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委員銘宗:(16 時 58 分)我先請教薛部長,依照最新的統計,高端已經打了 305 萬劑,超過
100 萬人施打,現在根本不知道它的保護效果好不好,到現在還不清楚,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目前報告還沒有出來。
曾委員銘宗:對啊!對不起超過 100 萬人,有沒有效果不知道,當時政府力推,你看蘇院長打了也
染疫,我的意思是說,這真的是不負責任的政府啦!
薛部長瑞元:不過突破性感染是每一種疫苗都有。
曾委員銘宗:對啦!當然。這政府真的不負責,保護效果怎麼樣都不知道,就讓超過 100 萬民眾打
了,搞不好白打了。再請教你一個問題,當時陳時中部長把買疫苗的資料核定為極機密,所以
它的保密期限是 30 年……
薛部長瑞元:委員,這個錯了,他沒有核定為極機密,因為極機密是在國家機密保護法裡面的用途
……
曾委員銘宗:30 年喔!
薛部長瑞元:30 年是保存期限。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可能弄錯了。
薛部長瑞元:沒有,我沒有弄錯。
曾委員銘宗:因為審計部拿出來的資料就寫保密 30 年,因為這個公文上面就寫啊!保密保存 30 年
。
薛部長瑞元:保存 30 年,但是密件……
曾委員銘宗:對啊!
薛部長瑞元:但是這個密件是保存這個公文的方式,是用密件來保存。
曾委員銘宗:我在公家機關做了很久,密件上面就有一個封存,封存的上面就寫保密期限到民國
140 年 2 月 25 日,是不是這樣寫?
薛部長瑞元:但是它的意思是說這個東西在 30 年之內保存要封存起來,要傳遞的時候要有封套。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的解釋是這樣子,但是上面的封籤就寫保密到民國 140 年 2 月 25 日。部長
,我再請教你,要核定極機密,必須是部長、院長或者總統,但我相信院長、總統不會核這個
,一定是陳部長嘛!那我只要求你,你要不要重新核定?依照契約,5 年就 5 年、7 年就 7 年,
你要不要重新核定?
薛部長瑞元:這個沒有重新核定的問題,因為疫苗相關的契約,並不是所謂國家機密保護法裡面的
國家機密,所以沒有所謂的極機密。
曾委員銘宗:它不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為什麼?
薛部長瑞元:它本來就不是。
曾委員銘宗:不是、不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它是因為採購法裡面的巨額採購,所以我們才把保存期限拉到 30 年,所以這個沒有
重新核定的問題,因為從來就不是所謂的極機密。
曾委員銘宗:你講的又透露一個問題,你剛剛講要保密 30 年。
薛部長瑞元:不是,保存 30 年。保密的話,像高端是 5 年、AZ 是 5 年。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自己解釋說它不適用國家機密保存法,誰給你的解釋?
薛部長瑞元:對,本來就是這樣子。
曾委員銘宗:沒有,國家機密保護法沒有除外條款,你為什麼這樣解釋?
薛部長瑞元:國家機密保護法裡面的權責機關都是裡面有規定的,包括總統、總統授權之人等等一
層一層下來,但是沒有說部會首長可以直接去核定所謂的極機密。
曾委員銘宗:你回去看第三條、第五條就寫得很清楚,部長,你弄錯了。你先回答我的問題,你說
購買疫苗不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
薛部長瑞元:不適用。
曾委員銘宗:確定?哪一條規定?
薛部長瑞元:當時在處理的過程當中,根據的是巨額採購,是採購法裡面……
曾委員銘宗:巨額採購就不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沒有那回事喔!部長,你還是回去想清楚,好不
好?
薛部長瑞元:好。
曾委員銘宗:沒有這樣的規定喔!巨額採購就不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我還第一次聽到,部長,你
要不要弄清楚?你要正式答復我。
薛部長瑞元:我可以把它弄得很清楚,用書面來回答委員。
曾委員銘宗:好,我認為你弄錯了。
薛部長瑞元:應該不會。
曾委員銘宗:不會?現在有沒有衛福部的法務單位在這裡?有沒有人來?
