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昶佐:(9 時 48 分)部長早安。接下來,我們應該有滿多層面可以在審預算的時一一來討
論,今天要針對救護證照的部分來跟部長討論。我有跟國防部要了相關的資料,主要是因為今
年和明年我們都有編列單兵戰場急救包,我看內容物和美國陸軍的急救包差不多,以前舊型的
急救包只有一個制式急救的敷料包,我想部長應該也知道。現在新的急救包當然是比較可以達
到快速止血和進一步處理的目的,包括止血帶、加壓止血敷料繃帶、止血紗布、布膠、繃帶、
剪刀、滅菌手套和鼻咽管等,可以達到快速止血的目的。這當然是因為在戰場上有緊急救護需
要時,如果都靠有醫療專業的人來處理的話,人數是非常有限,所以怎麼樣讓現場的人可以緊
急處理,大幅提升我們官兵的生存率,我想這是非常的重要。
因此這個預算還有新的配置,當然預算上我們都會支持,可是我進一步跟國防部要的資料是
說,有這個救護相關的工具和器材並且還要會使用才可以。我想部長應該知道 EMT 和 TCCC 這
兩個證照對嗎?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是。
林委員昶佐:這兩個是主要緊急救護相關的證照,想跟部長討論一下,現在整個國軍、陸軍裡面有
這個證照的比例,EMT 有分(EMT-1)、(EMT-2)及(EMT-P)三個等級,TCCC 比較是戰術
戰傷救護,這是美軍針對戰場上面可能的情況發展出來的技術,有 EMT-1 的人可以參加訓練,
這 3 個證照在軍醫局的衛勤中心現在都有提供相關的培訓。我剛剛講的相關資料其實有一點慢
才給我,現在看起來國軍整個擁有 EMT-1 的人數大概是 1 萬 1,000 人、TCCC 大概是 2,600 人;
如果以陸軍來看的話,EMT-1 大概 6,300 人,不到 5%、TCCC 大概 740 人,不到 1%。我再講一
遍,這個脈絡上面來講,我們現在有比較符合需求的救護包,但是可以去執行、去使用的人,
在陸軍來看,EMT-1 大概只有不到 5%、TCCC 大概是只有 1%。我不知道部長覺得這樣的比例
是夠的嗎?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這也是訓練的範疇之一,以往沒有這樣做,以往在我們的戰鬥教練的
時候,只有一個狀況就是裹裝再戰,這樣一個通語,現在有這些技能、設施以後,人員的訓練
要同步來進行,當然會急救的人愈多愈好;但是我們基本上現在單兵戰鬥教練當中,多增加的
科目就是怎麼樣來自救,最起碼講到怎麼呼喊、旁邊的人來幫忙,假如層級愈來愈高會愈來愈
往後送,但一般在戰場上的療傷或止血,這個功能我們必定要做的。
林委員昶佐:是。
邱部長國正:野戰不管是在 EMT 或在 TCCC,就時數方面的配當,我們都以這個為著眼,人數不
夠我們要逐步增加,特別跟委員報告,這個人員愈多愈好啦!所以並沒有一個上限或怎麼樣,
而且人員會有退、補的問題,所以我們這個班隊會持續來開班,讓人員持續增加。
林委員昶佐:對,以這個比例上面來看,尤其在 TCCC 的部分是不太夠的……
邱部長國正:是,所以要加強。
林委員昶佐:如同剛剛部長講的要來加強,因為我們本來訂定的鼓勵措施是只有 EMT-P 這一個層
級,才有給他獎金等等,後續再麻煩部長規劃一下,一個應該是說,我們希望逐年要達到什麼
樣的比例;另外一個,我們除了這個獎金的鼓勵措施,是不是讓他參加這些訓練的時候可以請
公假等等,甚至提前在軍事教育的階段,就鼓勵學生考取這些證照。我想可以從幾個層次來用
,甚至在教召的時候可能也可以納入,這些大概有幾個層次,麻煩國防部後續去規劃,因為既
然現在我們已經覺得進一步有這個需求了,那我們就要把本來只是針對 EMT-P 的獎金鼓勵,必
須要再擴大,讓大家可以自發性地去學習、去考照、去學到這些技術。部長,是不是後續可以
做這方面的研擬?
邱部長國正:是,這可以考量而且是應該要做的,這都是訓練的範疇之一。
林委員昶佐:是,除了我們在技術的學習及精進以外,有另外一個是關於法律的部分,這個也要麻
煩部長後續來做一些研擬,關於相關證照以及實施緊急救護的這些工作,我有去查詢緊急救護
法,我們會發現在緊急救護法裡面的規範,針對在戰場上面的需求,其實可能會有一點不敷使
用,甚至於在戰場救護的時候,去執行這些救護說不定還會違法,例如它現在規定可以實施緊
急救護的地點,包括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的現場、或是送醫的過程、或是到醫院醫護人員還
沒有處置之前;在醫師法第十一條裡面是規定,只有醫師可以執行治療、開藥和給診斷書等等

我要講的就是,我們現在的緊急救護法還有醫師法規範其實沒有針對在戰場時可能會有的緊
急需要、需求,例如我們在戰場上面有可能因為感染嚴重,緊急要給抗生素,也有可能傷患因
為任何緊急的因素發生上呼吸道阻塞,幾分鐘內可能會缺氧,這個是常見的,就是所謂要處理
緊急氣切等等。
回歸到我剛剛講的,我們這種 EMT-P 的高級救護員如果依照這些法規,他變成不能處理,當
然我們在戰場上一定是要處理就要趕快處理了,不可能回歸到說這個法律上面合法不合法的,
當然就要趕快救人為主;但是在這之前,我認為我們現在說不定就是要一個專法,或是要依照
現在法律來梳理一下。我們總不能現在可以來討論這個醫療法規有沒有不符合需求的時候,我
們不趕快處理,到戰場的時候當然不可能再去討論法規的問題,我想我們現在應該可以來梳理
一下,是不是?
邱部長國正:剛剛委員所講的的確很有道理,但我們的界定主要是針對訓練。我跟委員簡單報告,
作戰跟訓練最大的差別在哪裡?訓練要一步一腳印,依法有據是統統要具備才能做;可是真正
作戰我就簡單講一句話,抓了黃牛就當馬,你一定要手術刀的這個規定,到了作戰,刺刀可能
就變成手術刀。當然修法不修法這個屬於後面的,但是我個人覺得,我們訓練跟作戰狀況要把
它脫開。
林委員昶佐:沒錯。
邱部長國正:但是我們平常訓練有法要合,才能做這個科目,我們一定要朝這個方向走,但是真的
作戰的話,那是另外的狀況,怎麼修法要把它修到作戰都很適合,確實滿困難的,但是我們可
以朝這方面去做,最主要把訓練做好。
林委員昶佐:是,這個就是我們平常的時候來做檢討,但是站在第一線的時候救人最重要……
邱部長國正:訓練方面我可以來強化……
林委員昶佐:第一線的時候我想還是要趕快處理救人的事,這些部分我想後續再麻煩國防部來做研
擬。謝謝!
邱部長國正:是。謝謝委員!