很確實,所以才導致這樣的
狀況,甚至也發生了捲菸廠員工監守自盜,陸陸續續在 3 年內竊取相關的菸品,最後是安檢人
員查獲才爆發,但是 3 年的期間都沒有被發現,甚至陸續也發生員工竊菸的狀況等等。對於這
樣的狀況,你們後來改善的方式是什麼?
主席:請臺灣菸酒公司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彥哲:謝謝委員的關心,首先關於工安的部分,誠如委員剛剛發言提到有部分的工安事件
,我們有澈底檢討,今(111)年到 9 月份為止,其實工安事故是零,到 10 月份有一件在竹南啤
酒廠有員工受傷,我們確實要求各廠的工安人員以及總公司的工安同仁要嚴格按照 SOP 來管理
,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有關部分菸廠過去幾年有發生四件竊菸事件,都是公司主動發覺之後
移送的,也就是代表平常公司有部分的管理,但是還是不斷發生,所以為了要改善這樣的情況
,我們有提出兩個機制,一個當然是加強員工的宣導,另外一個是在整個場域半成品、成品的
生產區,加裝了一些監視系統,由我們的政風人員統一來管理、督導。
高委員嘉瑜:因為據我們瞭解,這個員工後來被記過之後是用自願退休的方式,內部有這樣的情況
可能代表你們在管理上有很大的漏洞。
另外也發現臺北啤酒工廠、竹南、烏日、善化啤酒廠是年年虧損,而且投報率都是越來越低
,到底原因在哪裡?尤其是這個年年虧損的狀況,以善化啤酒廠來講,110 年度的稅前純益有八
億多元,到了今年 111 年的稅前純益下降到剩五億多元。另外,固定資產報酬率下滑的情況也非
常嚴重,到底原因出在哪裡?因為我們認為菸酒公司最近也是不斷地在活化資產,而且有很多
新的行銷方式,為什麼獲利會越來越低呢?
丁董事長彥哲:謝謝委員的關心。啤酒廠除了臺北啤酒工廠,其他 3 個啤酒廠目前都是獲利的,但
是誠如剛剛委員所講的,獲利有點下滑。最主要衝擊在這一、二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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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結構變化很大。另外,原物料跟各方面相關的成本也增加很多,所以這也是造成獲利減少
的一個很主要原因。因為疫情慢慢解封了,民眾也恢復正常生活,未來的這段時間,我們會積
極……
高委員嘉瑜:就資產報酬率雖然有獲利,但是獲利下滑狀況非常嚴重,例如善化啤酒廠在 106 年至
少報酬率 54%,到 111 年跌到只剩 24%,其他當然也是有類似的狀況,甚至臺北啤酒工廠是連
年虧損,希望董事長就這個部分能夠提出改善報告,在一個月內讓我們瞭解你們未來的營運目
標,還有如何改善虧損的計畫,可以嗎?
丁董事長彥哲:這個沒問題,我們再來提出。
高委員嘉瑜:好,謝謝,謝謝主席。
丁董事長彥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