薛部長瑞元:法務單位沒有來。
曾委員銘宗:好,你給我一份完整的報告。
薛部長瑞元:好。
曾委員銘宗:謝謝,您先請回去。我要請教龔主委,前瞻基礎建設總共有四期,對不對?
主席:請國發會龔主任委員說明。
龔主任委員明鑫:會有五期,但是現在編第四期。
曾委員銘宗:第五期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龔主任委員明鑫:第五期就是 2024 年的時候,它是編 2025 年。
曾委員銘宗:都已經要改朝換代了,你還把 2025 年拿出來?
龔主任委員明鑫:現在還沒有到……
曾委員銘宗:主委,再跟你討教,已經執行了第一期跟第二期,產生哪些政策效益、具體的效益,
有沒有評估?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我剛剛有特別提到,實質上的部分我們看到一些建設的完成,舉例來
說,那時候發生缺水時,聯通管基本上就是前瞻基礎建設建造完成的,就比較沒有產生缺水的
問題。另外,前一陣子不是有地震嗎?
曾委員銘宗:我的意思是,因為主委是財經的政府官員,你總是說要花多少錢、要產生多少政策效
益,譬如現在是第 4 期,總金額是 2,100 億元,對不對?
龔主任委員明鑫:對。
曾委員銘宗:能產生哪些的具體經濟效益?
龔主任委員明鑫:委員講的是經濟上的效益,是不是?
曾委員銘宗:對啊!包括第 1 期、第 2 期也沒有精確的評估,花這麼多錢到底產生多少經濟效益?
都沒有!
龔主任委員明鑫:整體預算提出那時候是有做一些評估。
曾委員銘宗:沒有啊!現在第 4 期也沒有。
龔主任委員明鑫:就是黃皮書大本的,之前是有的。
曾委員銘宗:你那個是初估。你初估會產生多少億?我知道啊!你說政府投入 8824.9 億元會帶動
公民營企業投資 1 兆 7,777 億元。
龔主任委員明鑫:是,就是最早那時候。
曾委員銘宗:那是初估的、隨便估的。
龔主任委員明鑫:那也不是隨便估的,那也是有依據的。
曾委員銘宗:現在第 1 期實施了、第 2 期實施了,產生多少經濟效益?沒有!你那時候是想像中,
那我問你……
龔主任委員明鑫:那不是想像的,那也是有憑有據的。
曾委員銘宗:那是個模型估出來的。
龔主任委員明鑫:是。
曾委員銘宗:現在實際花了,產生多少經濟效益?沒有。就算今天審的,我覺得召委恐怕要好好審
。第 4 期 2,100 億元,這裡面沒有任何經濟效益的評估,一個字都沒有。
龔主任委員明鑫:整體計畫最早的時候……
曾委員銘宗:沒有,那是當時計畫擬定依照模型隨便講的啊!
龔主任委員明鑫:也不是隨便。
曾委員銘宗:當然是隨便講的!現在第 1 期、第 2 期多少經濟效益,你也不知道!
龔主任委員明鑫:當時整個計畫提出以後,就按照這個計畫去編預算,這個預算就來大院審議……
曾委員銘宗:主委,太粗糙了!你也太瞧不起立法院了,你要 2,100 億元,但是卻沒有任何經濟效
益的評估,你不拿出來,我建議召委慢慢審、不要審!你要花 2,100 億元,可是卻沒有任何的政
策效益評估,你把這些錢當什麼?
龔主任委員明鑫:有,最初就有提出來了。
曾委員銘宗:第 1 期、第 2 期產生多少經濟效益,第 3 期還在實施,第 4 期編 2,100 億元,你來立
法院要錢,總要講一點會產生多少經濟效益嘛!你都沒有,你趕快拿出來,不然到時候審查會
很難看,謝謝。
龔主任委員明鑫:好,下次開會的時候……
主席:龔主委,我們現在審的是第 4 期,第 1 期、第 2 期已經執行完畢,麻煩把第 1 期、第 2 期的
執行效果送給立法院。第二件事情,因為第 3 期還在執行中,可是現在要審第 4 期前瞻計畫的
預算,你也要把預估的效益送來。你要送兩樣東西,第一,第 1 期及第 2 期的實質效益,第二
,第 4 期的預估效益,好嗎?
龔主任委員明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